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世雄等人终于陆续赶上来了,四匹坐骑见到湖边鲜嫩的绿草,立即便都散开来,各自占据了一块地盘大块剁颐,抢食这份来自深秋大自然的厚赠,很快就要入冬了,下次想再吃到如此鲜嫩多汁的水草,就得等到明年春暖花开了,又或者往更南的地方去。
“不凡少爷,这里真是个养马的好地方啊。”高首环顾四周,禁不住发出跟高不凡一样的感叹。
养马不同于养猪,首先你得有一片辽阔的马场供马匹奔跑撒欢,其次才是营养供给。奔跑是马儿的本能,所有的马,天生就该像风一样奔驰,没有场地施展本能的马儿等于没了灵魂,就算营养供给再丰富,养出来的不过只是“猪”罢了,别说上战场,只怕耕田拉车也难以胜任。
这地方是天然的草原,水丰草茂,辽阔无限,而且纬度还适中,的确是一片适合养马的好地方。马性耐寒,害怕燥热,越热就越容易得病,所以炎热的南方不适合养马,即便能养活,也养不出好马来。
“长卿老大,莫非这里就是御夷镇?”高世衡问道。
高不凡点头道:“根据地图上所标示,的确就是这里。”
高世衡转首四顾,挠了挠大头疑惑地问:“不是说有奚人在这一带放牧吗,怎么连鬼影也没见到一只?”
“奚人逐水草而居,估计是到别的地方放牧去了吧,嘿嘿,这不是更好吗,趁着他们不在,咱们先把这里占领了,将马场建起来。”高世雄磨拳擦掌地道。
高首翻了个白眼道:“怎么占?就咱们五个人?咱们又不是老虎,撒泡尿画个圈就完事了。现在奚人虽然不在,春暖花开的时候还是会回来的,到时看到自己地盘被占了,准会跟咱们干仗。”
高世衡狞笑道:“干就干,谁怕谁,一群茹毛饮血的野人罢了,老子还怕他们,来多来杀多少,杀到他们不敢来为止。”
“对,搞死他丫的。”高世雄难得不杠,还扬了扬手中的马槊表示对弟弟这番话的强力支持,一副杀气腾腾,跃跃欲试的样子,看来哥俩不仅是武痴,还是战争狂人。
高不凡却是不敢苟同,在他看来,若能不动武自然是最好的,毕竟奚族人虽然数量不算多,但五六万人应该还是有的,而且溪人表面臣服于大隋,杨广也默许他们在这一带放牧。
另外,杨广目前正在涿郡卯足劲头准备第二次东征高句丽,誓言一雪前耻,如果自己这边和奚族人打起来,造成涿郡的北边不稳,肯定会让杨广不爽,倘若宇文化及之流再趁机弹劾自己“擅开边衅”,只怕杨广一怒之下会下令摘了自己的脑袋来安抚奚人。
所以,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在这里放牧的奚人部落,跟他们充分沟通,然后和谐共处,你放你的羊,我养我的马,彼此互通有无,睦邻友好,等站稳了脚跟,壮大了实力,日后是战是和再另说。
当你还弱小的时候,最好还是猥琐发育,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出来浪!
其实,高不凡来这里考察之前已经充分考虑过了,奚人部落穷得叮当响,连铁锅布匹都不能生产,若自己能给他们带来看得见的利益,颇如捎给他们需要的日用百货,想必这些奚人部落会乐意让自己在这里建马场的,反正这里的地方足够大,而奚人的人口又稀少。
当然,马场也必须要有自保的能力,没有尖牙利爪的肥猪只是别人砧板上的肉而已,只有强大的武力作为后盾,奚人才会老老实实跟自己做生意,不敢生出歪心思来。
嘎嘎嘎……
这时,天空传来几声难听的鸣叫,众人抬头望去,原来是两头秃鹫从头顶上方飞过,幽深的眼睛打量了众人一眼便扑腾着往北飞了,这玩意对活崩乱跳的生物并不敢兴趣。
高不凡心中一动,飞身跃上马背道:“跟着这两只秃鹫。”说远率先催马追了上去。
高世雄等人也急忙上马,在主人的马鞭抽打下,四匹贪吃嫩草的战马才不情愿地离开了湖泊,跟在大青马后面往北边奔去。
秃鹫的飞行速度并不算快,再加上地势开阔,所以众人并没有跟丢,一直往北跑了约莫十里地,这里出现了一条蜿蜒的河流,仿佛镶嵌在草原上的一条玉带。
嘎嘎嘎嘎……
这时,两头秃鹫终于停下来了,在天空中盘旋怪叫,片刻之后突然俯冲下去,消失在前面一片草坡后面。
高首舔了舔嘴唇道:“这些秃鸟无利不起早,估计是发现食物了,不凡少爷,咱们跟着这些玩意作甚,忒的晦气。”
“因为跟着它们才能找到奚人部落。”高不凡说完翻身下马,牵着缰绳往草坡上走去,如果所料不差,奚人的部落应该就在草坡的那头,为免引起误会,所以高不凡牵马而行。
众人唯高不凡马首是,见状都滚鞍下马,牵着缰绳步行,高世衡有点不解地问道:“长卿老大,咱们找奚人干嘛?”
高不凡随手拔了一根草茎叼在嘴里,慢吞吞地道:“自然跟他们做生意了。”
“嘿,一群茹毛饮血的野人,除了牛羊马匹就没啥了,长卿老大你打算跟他们做什么生意?咱们是来养马的,跟他们抢生意还差不多。”高世雄嘿然道。
高不凡笑道:“话不能这么说,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