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加抗原,今天一章,五月份开足马力!)
自打有了开杂志社的念头,林怀乐花了上千块,在纸马的东方报业刊登了招聘信息。
一个杂志社的灵魂是什么?
是主编!
是内容!
但最终的成稿,都是由主编拍板的。
就像花花公子与赫夫纳,艺术片与伯格曼。
主编是一本杂志社的灵魂,他需要有超乎常人的审美,才能引领读者的审美。
这种高层次人才,是字头中所没有的。
不过,香江的大学不少,总会有怀才不遇的高人。
“把塘楼中伤的不重的,全都叫到这里来,让他们把楼内的卫生处理好。”
“你让广告公司快一点,最好今天下午就把招牌挂上。”
“再到电话公司买一条电线,没有电话用,干什么都麻烦!”
林怀乐欣赏了一会儿窗外的风景,便扭过头,吩咐长毛做事儿。
长毛也不知道林怀乐要干什么,但从小到大,都是他指挥,自己做事儿,便立刻走下楼,去街上的电话亭打电话。
楼外响起汽车的喇叭声,林怀乐往下一看,发现是订的二手办公家具到了。
林怀乐也走下楼,指挥着工人将家具都堆放在后面的仓库当中。
这一折腾,就到了傍晚。
手下的马仔小弟多,是有好处。
林怀乐从仓库出来,结清运费,就看见司徒浩南这帮烂仔们,正在打扫楼内的卫生。
“大佬!”
“乐哥!”
“乐哥!”
“....”
林怀乐点点头,从口袋中掏出大半盒的万宝路,散给众人。
万宝路在这帮烂仔中,可是好烟,二十块一盒。
出栏混的童党,各个家庭条件都不好,想抽烟,都需要凑钱买散白,哪里能天天抽进口的红万。
但林怀乐不一样,托他老豆的福,他出生就是天公子,太子哥,别说是红万,就算再贵一番的黑万,他也抽得起。
“谢谢大佬!”
“....”
司徒浩南等人接过烟,感激地说道。
“过两天就要开工了,到时候你们就有油水搵了。”
“之前给你们的钱,好好攒起来,买个屋村,也好接家人享享福!”
林怀乐嘱咐了几句,让这些人别乱花,攒起来,别便宜了粉仔骨妹。
“乐哥,刚才有个人拿着报纸过来,说是要找您。”
“阿山陪他在三楼等着!”
司徒浩南想起长毛的吩咐,于是赶紧说了出来。
才登报两天,就有人上门应聘,真是好兆头。
“抓进干,一会咱们去吃石斑!”林怀乐说完,就扭头上楼。
司徒浩南他们一听晚上有大餐,干劲十足,又热火朝天的清扫起来。
林怀乐走上三楼,发现阿山正陪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聊着天。
“乐哥,这位是林先生,是您的本家。”
林国光带着黑框眼镜,高高瘦瘦的,扭头看向楼梯处,发现一个十八九的年轻人正看向自己。
这个年轻人,身穿格子衬衫,一条半旧的牛仔裤,一脸平静,但双眸含笑。
“您好,林生,鄙人林怀乐。”
身为主人家的林怀乐,把满是灰尘的手,在牛仔裤上蹭了蹭,弄干净之后,才伸出来,跟林国光握手。
林国光没有想到,够胆创建香江第一本咸湿杂志的人,居然是个年轻人。
“您好,林生,在下林国生。”
“《天天日报》的记者,我看到林生在《东方报业》上的招聘,所以慕名而来。”
“只是没想到...”
林国生说道这里,欲言又止。
林怀乐从来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也知道自己的确年轻,不以为然地说道:“只是没有想到,我的年纪怎么小。”
“甘罗拜相的时候才十二。”
“我今年已经十九了,也应该成就一番事业了。”
“我刚租下这栋楼,三年,我希望一年之后,杂志社的盈利,可以将这栋楼买下来!”
林怀乐伸出手,邀请林国生到窗台旁闲聊。
三年挣出一栋楼。
要是其他人听到,一定会笑掉大牙。
但在林国生的眼中,却不是什么难事儿。
要知道,北美的《花花公子》早就证明这条路是可行的。
现在的香江,看似同欧美相差不大,但骨子中,南辕北辙,学自由,也只学了三四分,说到底,还是儒家思想的保守主义。
或许,只有新一代的年轻人走进社会中,才会改变。
既然外面的招牌已经挂起来,说明新闻署的执照已经拿到手了。
不声不响,趁着新闻界众人没有反应过来,吃下了最肥美的蛋糕,真是让人拍手叫好。
“林生,你是怎想到做咸湿杂志的?”
林国生没有把林怀乐当成晚辈,也没有把他当成是老板,而是如同朋友般聊天。
“食色性也!”
“马栏骨场满大街都是,只要有钱,不管是北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