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开着车,听到官月儿叫自己秦歌叔叔,瞬间感觉恍若隔世。
上次听到她叫自己“秦歌叔叔”的时候,还是两年前,两年前,她才十九岁,还是个孩子。
现在……已经长成了一个……坏孩子了。
秦歌脑子里瞬间想起了她十九岁时候的样子,清纯可爱,总是喜欢笑,眼神单纯,总是闪烁着少女的那种青涩辉光。
她的衣服也很正常,不是体恤衫和牛仔裤,就是公主裙和低跟鞋,只有他爸爸给她过生日的时候,她才穿了成年人的长裙,即便如此,也显得青涩可爱,像是动画片里的花仙子。
可是现在呢,她穿着低胸吊带,超短裙和高跟鞋,要么就是那种机车风的露肩皮夹克……
虽然也有一种狂野之美,但是和秦歌记忆里的那个青涩少女已经完全不同了。
她变了。
秦歌笑了笑,故意假装听不懂:“没错,以你的幼稚程度,叫我爷爷都不过分。”
官月儿是自然出口的这句话,说出去就后悔了,自己在想什么?他才多大?怎么可能是秦歌叔叔?
但是他刚刚给自己的感觉,那一瞬间的感觉,真的和自己的秦歌叔叔一模一样,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感觉,就是给人感觉被保护着、被爱护着、被怜惜着、被照顾着的感觉。
最重要的是,秦歌的一举一动,举手投足,语气措辞,甚至是表情和动作,都像极了自己的秦歌叔叔,这不由得让她在那一瞬间产生了错觉。
官月儿看着窗外的景色,觉得自己可能是疯了。
可能是自己太想那个人了吧。
官月儿叹口气:“你和你老爸比,差远了。”
秦歌觉得这算是对自己的夸奖,因为她夸的那个人,就是以前的自己。
“你和你老爸比,差得更多。”
官月儿不服气地道:“你见过我老爸吗?你了解我老爸吗?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你什么都不了解,就别装作一副老年人的样子。”
秦歌笑了:“你老爸叫强森,五大三粗,但是脑子很灵活,心思很细腻。他喜欢抽雪茄,喝威士忌,喜欢健身、露营和拳击,如果那个金老大落在他手里,他会揍得他后悔从娘胎里爬出来。但是你老爸很正直,很有同情心,他关心别人,对狗狗很好,你家的来福……”
秦歌说道这里突然顿住,不再说了。
官月儿惊讶地看着秦歌。
秦歌的老爸常年在米国,不可能让他知道这么多!
而且自己家的那只二哈名字叫“lucky”,只有秦歌叔叔有一天喝多了,笑着说它如果在华夏,名字会翻译成“来福”,意思也是好运多福的意思。
这件事,知道的人只有自己一家和秦歌叔叔!
他真的是秦歌叔叔的儿子吗?为什么我越来越觉得,他就是秦歌叔叔本人?
官月儿此时脑子疯狂闪回,头脑里掀起一股风暴……
她的回忆不断地闪现,秦歌自从见到自己的每一个举动,每一次谈话……
他莫名其妙对自己的关心,几乎没有底线地对自己的纵容和宠溺,超强的包容心,不计回报的付出和像父母一样近乎溺爱的讨好……
他付出的一切,都不图回报,只是希望自己过得好。
一亿的现金,一亿啊!
他说转账就转账,而且还是举债给自己筹钱,想让自己的生活回到正轨……
对于一个刚刚见面的陌生人来说,这的确是够恐怖的,让这一切变得合理,就只有一个解释,他就是秦歌!
自己的叔叔秦歌!
老爸最好的朋友、战友、兄弟,曾经将自己和妈妈托给他照顾的那个秦歌!
除了这个理由,官月儿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原因,能让一个陌生人对自己如此付出和关心。
可是,眼前的这个人,分明不是秦歌叔叔啊!
他的身材变瘦了,样子又那么年轻,声音也不一样了……
等等,他的西服,是秦歌叔叔喜欢的那种感觉风格,是那个小众牌子!
他的腕表,也是秦歌叔叔喜欢的牌子;
他开车的动作,单手扶着方向盘,看路的表情和眼神……
秦歌清了清嗓子,赶紧转换话题,天南海北地在乱聊,但是官月儿的脑子已经没在听他说什么了,她的脑子在飞速地思考,虽然觉得自己的想法十分疯狂、离谱,但是眼前的这个人,几乎除了模样、身材之外,其余的一切都能够和自己的秦歌叔叔完美吻合!
官月儿假装无所谓地闭目养神,脱了鞋子,穿着丝袜的双腿放在车子风挡前面,缩在椅子里假装睡觉。
“脚放下去!”
官月儿眼睛都不睁:“我的腿好看吗?”
秦歌摇摇头:“你就不能像个正常的二十一岁的女孩子一样,规规矩矩地,谦虚礼貌,求知上进吗?你看看你现在,像个什么样子!”
官月儿笑了:“我下个月生日,你送我个礼物吧,要是礼物够好,我可以陪你觉觉。”
秦歌愤怒地说教:“我告诉你,你最好给我洁身自好一点,不要人家送个包包、送个金表就爬人家床上去用身体取悦人家!你老爸把你当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