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初心看到信息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她看到周默发来的照片,感慨物是人非。但当她看到周默发的文字后,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
沈初心总是调侃周默的文采,说他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
也许周默不是最好的男人,但却是最适合结婚的男人。他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派,一直以来,追沈初心的男孩子不少,其中不乏高富帅。而周默之所以能够在众多追求者之中脱颖而出,要归功于他的执行力。
比如高中那会,沈初心有一次感冒,别人都劝她按时吃药,注意多休息,多喝水,只有周默跑了老远去给他买感冒药,还把一杯热水揣到肚子上用体温给她保温。
后来正式交往后,逛街的时候只要沈初心多看一眼的东西,周默就是跑两趟也会给她买回去,即使自己接下来要吃两周泡面,也甘之如饴。
兰梅的来电打断了沈初心的思绪。
“你个死丫头,死哪去了?”
兰梅的声音都快把人的耳膜震出来了。
“大清早的瞎喊叫什么?幸亏我没有心脏病,要不都要被你吓得犯病了,到时候你还得养我!”
兰梅听到这话,嗓门儿更大了,“还轮得到我养你?你要是能踢了周默从了我,证明你出息了。”
沈初心笑笑:“废话少说,找我什么事?”
“先说你在哪?”
“在老家呢。”
“好啊沈初心,你出息了,回家也不叫我,回家干什么去了?”
沈初心酝酿了一下,说道:“两家父母见了个面,说了一下我们结婚的事情......”
“停停停,我不要听了,不要听了,关于你和周默的事情我这个闺蜜并不看好,以后凡是你俩的事都不要跟我讨论。”
沈初心无奈的翻了个白眼:“那我挂电话了,拜拜!”
“等等等等”兰梅这才想起来,正事还没说呢。
“你想不想跳槽!”兰梅问道。
“不想!”沈初心一口拒绝,“兰梅我告诉你,你不要每次辞职都叫上我行吗?”
“这次不一样我跟你说,我打听到了盛世集团年底要举办一场招聘会,职位特别多,我觉得那个董事长特助特别适合我。”
“那提前祝你面试成功!”
兰梅顿了顿说道:“另外我也帮你物色了一个职位,策划部文案,怎么样,够意思吧?”
沈初心说:“你自己留着当备选吧!”
毕业三年了,兰梅换工作的速度常常让沈初心唏嘘不已。这周还在a公司上班,下周就成了b公司的新晋员工。每次她都会说这次一定要从基层做起,一步一个脚印让自己成为行业精英。
兰梅不高兴了,“你说你现在的工作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你最起码也是堂堂本科毕业生,要文采有文采,要长相有长相,整天面对一堆破电话,当个接线员,我都替你不值。”
这话说的沈初心竟无言以对,想当初她的梦想是当一名人民教师,桃李满天下。后来因为招教考试都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而她的父母更希望她能留到大城市生活,再加上她跟周默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般忠贞不渝的爱情,让她最终选择了留在西安。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就业压力大,工资低,要求高,在沈初心穿着高跟鞋一次次出现在各大招聘会现场时,她才发现原来考招教是她最好走的一条路。
“喂?你在听吗?”兰梅听不到沈初心的回应,开口问道。
“我今天下午回去再说吧!”说完沈初心起身收拾东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