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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前尘旧事(1 / 2)

来人白大褂,戴着口罩,一双非常漂亮的眼睛,只是眼神中带着些许的阴郁。

董雅云很快发现,此人并不是刚才的那个护士,她的个子稍微矮了一些。

这个护士打量了一下董雅云,皱眉道:“怎么还没有叫家属,要等到什么时候?”

董雅云很诧异,这位护士的口气比之前那个要差的多。

“你的病拖不起,身边没人照顾不行,赶紧通知家属吧!”

说完,不待董雅云回复,便转身走出了病房。

董雅云不到万不得已,实在是不想麻烦他,但是自己被撞之后进了医院,已经无法赴约了,而他现在应该快到宝利咖啡馆。

要是见不到自己,应该会很着急。

董雅云和他相识于十年前。

那时候他们还是在大学的校园里,天真烂漫。

他长得英俊潇洒,又有才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董雅云就喜欢上了他。

她也是女生当中的佼佼者,同样也引起了他的注意。

后来,事情发展的很顺利,两人顺理成章地就在一起了,成为一对儿令人羡慕的金童玉女。

他们两个好像生来就是应该在一起的。

只是,在即将毕业的前一年,他突然告诉她自己不想再继续读下去了。

她问他为什么,他只说这是自己的选择,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后来,他竟然不辞而别。

董雅云问了他身边的人,他们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

董雅云到处找,能问的人都问了,能找的地方都找过了,甚至还坐了几天几夜的车,去了他的老家,可他的家人说他根本就没有回家。

她伤心欲绝,还为此大病了一场。

毕业后她离开了城市,到了浙南一处偏僻的小乡村,成了那里学堂里唯一的先生。

那里的山山水水把二十岁出头的她,与外面的世界彻底的隔断了。

从窗户里可以看见雾霭蒙蒙的青山,可以看见乌鸦和野雉在树梢上飞来飞去,但是董雅云看不见给她留下太多美好回忆的大学校园,也看不见他。

董雅云也常常泪水涟涟,漆黑的夜空和冷淡的阳光都会诱发她的哭泣。

那些寂寞难捱的昼夜,董雅云静坐于孤衾薄被之上。

她凝视着自己手腕上的一只玉镯,镯子的材质极其普通,但温润的很,与手腕皮肤相契相合,仿佛早就与她的身体融为一体。

那是他送给他的礼物,她回赠的是一方白色的手帕。

从玉镯上可以看到她大学的美好时光是如何渡过的。

然而这美好的时光,最后在这山清水秀的世外桃源中静止不动了。

董雅云为茫然的不可预测的生活感到绝望。

那些日子,她每天早晨都会长时间地对镜梳妆,镜中的女孩手如荨黄、肤如凝脂,无须红粉胭脂的任何修饰,只是脸上始终没有一丝笑容。

窗外鸟声啁啾,隐隐地可以听见樵夫砍柴唱歌的回响,可任何声音也唤不醒她那颗快要枯萎的心。

她始终觉得,无论她如何调整心态,她的豆蔻年华都可能是一注流水,在小乡村的那条石板路上年复一年地流失。

日子过得久了些,她发誓从此之后一定忘掉他!

为此,强迫自己不去想他。

然而,越是这样,反而越是适得其反。

他的音容笑貌每天都浮现在眼前,董雅云感觉自己快要疯了。

她的父母不忍自己的女儿在小山村受苦,几次三番劝她离开那里。

直到母亲一病不起,她这才答应离开。

在伺候母亲康复之后,她辗转来到了临城,来到了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董雅云要让自己忙起来,以往在乡下的生活虽然远离了城市的喧嚣,但闲下来的时候太多了,以至于思绪不免被那个身影所占据。

她很快就被当地的报社录取,成为一名实习记者,靠着扎实的文字功底和敏锐的新闻嗅觉,在报社中渐渐崭露头角,成为一名资深记者。

职场上一帆风顺,但感情生活仍是犹如一潭死水。

作为报社的才女,人长得又漂亮,提亲和追求她的人不少,但她知道自己的心里始终有一个人的位置,那是一个令自己又爱又恨的男人!

在最初的几年时间里,她甚至有意隐瞒自己的行踪,从未跟其他的同学联系和来往。

直到后来,一个在大学非常要好的女同学在临城的大街上见到了她,董雅云这才渐渐回归到了大家的视野中。

在和同学们的联系过程中,他们也曾经说过毕业之后众人的动向,唯独没有他的消息。

董雅云一度认为他已经远渡重洋去了国外。

直到有一次她出差去了上海,无意中在一个西餐厅遇到了他。

月光如水,轻风似梦,望着烛光缭绕,红酒杯晶莹剔透的烛光晚餐,再看看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董雅云一时间思绪万千。

多年未见,他似乎还是原来那个样子,只是身上早就褪去了当初青涩,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出一股成熟男人的味道。

只是,他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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