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厮给逼成了十足的神经大条。
红眼儿也是个颇有些脑子的家伙。发现这招不好使了,便又开始琢磨起了新花样。
要说方凌害怕的东西,正如她自己所述,无非就两个极端,一个是无足软体的,例如蛇,蚯蚓,蚂蟥一类。另一个则是多足甲壳的,且足越多越害怕,就如蝎子,蜈蚣,沙蚕一类,而百足虫更是荣登终极恐怖之首。
自打红眼儿摸清了方凌的底细,便越发地变本加厉起来。拔个葱能带出一窝纠缠扭曲的蚯蚓,摸个鱼能摸出一条八尺大蛇,随便踩到个草窝子都能踩出一窝密密麻麻的地虱婆。
总之这厮是秉着吓不死你恶心死你的宗旨,日复一日,没完没了。
更过分的是,方长清难得带方凌下回馆子,眼见那红眼儿飘飘然地也跟了进来。大庭广众之下,方凌不便搭理他。红眼儿各种找茬无果后,竟丧心病狂地将好好一碗白米饭幻化成了蛆。虽说明知是个障眼法,但看着满碗蠕动的小白虫子,方凌还是将隔夜的饭都吐了出来。
几日之后,思索着方凌连日里食不下咽,方长清特地又大方了一回。
还是那个馆子,还是父女二人,这回方凌做了十足的准备,断不能再输给了那厮。是以,在她发现菜里赫然躺着一条肥肥胖胖的菜青虫时,毅然决然地特地将那条虫子挑了出来,丢进嘴里大嚼特嚼。
方长清瞠目结舌地望着自家宝贝女儿道:“近期伙食委实清淡了些,但这菜青虫怕是也不能吃的吧?”
方凌闻言顿时又吐得昏天黑地。
如此数次,方凌忍无可忍,真恨不得将那红眼儿捉了剥皮抽筋。可奈何自己也没习得什么正经本事,顶多就是偶尔拐了爷爷的浮尘抽他两鞭子。
但说到底,这俩冤家还是我弄不死你,你也休想降服了我。
直到一年后的秋天,这平衡终于被彻底打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