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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守护之鸟 -(2 / 2)

岛的人最终都被女妖杀死,岛上白骨遍野,英雄们在听到了歌声后也都受了诱惑,桨摇得越来越慢,阿尔戈号随风飘荡,他们的雄心没有了,壮志消逝了,什么故乡、亲人、祖国,都已经忘在了脑后。

这样下去太危险,于是俄尔甫斯撩动竖琴,一曲英雄的赞歌划破了云霄,英雄们也从女妖的歌声中清醒,大家拼尽全力奋力划水,“阿尔戈”号似离弦之箭离开了妖岛。

天琴座状如竖琴,但并非是由座内星排列成竖琴的形状,在更古老的星图中是被描绘成秃鹰的形象。

波莫娜看着那个雕塑的头,它看起来确实有点像秃鹰。

“男人喜欢被当成诗史中的英雄被人歌颂,女人则喜欢爱情故事。”波莫娜喃喃低语着。

“所以你喜欢牛郎织女的故事?”陌生人说。

“不。”她断然说道“如果我是织女,我一定会私奔。”

“就算牛郎一开始用不道德的手段娶她的?”陌生人说“他趁着她洗澡的时候偷了她的衣服。”

“这两个故事我都不喜欢。”她憋嘴说。

伊阿宋当了国王又怎么样?他的所作所为让她讨厌“英雄”了。

“你知道,天琴座与天鹅座及天鹰座代表着被赫拉克勒斯在其第六项任务中所杀的斯廷法罗斯湖怪鸟,怪鸟是战神阿瑞斯的宠物,住在阿瑞提亚,后来怪鸟为了躲避狼群而迁徙到斯廷法利斯湖,那些鸟长着铜质的翅膀、爪子和喙,羽毛锐利无比,当这些鸟把羽毛像箭一样射出时,其威力足以将人杀死。”陌生人指着波莫娜手里的雕塑说“它看起来就很像斯廷法利斯湖的怪鸟。”

“你是谁?”波莫娜问。

陌生人朝着她笑了笑“下次见面我再告诉你。”

说完他就立起了外套的领子,快步离开了,波莫娜目送着他的背影离去。直到被一群穿着70年代衣服,手里拿着录音机的人挡住了视线。

这些人有年轻的,也有像她这样四十多岁,他们播放着披头士所演唱的《LoveMeDo》。

这首歌在1962年首次发行,但是在1982年又再次发行,一下子就进入了榜单的前4,就算二十年后它依旧流行。

“我讨厌这首歌。”伏地魔充满厌恶的声音在她脑海里响起。

“那可真巧,我喜欢这首歌。”波莫娜得意洋洋地说,眼睛到处搜寻,最后在一根路灯的柱子上找到了那只红眼乌鸦。

“哦~你在这儿。”她甜蜜地说“你是怎么回英国的,用你的小翅膀飞吗?”

“别跟我这么说话!”伏地魔阴狠得威胁着。

“我好像知道这个鸟是什么了?”波莫娜举着那个雕塑说“我们做个交易怎么样?”

“我可以摄神取念。”

“那我就对自己来个‘一忘皆空’。”

“你想成为罗哈特那样的傻瓜吗?”

“如果能阻止伏地魔复活?是的,我会的!”波莫娜毫不妥协得说“西弗勒斯会尽一切办法阻止你,你知道他这人有多记仇的。”

“啊!”那只红眼乌鸦气得跟真的乌鸦一样哇哇大叫。

“你可以慢慢考虑,今天你就做我的保镖怎么样?”

“哇哇哇!”

伏地魔好像真的被她给气着了,跟真的乌鸦一样,怪叫着飞走了。

“任务完成,我们可以在利物浦玩一会了。”波莫娜将雕塑扔进了绒布口袋。

克里切还在看着那个陌生人离开的方向出神。

赫拉克勒斯不仅隐瞒身份参加了冒险,打败过怪鸟,还驯服了克里特岛的公牛,死后升入奥林匹斯圣山,成为大力神,但是刚才那个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壮汉。

“真奇怪。”她喃喃低语着“走了,克里切。”

这时,那些穿着彩色衣服都麻瓜让开了一些,刚才那个奇怪的陌生人已经不见了踪迹,于是克里切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地和她走了。

没多久那只被气跑的乌鸦也跟了上来,这条河边步道又恢复了宁静,除了那些伴着音乐、成双成对手舞足蹈的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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