“谢谢爸妈的支持。”
林佩兰感激不已,她还真就是像陈母想到那样,故意当着陈父的面提的,要不然陈母那霸道不听解释的性格,非得逼着她辞了茶厂的活不可。
“丑话说在前头,要是因为回去工作闹了不愉快的事,我可不会那么好说话的。”
“妈放心,我不会的。”
陈父答应下来的事情,陈母也不会去拆台,自然是严厉的要求了一番林佩兰,见林佩兰谨小慎微的只点头,再说就有点过了,这才罢休。
送走二老去上班,林佩兰这才上楼换了出门的衣服,收拾了两件换洗衣服下来,顺便带上陈父他们昨天买给林家个房的礼品出门。
陈曼妮在楼上自己房间里冷眼看着林佩兰出门,这才冷哼一声,飞快的下楼抱起电话熟悉的拨号码。
回家两天,有个不熟悉的人在,她做什么都束手束脚的,真不方便。
“喂!小美,有没有出去玩啊?”
“今天强子他们弄来了几辆摩托车,可好玩了!一会儿我们来接你……”
“行!下午早点能把我送回来就好。”
林佩兰离家后不久,陈曼妮装扮一新,也跟着出门。
特意找了一个距离大院远点的地方等同学,不一会儿摩托车轰轰的声音传来,几个和陈曼妮差不多大的男女就来了,嚣张的招摇过市,陈曼妮上了摩托车后把脸埋在同学背上,走出好远,感觉没有人认识自己了,才跟着同学一起大喊欢呼。
林佩兰虽然才来县城几天,但在陈建国有心的指导下,附近的那些街道,乃至去公车站的路段都已经记在了心上。
拎着大包小包的出门,沿途遇到几个面善的邻居搭讪,林佩兰都以微笑面对。
等出了大院后,街道就热闹了起来,到车站还要走十几分钟,骑自行车的话几分钟就能到。
但这次回娘家的时间不确定,林佩兰也不好把陈建国那辆自行车骑过去,只好走路去了。
谁想才走了一条街的距离,就听见身后传来“轰轰轰”发动机的声音,林佩兰避到了马路的一旁,让人家先过。
只见一溜三辆摩托车,车上有男有女,一路上旁若无人的招摇而过,期间那明显年纪不大的女孩还在不停地为摩托车的速度尖叫。
林佩兰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正是花季的少男少女们,青春年华,最放肆的时候。
可是第二辆摩托车过去,那个女孩子的背影有点眼熟,身上那粉色的翻领衬衫,她见陈曼妮穿过。
无奈那女孩的脸,从头到尾林佩兰都没有看见,那三辆摩托车就已经绝尘而去了。
这看着别人家的小孩放肆,只会觉得就该那样,轮到自己家的就不一样了,这要是陈曼妮真的和这些人出去玩,陈母知道,可不闹翻天。
林佩兰盯着那发现若有所思,她也才离开大院不久,那时候陈曼妮的房间还没有动静,按照平常的习惯,应该还在睡觉没有起来。
就凭一件相似的衣服,就把人家认成陈曼妮,林佩兰也觉得自己有点搞笑。
想通这个便不再纠结了,抬脚继续赶路,日头大,她还得早点赶车,走山路才不会太累。
“滴滴”
谁知道才走了几步,身后就有车子在不停地按喇叭,街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林佩兰还以为自己挡了人家的道,便又靠路边去了一点。
可那车喇叭还在响,林佩兰回头看了一眼,居然有挺眼熟。
之前陈建国送她们回去几次,来的正是那辆她坐过几回的军绿色吉普车。
这会儿车里坐着一个骚包的男人,蛤蟆镜,花衬衫,嘴上叼着一根烟,林佩兰有点眼熟。
等那人摘下眼镜,把嘴里的烟拿走,林佩兰一看,那一张大笑脸,细长的丹凤眼笑起来眯成一条缝,吊儿郎当的一个男人。
“嫂子,这是上哪里去啊?”
这人一开口林佩兰听声音就想起来了,上次来家里,连门都没有进,就和陈建国走了的那个路坤。
“原来是你啊!我回娘家。”林佩兰笑着打了声招呼。
“我刚好要去一趟临镇,嫂子不介意的话,可以搭我的车走。”
“这,这不方便吧?去车站没有多远的路了,我过去坐公车也是一样。谢谢你了路坤。”
林佩兰拒绝了,路坤和陈建国熟悉,和她又不熟,怎么好意思让人送。
再说以后她从镇上到县里的路不会少走,她现在先去熟悉熟悉也是好事。
“嫂子,你拎着这么多东西也不好赶路啊!再说了,我和建国的关系,你这么疏远,这是没有把我当做建国的兄弟了。
我和他从小玩到大,要是让他知道路上遇见你,不带你一程,回头可不得收拾我。”
陈建国:你想太多了!离我媳妇有多远滚多远!
路坤信手拈来就是一段和陈建国忠肝义胆的交情,那天林佩兰也确实看见两人勾肩搭背的一起出门,想了想盛情难却,还是上了车。
“那给你添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
路坤高兴的都要跳起来了。
陈建国那家伙防自己和防贼一样,现在还不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