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不是说了嚒,夙遥姐姐的金发太华贵,会让弗景城百姓望而生畏,秦寿来帮忙伪装下就好。”许芷芊下山前就跟维夙遥说过,她的金丝长发很独特,会吓到弗景城百姓。
弗景城不像京城,时常有西域商人来访,弗景城百姓们见维夙遥一头金色秀发,肯定会敬畏三分。毕竟金色寓意华贵、辉煌、神圣,乃皇室的象征……
“我不摘假发是因为……”维夙遥瞄了瞄周兴云,女为悦己者容,情郎说过喜欢她秀发,所以……
“人比人气死人呐,亲亲小夙遥都快成活菩萨,而我却是个瘟神。”周兴云哭笑不得,弗景城百姓对他和对维夙遥的态度,有着鲜明对比。
不知是否因为维夙遥散发着金碧辉煌的仙气,绕开她的居民,偶尔还会回头向她鞠躬拜一拜。
“崇武……你也帮我派一点。”
除了维夙遥和周兴云以外,轩辕风雪这位高冷大小姐,貌似也卡关了。轩辕大小姐在京城向来很金贵,派传单这类活儿,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
就在刚才,轩辕风雪肩披毛绒大衣,高冷的迎上一位路人时,结果路人浑然一愣,随即吓得掉头跑了。
那兔子遇见狼的表情,顿时让轩辕风雪百思不得其解。
“风雪,你那自信的微笑,不该用在派发请帖上。”
轩辕风雪不得其解,周兴云却知道原因。轩辕风雪大概认为,派发请帖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所以蠢萌的高冷大小姐,露出抹冷酷的自信微笑,气宇宣扬的走向路人。
路人见她披着奢华大衣,面露高冷微笑,十个有九个会误以为,轩辕风雪是某大户人家的千金,今天因为心情不好,在大街上找路人耍乐子。
“我已经笑不出来了。”轩辕风雪很诚实,和周兴云一行人接触了许久,她郁闷的发现,自己真的什么都不会。武功比不上维夙遥、穆寒星,文采比不过许芷芊、瑾润儿,杂活更是一窍不通,除了能帮周兴云生孩子,貌似没有别的用途。
“天生我材必有用,风雪别钻牛角尖。”周兴云安慰道。蠢萌大小姐的武功虽然比不上维夙遥,但却比许芷芊强百倍,所以别拿自己的短处和别人的长处相较,那会很吃亏的……
轩辕风雪高冷却有点笨,这很符合周兴云的胃口,若非有轩辕崇武保驾护航,周兴云早把轩辕风雪给按床上,教她各种美妙姿势。
要知道,高冷大小姐虽然蠢萌蠢萌,学东西异常慢,但她却十分刻苦与勤奋,一次学不会来两次,两次学不会三次,周兴云绝对乐此不彼的教功夫……床上功夫!
周兴云色眯眯的盯着轩辕风雪,大小姐身材很棒,虽然不如软妹子,但她修长的双腿,纤柔的娇躯,细小的腰围,却拥有比穆寒星更丰满的上围,那有点不符合科学的婀娜身姿,真是男人梦寐以求的恩物。
讲道理,轩辕风雪看起来很苗条,但上身却极其丰满,真是诱人遐想。如此妙不可言的身段,加上高冷瓜子脸,以及玲珑小嘴,周兴云不打她主意,简直对不起天地良心。
就在周兴云萌生今晚要不要把轩辕风雪给禽兽了的时候,一叠请帖刷在了他左脸。
“酋长对不起,突然手滑了一下。”轩辕崇武目无表情的看着周兴云,这家伙用不怀好意的眼神盯着轩辕风雪,是个男人都知道他心底想什么。
“信不信我今晚把你姐给脚滑了……你还来!”周兴云话没说完,轩辕崇武握手的请帖,又一次朝他脸刷了过来,区别在于这次是右脸。
幸好周兴云有防范,猛地后跳闪过了一击。
“我的右手好像得了小儿麻痹症,完全不受控制。酋长你站过来帮我看看是怎么情况,我保证不打死你。”
“呸!”周兴云只能以行动来唾弃轩辕崇武,这混蛋睁眼说瞎话的本领越练越不要脸了。
“轩辕兄!此人夜郎自大素质极差!秦某支持你揍他!”
“说起来简单,我们姑且不论酋长的武功,还有他身边那只明明很熟却假装不熟的忠犬,光是那只笑皮不笑肉的狐狸精……”轩辕崇武话没说完,就平地栽跟斗,摔了个后脑触地。
不过,这都在轩辕崇武预料之中,秦寿只见他不慌不忙的爬起身,拍拍身上泥土,继续不温不火地说:“所以我们招惹酋长之前,必须考虑后果,否则出师未捷身先死,强\/奸不成被狗欺……”
轩辕崇武口不择言,再一次遭到偷袭,只是这回可不止栽跟斗那么简单,小家伙直接失去重心,昂面撞大树,鼻血哗啦啦的流出来……
然而,轩辕崇武依旧临危不乱,风度翩翩的擦去鼻血,一本正经的对秦寿说:“你们看到了没?这就是现实。好自为之吧。”
“…………”秦寿不想说话,因为他想说的,轩辕崇武都说了,而且他很庆幸自己没机会把想要说的话说出来,否则受伤的人就不是轩辕崇武,而是他……
“周兄!吴兄!秦兄!轩辕兄!别来无恙啊!”
小伙伴手中请帖差不多派完时,远处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正在打闹的周兴云等人,顿时把注意力从轩辕崇武身上,转向传出声音的街口。
“啊啦,徐大哥怎么有空来弗景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