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薛万锦的公司肯定会被强大的资本集团吃的骨头渣子都不剩,但是,他个人不会有多大问题,公司宣布破产或者重组,他不过是一个出局的人而已。这也是华尔街许多公司走马灯的更换,可是那些大亨们却总是享受着“舒适和美好”的生活。那个把雷曼兄弟公司搞垮的经理人可是拿着几亿美元的高薪离职的,公司倒闭与他个人的收益没有毛线的关系。
可要是在华夏,这个官司就不是那么简单了,根据华夏的法律,如果公司清盘后,仍然资不抵债,那就要清算企业法人代表的私人财产了,你别想着把公司做垮,自己富得流油。薛万锦所面临的就是这个问题,而投行那边想要折腾薛万锦,那就是找来第三方评估,把公司里的资产进行大幅度缩水估值,只要不够偿还投行的债务,那么,薛万锦的私人物业就会被搅合进去。
当然,公司清盘,甚至在法庭还没有下达最后仲裁之前,公司也可以寻找第三方重组,甚至,在法院下达仲裁议定书的特殊时间内,也是可以引进强力外援,进行绝地反击。此时,评估的估值在进行重组的时候是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的,而这,就是李凡要钻的空子,或者说,这是“用彼之矛,击彼之盾”至高境界。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资本,他们在世界各国肆虐,到处剪羊毛,可谓是所向披靡摧枯拉朽,就没有失手过,曾经是前苏联的重工业基地,军工工业基地的乌克兰,被美国和西方资本给祸祸得都没法看了,他们在最近的人均GDP在世界的排名是128位,什么概念?只有华人的三分之一左右。法国的阿尔斯通,生生的被美国资本肢解了,你叫法国还如何去搞高铁?基础公司都没有了。可是,美国在针对华人公司下手的时候,却是无一胜绩,他们不了解华人在纵横捭阖上的历史有着2500年的经验,不了解华人的思维有多缜密和小心。
是不是华人在经济斗法上是常胜将军?也不是,华人在重新崛起的过程中,同样也是受到过诸多屈辱的,同时,在个别项目上,本来起步并不晚,最后落入美国人设下的陷阱,是一些行业的生产不能自给,甚至将原来大好的研发前景给荒废了,用武林的话说,简直就是自废武功。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芯片和大飞机。
当你还在认为钱可以解决一切的时候,你的思维角度必然是狭窄的。西方挥舞制裁大棒的核心是什么?就是不卖给你。当钱不能转换成实体物品的时候,钱就不是个东西,甚至是一种负担,你是拿着不少美元美钞,有个几万亿又如何?我不卖给你东西,那些钱你就放在家里吧!当你在国际结算中,连美元账号都被冻结的时候,为了换取账号里的数字,前期的所有一切都等于白干了,有多少第三世界国家就是这样被美国人生生的薅了羊毛。
算计薛万锦公司的外资投行玩的同样是这个把戏,先给你甜头,老薛乖乖的去了A国搞建设,出了状况后,投行通过法律诉讼讨债,而发包方以工程没有结束,出现变数为由,不给老薛结算,实际上,发包和投行就是狗打连环,他们本身就是一起的,不过是不同场合变着不同的脸而已。
投行追债,最后的结果,薛万锦的公司肯定是血本无归,即便是援建项目作为“应收款”挂在那里,可那是什么时候能回收的?要么你成立一个留守小组,要么你就只能放弃索要了。这里外里,设计者可以白白拿到一条援建的公路,就算是没有最后竣工,是个半拉子工程,可那在A国也能换回诸多的好处和利益。而投行收回了投资成本,如果再低价吃掉薛万锦的公司,那这个赚头就大了。
在这个项目里,老薛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同时也保留了一个救命的后门。致命的错误就是拿到项目后,没有找发包方要工程款。按照国际惯例,发包方在工程公司进入后,是必须支付一定的工程款,或者双方约定,工程进度百分比,发包方要以各种第三方甚至第四方的担保,否则,中标方是不会开工的。这个模式既保护了发包方的利益,也同时保护了中标方的利益,但是,当工程进行不下去的时候,除非有特殊规定的条款,发包方和中标方都会损失巨大。华人建筑公司最早冲出世界,最早打出名的就是把世界上诸多烂尾项目重新复活,工程艰难,可收益也颇高,知名度也就是这样一次次的打响了。
薛万锦看着不少同行在海外赚大钱,说心里不羡慕那是假的,可是他毕竟没有经验,也没有这个方面的朋友,所以,一开始就掉进了对方的陷阱。
按照国际惯例,那个发包的国际组织应该预先与薛万锦公司签署条款严谨的合同,至少,工程款的支付应该是有个说法的,可是发包方却是在这里玩了个滑头,说他们是公益单位,不直接从事经营,工程款要在最后工程验收后,由国际慈善机构一次性拨给A国,由A国的相关机构拨付给承接公司。
如果仅仅是这样的条款,老薛是不会上当的,他肯定不干,于是,对方给老薛下了第二个诱饵,他们找来了投行,公益单位为老薛担保,实际是以项目做担保,从投行融出部分工程款,变通的解决先期工程款的问题。在这个环节里,老薛还是精明的,他要求必须是在华夏境内的投行,发生法律纠纷必须在华夏的法律管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