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审理案件之前,我有一件事情想要问问二位大人。依照南蜀国律法,污蔑当朝县主,该当何罪?!”
“依照南蜀国律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无故污蔑皇室中人,轻则二十杖,重则四十杖。”
朱敬虽然不懂容欢的用意,但他身为京兆府尹,对南蜀国的各类律法都是熟记于心。
自然也很快的找到了容欢所要的答案。
容欢似笑非笑的盯着寻柳,“寻柳,你可听清了?本县主既然是皇上亲封的县主,自然也算的上是皇室中人。
污蔑本县主的下场,朱大人已经明明白白的说出来了。你还要继续诬告本县主吗?”
“县主这是在威胁奴婢吗?不管怎样,奴婢都不会改变自己的初衷,即使是粉身碎骨,奴婢也要为我家姑娘申冤!”
杖四十虽不至于夺走一个人的性命,可这四十杖若真的打下去,寻柳的下半辈子也只能做一个废人。
容欢没有那么好心想要给寻柳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寻柳的选择早就在容欢的意料之中。
之所以要多问这一句,不过是为了事后可以更加堂而皇之的处置这些宵小之辈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