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笑了,慢慢地掏出手枪。
壮汉立刻高声道:“小子!别乱来,我最后一次警告你!”
秦歌微笑着举起双手,松开手,手枪掉在地上:
“我只是找克莱姆叙旧,如果您肯帮忙,我会万分感谢的。”
壮汉看着秦歌,秦歌的眼神丝毫不退缩,大有要么你打死我,要么我今天非要见到那个人不可的架势。
壮汉被秦歌的淡定和坚决征服了,他内心动摇了一下,板着脸道:“在这里等着。”
他返回了吧台,秦歌举着双手,看着一群混混围着自己,对其中一个道:“兄弟,你把保险关上吧,你一直抖,我怕你走火。”
壮汉打了通电话,抬起头道:“跟我来。”
所有年轻人都返回去继续打台球、喝啤酒,秦歌则被壮汉的猎枪盯着后背,走向后面的逼仄通道。
三拐五拐,终于走到了一个破旧的小木门跟前,壮汉敲了敲门,一个比他还壮的家伙打开了门,看到吧台壮汉用枪指着一个年轻人站在门口。
“什么情况?”
“克莱姆让他进来的。”
秦歌走进去,看到有四个人在一张桌子上打牌,还有一桌人在坐着擦枪。
几个衣着前卫大胆,穿着各色丝袜、留着古怪发型的女孩儿在一排沙发上抽烟,像是在进行一场美腿选拔赛……
一个身穿皮衣的女郎走到秦歌跟前,秦歌看了一眼她胳膊上的纹身,没说话。
女人挑逗似的笑了,臂弯搭在秦歌肩膀上,眼神妩媚勾人,一口烟轻轻喷在秦歌脸上。
秦歌平静地看着她,她笑吟吟地看着秦歌,一只手在秦歌身上乱摸。
“哪里来的小弟弟,细皮嫩肉的。”她凑近秦歌的耳边,用暧昧的语调道:“姐姐有点馋了呢。”
秦歌举着双手,不反抗。
壮汉推了秦歌一把,秦歌继续往里走,走到一个房间门口,壮汉敲敲门。
门被从里面拉开,两个男人冷漠地站在门口,里面正对着一张桌子。
桌上堆着一大堆钞票和各种枪械,一个人双腿放在桌子上,身前摆放着一堆文玩,此时他正在擦拭一串儿手珠。
看到秦歌进来,抬起头:“小朋友,找不到家了?”
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
男人道:“这个时候应该找警察叔叔。”
秦歌看着克莱姆,露出了笑容。
尤因克莱姆,自己前世的线人之一,不是什么好鸟,但是也不算是什么大恶人。
做特工和做警察不同,警察和坏人的关系是见到一个抓一个,而特工有时候要和坏人做交易,来对付更坏的坏人。
克莱姆是典型的西方人性格,喜欢鼓吹什么“自由”、“民主”那一套,实际上也只是嘴上说说,他手里的生意没有一样能和两个词儿挂钩的。
可以说,克莱姆的道德观念很模糊,一般人很难抓住他的关切点,但是秦歌可以。因为他的观念,就是给秦歌干活。
原本,秦歌对他来说只是和其他特工一样的家伙,相互利用而已,但是在一次任务中,秦歌救了他的命。
那个时候,连他自己都认为,秦歌会为了自保让他去死。
因为那是规则,原本就是这样的。
在秦歌那种人眼里,自己就是个混混,是个垃圾,是臭水沟里的癞蛤蟆,有用的时候就给自己一笔钱,让自己帮他打探消息,如果出事,自己死活他根本不会在乎。
但是那一次,秦歌为了救他,中了三枪。
他抱着秦歌一路疾驰,找了个野路子的医生给秦歌取子弹,一个晚上抽了三包烟。
秦歌醒了,他问秦歌为什么。
秦歌看着他,似乎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想了想,只是说:“出来混,得讲义气。”
克莱姆突然对这个词儿无比着迷。
义气,多么美丽又浪漫的词组啊!
克莱姆从小就和各路人渣打交道,他习惯了尔虞我诈,习惯了背叛和出卖,习惯了人们的大脑只跟着利益和美色转悠,义气?
他想都没想过。
但是从那天以后,他几乎不接别人的生意了,他全心全意为秦歌服务,秦歌也绝对不会亏待他,将他保护的很好,从不会让他有暴露身份的隐忧。
大概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克莱姆有了自己的道德信仰,那就是义气,义气就是秦歌。
他连自己的亲爹都不信,实际上如果有人给他一点点钱,他根本不介意打死自己那酗酒赌博,从小把他捆起来揍的老爸。
但是秦歌,对不起,谁敢动秦歌,他就敢堵上身家性命去拼。
秦歌的龙字小队全军覆没之前,克莱姆就来了华夏。
因为他在米国混不下去了,继续留在那里,会有很多人要他的命。
他只是个混混,秦歌不可能花心思保护他,他拿秦歌当神,但是他在秦歌眼里只是个能干的家伙而已,所以秦歌只能让他来华夏,在北国窝着,留作后用。
一天前秦歌把克莱姆的资料透露给老乔,让老乔查他的位置,秦歌预感,自己可能会有需要他的时候。
没想到这么巧,也没想到国安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