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当然知道情报的重要性。
所以, 直接调出最精锐的一个总旗,来作为夜不收向四面撒开。
他们五人一组,分作十组。都是一人三马,带了足够的粮草,想跑多远,就跑多远。
很快,就有夜不收小队跟女真哨探遭遇了。
于虎刚参加强地军不久,但他训练更刻苦。
别人在喝酒聊天的时候,他在训练骑砍。
于虎甚至因为训练强度太大,累晕过去过。
于虎之所以如此地努力和拼命,是因为他心中有仇恨。
他的村子,被流寇点灯子给屠掉了,他全家人,都死在点灯子手里。
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他的老婆,当着他的面被流贼给轮掉了……
于虎只要闭上眼睛,眼前就会出现那副画面,一个个流贼狞笑着,排着队进入他家,又拎着裤子满意地出来……
于虎心中有恨。
他恨不得杀尽天下流贼。
赵大人救了他,帮他杀了点灯子。
于虎没有其他想法,只想好好训练,跟着赵大人征战四方,杀鞑虏,杀流贼!
于虎平时话极少。
可在一次训练间隙,他曾经问过大人,以后有没有机会打流贼。
大人说有。
大人说,流贼将会是强地军最主要的敌人之一。
大人说有,那就一定会有!
于虎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训练好,等机会到来的时候,多杀一些流寇。
因为他特别辛苦,所以,他成了战斗小组的组长。
强地军现在的编制,七百军士分为七个战斗分队。
每个战斗分队,是两个总旗。
每个总旗,是五个小旗。
每个小旗,是两个战斗小组,每个战斗小组五个人。
从昨天开始,于虎又多了另外一个追求。
因为赵大人是先行社社长,强地军骨干,几乎都是先行社社员。
在强地军心中,成为先行社社员,是十分光荣的事情。
于虎想追求进步。
赵大人说了,作战勇敢,起带头作用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先进社社员。
现在机会来了。
杀鞑子!
追求进步!
成为先行社社员!
“于组长,咱们运气也太差了吧?竟然被分到挨着城墙。
旁边就是长城,就是咱们大明的守军,鞑子的哨探就算再嚣张,肯定也不敢来这里啊!
咱们肯定只能看着别的小组立功了。”
一名军士一脸遗憾地感慨着。
于虎皱了皱眉头。
他也是这么想的。
但是,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这句话,是强地练兵教官强调最多的一句话。
命令下达,于虎也只能听从。
他刚想安慰手下几句,突然,远处地平线上,似乎有人影一闪。
于虎立刻眼睛一亮。
“有鞑子!”
城墙上的边军,也出现了一阵躁动,有人挥着旗子,朝着他们大喊着:
“兄弟,前面有鞑子来了!快跑吧!”
于虎抬头看了一眼。
城头守军都是一脸担心。
作为同袍,他们是好心提醒。
“谢谢兄弟们!不过,该跑的不是我们,而是他们!”
于虎摘下背着的步枪,举起来示意一下。
然后,回头朝着身后几名队员一声令下:
“兄弟们,各自找射击点,自由射击!”
“是,组长!”
几名队员答应一声,迅速散开,各自找了稍微高点的地方,架好步枪。
……
“驾!”
赫舍里带着三个手下,打马前行。
远远地,他们就看到前面有红色的鸳鸯战袍晃动。
“是明狗!冲上去,抓住他们!”
“明狗竟然一人三马!他们的夜不收什么时候这么富足了?”
“……”
赫舍里几人见状,不但没有担心,反倒愈发地兴奋了。
这都是他们的战利品啊!
明狗就算是精锐,也一样不经打。
他们四人,对方五人,这一战没有什么悬念。
只要注意别让对方跑了就行。
好在,那几个明军没有逃跑的意思,竟然下马,似乎是想躲藏起来?
真是可笑!
赫舍里有些看不懂。
但是没关系。明狗总是做一些愚蠢的事情,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了。
比如前两天,他们都已经断粮了。
明狗竟然给他们送过粮食来……
真是懦夫!
乒乒乓乓!
爆竹一样的声响,在旷野中远远传来。
对面火铳射击了?
赫舍里一乐。
明狗果然都是一样的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