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宿一夜。
直到第二天清晨卯时左右,王周氏返回家中,与对门刘二喜、街坊孙贤贵、段香枝等人一同进屋后发现王齐正业已死亡多时。
从驿馆出来,方凌直觉更加地头疼,铁证如山,且所有证据均为实锤,俱都指向了翠云嫂子。
只是证据未免太过于完美了一些,而且偌大的案发现场竟无一证据,能够证明翠云嫂子的证据却全部在秦家获得。感觉就像有人故意清理过案发现场,又将所有证据故意遗落在秦家一样。
疑点一、血衣:若人是翠云嫂子所杀,返回家中将染血衣物换下,却为何堂而皇之地将其扔在厅堂?
疑点二、灰烬:既然翠云嫂子为了毁灭证据已经焚毁了所有衣服鞋袜,为何单单留一件血衣不焚。
疑点三、凶器:凶器为一普通半尺尖刀,并无任何特殊标记,亦无任何指向性。扔在现场就好,翠云嫂子何必将其带回家中藏于柴草之内,这般多此一举不更是引火烧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