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怜之的廉租房不大,进去以后是一个狭窄的客厅,后面是一个更狭窄的厨房。
客厅的尽头,是并排的两扇门,分别是两个房间,每个门上都有锁。秦歌立刻明白,这是陈怜之和人合租的房子,这两扇门其中的一个卧室是陈怜之租的。
陈怜之站在客厅,拘谨地看着秦歌。
很明显,她不希望秦歌看到自己的卧室,她希望秦歌赶快走。
秦歌转过身,也不逼迫,笑着道:“我怎么说也是你的赞助人,到你家了,该给口水喝吧?”
陈怜之深刻地感觉,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啊。
不情愿地去厨房给秦歌倒了一杯水,秦歌坐在客厅,看着周围,似乎还挺享受。
“喝了水就赶紧回去吧,我这里是穷学生租的廉租房,跟你这种大富豪住的豪宅比不了,别委屈了您这个有钱人。”
“不委屈。”秦歌笑着道:“偶尔看看穷人的生活,会让我感觉更自豪。”
陈怜之翻了个白眼,心里道:好像你从生下来就很有钱似得,一年前多以前,你不也是个穷光蛋么!不知道赚了什么不干不净的钱,现在忘了本,这么嚣张。
此时有人用钥匙开大门,人还没进来,一男一女打情骂俏的声音就传进来了。
进屋一男一女,年纪都不大。女孩子和陈怜之年纪相仿,看上去不超过二十岁,男孩子也就是二十一、二的样子。
女孩子看到了秦歌愣了一下,十分意外,随即露出了讳莫如深的笑容:“怜之,你朋友啊?”
“啊。”陈怜之有些尴尬,显然,秦歌的存在让她面对室友很尴尬:“也……不算,这是秦歌,算是朋友吧,这是我室友赵晓燕,这位是……”
赵晓燕笑着道:“我男朋友,刘晗。”
秦歌站了起来,微笑和刘晗握手。
刘晗上下打量秦歌:“兄弟穿的好帅啊,家里一定很有钱吧?”
秦歌看到这俩人第一眼就不舒服。
赵晓燕容貌其实不错,身材也高挑大气,穿着大皮靴显得腿很长。
但是她染着一种不太高级的金发,显得很违和。很多华夏女孩子,羡慕欧美女生的金发,就纷纷走进染发店如法炮制,殊不知,很多人的肤色和气质并不能驾驭金发。
结果弄的金发显得脏兮兮的,宛如东施效颦。
赵晓燕的金发就显得有些不干净,显然是染发膏并不高级,造型师也肯定不专业,这个理所当然,她如果能花几千甚至几万块弄一次头发,就不至于住在这里了。
秦歌并不是以貌取人,也不是看到住廉租房的女孩子就低看一眼,而是他只观察赵晓燕几眼,就知道这个女孩子一来私生活并不检点,二来比较贪慕虚荣。
不是秦歌的观察能力强,而是赵晓燕本人也几乎不掩饰这一点。
她大声地说话大声地笑,眼角眉梢还对秦歌饶有深意地勾搭几眼,就在她室友和男朋友面前,明显是觉得自己貌似有些身家,所以才主动频送秋波。
而从刚刚陈怜之不知道如何介绍刘晗的情况来看,赵晓燕明显是更换“男朋友”十分频繁的女孩子。
再加上她拎着的几个袋子,明显每个袋子里的东西都不会超过一千块,也就是说,她要求自
。己的男朋友给自己买廉价的漂亮衣服。
所以,要把赵晓燕看透,其实并不需要多高的技巧。
而刘晗和赵晓燕基本就是鱼找鱼,虾找虾了。
他脸上带着即将能够获得一夜风流的兴奋和满足,见到陈怜之的时候几乎难以掩饰自己眼里的垂涎和脑子里的疯狂意淫。
见到西装笔挺的秦歌第一反应就是上来套近乎。
所以,这俩活宝几乎是一路货色。
陈怜之显得很尴尬,把一个陌生男人带到自己的房子,对她来说是极其大胆的行为,她红着脸,希望室友不要误会。
但是很显然,她的室友已经误会了,而且不但没有觉得陈怜之过于随便,反而一副“你终于开窍了”的赞许表情。
赵晓燕打开自己卧室的门,拉着陈怜之进去说话,名义上是让她看看自己买的衣服。
而刘晗则坐秦歌对面,给秦歌发了一支烟,和秦歌套起了近乎。
“兄弟做什么的啊?”
“学生,大一的。”
“也是国开的?”
“是。”
“厉害啊!考国开不容易!”刘晗给秦歌点烟,也给自己点燃了香烟,熟练地吹着烟灰:“家里是做什么的啊?”
秦歌笑着道:“妈妈给有钱人洗衣服,爸爸去世了。”
“哎呦,对不起啊。”
“没事。”
刘晗有些失望,原来这小子不是富二代。
“你穿这身衣服蛮拉风的,平时也西装革履的吗?”
“差不多吧。”
“我穿不惯西装,感觉不自在,我喜欢运动系。”刘晗开始展示自己的着装品位,说出来的都是千元价位的时尚品牌,显然,这在刘晗眼里已经是很有面子的事情了。
秦歌只是笑着,心里琢磨,不能让陈怜之在这里继续住了。
环境不好不说,而且这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