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噜……
肚子又叫了一声。
饿,这是真的饿。
比他过去不吃不喝七天,在沙漠里狙击匪首还要饿。
摇摇晃晃地下地,身子有些虚,但脚底下还能站稳。
从房间里走出来,来到了另外一个房间的门口。
这是一处很简陋的农家屋子。
里屋的火炕上,正坐着四个人。
一老一少一老婆子,另外还有坐在正主位置的老道士。
四个人全都看见了他。
其他三人微微一愣,旋即脸上露出了和善的笑容。
老道士笑道:“乖徒弟,快过来陪为师喝一杯!”
……
酒,不是什么名贵的好酒,百姓家自酿的黄米酒。
一口喝下去,整个胃里都燃烧了。
桌子上的几样全都是肉菜,这一家正是那天晚上,把林昆当成河鲈鱼的老爷子和年轻男人的家里。
一身灰袍的老道士,治好了女主人的痼疾哮喘病。
别小瞧了这哮喘病,十里八乡的医生,全都给诊治过了。
三年前,老爷子一家还耗尽了家财,去大城市里诊治。
结果都没能治好。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钱花没了,病还在。
这也是老爷子两口子辛苦大半辈子,没钱给儿子娶媳妇的原因。
老道士的几针下去,老婆子的痼疾就痊愈了。
天凉、天热也都不怕了。
一家人感恩戴德,都快要把老道士当成祖宗来供了。
已经提前把准备过年的年货,全都搬出来招待了。
野兔肉、山鸡肉、狍子肉、鹿肉等等……
林昆喝了一口酒下去,便开始大快朵颐,吃着野味儿。
他过去也吃过野味儿,但没有那一次有这次这么香。
老道士好喝酒,但酒力不太行,主动与林昆碰了几下杯子之后,被这高度数的黄米酒给醉晕了。
靠在了炕上的墙根儿下,红着脸上的皱纹,打起了呼噜。
“酒,酒……”
“来,乖徒弟,古有武松三碗不过岗,你师傅我三百碗都没问题,不就是喝点黄米酒么,再和为师走一个……”
“呵,呵呵呵……”
瞧瞧,这都已经醉的糊涂,在梦里还举着酒杯呢。
老爷子李多满,并非土生土长的本地人,父亲那一辈从东北迁徙过来,当时一心支持边疆的建设,挂这一个公职的身份,在漠北开垦荒地一辈子。
到了他这一辈,公职的身份没有了,只能和当地人一样,靠着种地、打猎,过着平凡而又朴实的生活。
老伴儿的病好了,全家感恩戴德老道士。
老道士又一口一个徒弟地喊着林昆,自然就是自己人。另外,老道士也不白吃白喝他们家,跟李多满交代了,他这个徒弟是个有钱人,一切找他报销就成。
“小林兄弟,咱们走一个?”李多满老爷子举起酒杯。
这杯子可不是正常酒桌的小酒杯,而是乡下的大号酒杯。
一杯酒至少一两。
林昆一门心思地吃肉,老爷子敬酒过来,他也举起杯子。
一连串碰了六杯之后,李多满老爷子有些顶不住了,冲儿子李阿财递了个眼色。
李阿财其貌不扬,酒量打小就练出来了。
乡下人淳朴,敬酒并不是劝酒,而是为了招呼好客人。
客人吃好不算招待好,必须要喝到位了。
结果……
李阿财一通敬酒下来,林昆只是脸色微微红。
李阿财承受不住了,苦着脸向他老子李多满看过去。
全家就剩下老婆子没敬酒,老婆子准备端起杯子。
这时,外面的院子里,传来了一阵不阴不阳的声音。
“哟,准亲家,你们家里头这是做什么好吃的了呢?”
一个五十多岁,穿着一件花棉袄的老妇人,端着碗走进院子。
听到这声音,李多满和他老婆子,立马打起了精神。
“快,是王春萍来了!”
李多满和老伴金玉兰赶紧下地迎接。
“切……”
李阿财坐在热炕头上,屁股动都没动,还不屑了一声。
“你个瓜娃子,还不赶紧给我下地!”李多满一巴掌拍在了李阿财的脑门儿上,低声怒道:“还想不想娶媳妇了!”
李阿财被拎着耳朵下了炕,嘴里头嘟嘟囔囔。(一零)
“亲家母,您过来啦!”金玉兰当先迎上去,陪着笑脸。
“亲家母,快里面请!”李多满也是陪着小心翼翼。
“王婶,你来了。”
李多满本来不想开口,屁股后被母亲给掐了一把。
“哎哟,李老哥两口子,你们可别一口一个亲家母的叫着,我们家二丫可还是没出门的大闺女呢,你们这么一脚,要是让别人听到了,还以为我们家二丫和你们家的阿财,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了呢。”
王春萍阴阳怪气,眼神儿却根本不在李多满一家三口的身上多停留,直勾勾地向桌子上看去。
“呵……”(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