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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十三章 忠诚(1 / 2)

“你们要听话!”楚清声音有些严厉,但也有些无奈。

九年来的相处,即便未必天天见面,感情也不浅了,楚清绝对不想让这些可爱的大男孩们为她有所损失。

在楚清的心中,这些甚至超过她当前年龄的男子们都是大男孩,二三十岁,正当年哪。

他们当护卫,还都单身,楚清不愿他们因为自己而失去成家立业的机会,甚至还有可能付出性命。

“你们不是我的下人,你们没有签卖身契与我!”楚清说道:“你们不必跟着我犯险,保护好自己,过好自己的人生,这才是你们活着的意义!”

“别说了,我们不走!”护卫们齐声喊道,里面还夹杂着八个女护卫。

“你们别跟着添乱!”楚清对着女孩子们斥道:“我知道他们想说啥,他们想说跟我有交情,但你们不是,咱才认识几天?别跟我套近乎,让你们走你们就走!”

那帮小子人数多,跟随自己年头也久,楚清把他们当做难啃的骨头,准备过会儿再对付他们。

几个女孩子相对容易说服些,楚清准备先把她们遣散。

“这跟卖身契无关,”祥子说道:“你说出大天来我们也不走!”态度很是坚决。

真的与卖身契无关。

楚清以为古代人的忠诚是建立在自幼就被洗脑式教育,和严格的阶级等级制度、以及严酷的惩罚代价之上的。

她想得也对,但不适用于她楚家的小子们。

当年,洪亮想把更多的退役兵塞给楚清时,楚清曾说过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能接收眼下的人数是能力的极限,因为“不想这些英雄们上了战场流血,下了战场还要流泪。”

一句“英雄”拔高了他们的思想境界,一句“上战场流血、下战场流泪”道出了他们的辛酸。

楚清对军人有本能的好感,这源于她自小接受的教育,但是古代的军人,或许除部分将领外,大多数并没有“愿得此身长报国”的信念与责任感;

而是当兵能挣军饷、能给家里节省口粮、万一立了军功能升官发财,官要是做大了能光耀门楣甚至封妻荫子。

这才是目的。

更有很多人是因为战事吃紧而被迫应征的,征兵也是一种摊派——不管你家几口人,只要有成年男丁,就得入伍。

而楚清手下这些小子更有八成是流民出身,是身不由己就被拉入军营的,你不去?那你也别活着了,国家有难,还能白养活你们这些浪费口粮的流民?

所以楚清依照自己的思维惯性,主观地定义他们是为国征战的英雄,给予这些流民出身、退役后依然只能做流民的人极大的尊严。

他们都是战场上无数次死去活来的人,生死早已看得不那么重了,反而是尊严,才是他们最为看重的东西。

人活着,得像人!

这与在军营里,洪亮那种对将士们的关心不同,士兵对于将军,是一种资源,没有这些兵,那就是光杆将军,啥也干不了。

能对兵卒好的将军,比如洪亮,算是仁慈的;更多的将军对部下非打即骂,人家本意也并非虐待,而是“你是我张家军或我李家军的人,就是我的人,不听话怎行”的顺理成章行为。

这种思维模式换句话说就是:你是我的猫啊狗啊物件啊,是供我使唤的。

所以才有什么鹰犬、走狗、爪牙之类的词汇。

这些退役兵到了楚清这里,以为也跟军营一样,因为他们同样集体生活,但是楚清给他们住砖房、还给盘炕、烧煤取暖,并非对兵卒那样。

他们就以为应该有卖身契才好,这样才能有依靠。

卖身契这个东西与雇工契约不同,一旦签了这东西,就把自己当做物件送给别人了,是打是杀全凭主家心情。

可从另一方面来说,卖身契也是一种保障,是他们的生老病死的保障,主家要负责。

楚清没有让他们卖身于自己,使他们心里很是无着无落一段时期,可相处下来他们才知道,楚清是真没拿他们当物件、当资产,而是平等相待、相扶相助。

不,不平等,在他们看来,他们老大简直是他们的奴才,别看老大有钱,那都是人家拼了命赚的,还要养活他们、分给他们,有谁家主子能做到?

老大还没得道呢,他们这些“鸡犬”先升了天。

在他们一个个有了店铺有了土地甚至有了媳妇孩子、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稳定生活时,他们老大却常年东奔西走、受尽冷落、刁难、非议、冤枉。

冷落、刁难自不必说,那些比老大官阶高的,冷落和刁难简直是他们惯用的伎俩,就算那些官职低微的知县,看似恭敬,实际也没把老大当回事过。

单说来自老百姓的非议和冤枉,那还少吗?

老大就为了倡导他们养殖鸡鸭对抗蝗灾,他们都是怎么说的?

一会儿说老大不知米粮多贵,想一出是一出;一会儿说老大不定想什么辙坑老百姓呢,不然她自己怎么不回家养鸡养鸭去?

等知道老大是女人后,那风言风语更多了,什么“老娘们儿就该回家好好带孩子去,出来抛头露面的,简直是丢人现眼!”

什么“一个娘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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