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真点!”
“好。”
沙发上的景钰一秒变正经,从他西装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四四方方的红色小盒子,起身慢慢打开它露出了里面的一个散发着莹白光亮的戒指。
“愿许一人以偏爱,尽此生之慷慨。”
“嫁给我,好吗?”
唐舒彻底愣住,觉得嘴角又开始发麻了。
意外来的太过猝不及防,就算是天才也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回过神来。
唐舒顿了半晌,问了一句风马不相及的话,“戒指上镶嵌的是什么?”
等待了半天的景钰哑然,“是羊脂玉,我觉得你会喜欢。”
实际上他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女朋友除去喜欢玩偶之外对于钻石一类的首饰反应平平,反而玉石会受到她的偏爱。
戒指总得定制她喜欢的不是吗?
莹白色的羊脂玉并不大,反而小小的,但被工艺师打磨的相当光滑,再配上一款简约风的戒指看起来相得益彰。
这款求婚戒指绝对是食物前列,当时接到任务的设计师都愣了好久。
“我帮你带上?”
景钰不等对方回答,从红色盒中取出戒指戴到了唐舒的手上,莹白色的玉和她白嫩的手指更相配。
果然和他想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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