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仇敌宿命
魏余这个孩子向来不靠谱,太后等人早就习惯了。
魏余即使忍住,大家都看出来他就是想笑。
太后看着这个没出息的小儿子,分外地心烦:“罢了,你下去好好备课,青园教书这这件事不能落下来。等萧权一死,青园之主这个位置就是你的了。”
“是,谢谢母后。”魏余意识到自己失了态,赶紧低下头,退了下去。
虽然没人说,魏余还是知道自己给萧权添了麻烦。
早知道,就不牵杨玉环的小手了,当初就应该强娶了杨玉环。
以魏余的古代身份,想要一个杨玉环还不容易?
魏余摇头,真不知道老萧现在该怎么办,不管,先讨好太后这个老妹,和易归找出秦舒柔伪人案的幕后真凶才最为要紧,毕竟这个人,当初也是杀了原来魏余的人。
至于眼下太后和萧权这关,以魏余现在的能力,压根帮不上什么大忙。
魏余大摇大摆地离开太后的宫中,吃饱喝足,他该散散步去了。
来到古代多时,萧权每天都疲于奔命,不是被人干就是干人的路上,魏余的生活却显得优哉游哉,随心所欲得多。
虽然穿来的魏贝也是皇族,可摊上了一个被众人视为公敌的暴力爹,魏贝活得可谓是战战兢兢。
唯独魏余,可以安安心心地当个富贵闲人。
同人不同命,同穿越也是不同命,魏余一来就是人生巅峰,优越的身世,至高的地位,贵族中的贵族。
加之太后和皇帝对他要求不高,而且以魏余这个学渣气质,皇帝太后对他的要求也无法高,于是,说魏余是最轻松的人那也不为过。
萧权一直在绷着劲地活着,费尽全身力气。
而萧权要的一切,魏余是唾手可得。
魏余是现代人,所以没太在意自己和萧权的距离,管他什么皇族不皇族,只要从华夏来就是一家人,他和萧权就是好兄弟。
魏余逗着御花园里的孔雀:“来来来,给你肉吃,吃吃吃!”
“哟哟哟,还看不上本王的肉?哈哈哈!你们看!”
魏余和宫女们说笑着,一阵冷风起,魏余打了个哆嗦,他四处看看,这杀气他娘的这么重,是白起来了?
难道老萧出了什么事?
“你们先下去,本王自己逛逛御花园,你们乌泱泱一片跟着,把我的喜鹊都吓跑了!”
魏余挥挥袖子,让随身宫女太监都散了,宫人们行礼后退得一干二净:“是,王爷若是有吩咐,大声喊便可。”
“走走走。”
魏余最讨厌这些宫女和老妈子一样,什么都管,一天到晚罗里吧嗦的。人走了后,魏余左看右看:“白起,出来吧!”
魏余自信满满,现在自己也是很不错的了,能感受到杀气。
电视剧的高手,都像他这么优秀。
他得意洋洋地背着手,等着白起出来。
结果出来的不是魏余,而是一个黑衣人,蒙着脸,全身黑乎乎,一双眼睛锐利异常。
“你有病吧?”魏余对于古代的认知,都来自于那些无厘头电视剧,他想不到,古代真有像电视剧那么蠢的人:“大白天,你穿黑色夜行衣,你生怕别人看不见你?”
“......”那人眼睛无语地一闪,显然魏余的吐槽,让他有点无言以对。
“你是刺客还是谁?”魏余不慌不忙,上下打量一番:“我可告诉你,这里是皇宫,你要是想杀我,那可是打错算盘了。”
“我只要张嘴一喊,你就万箭穿心,死翘翘滴。”魏余心大,还多嘴一句:“就算你成功杀了我,我兄弟,就是萧权你认识吧,一定不会放过你,他手下的白起,天下无敌手!”
“......”那人更无语了。
果然,如传闻所说,这个皇帝的亲弟弟真是废物。若这个黑衣人真是来杀他的,他还在这里显摆不在这里的白起,那就不是死路一条么?
“我不是杀你的,我是你师父。”那黑衣人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说出的话就差让魏余没笑死。
“哈哈哈哈!你们古人可真奇怪!”魏余捂着肚子,“就这么喜欢认徒儿?”
“你和萧权始终是两路人。”黑衣人盯着他:“你是皇族,他是平民,他不是你兄弟,你们注定是仇敌。”
这话何其可笑,他和老萧是仇敌?呸!
“少放屁!”魏余眉头一皱:“你一张臭嘴,别叨叨的啊,再烦老子,老子叫人了!”
黑衣人往地下放下一支金簪:“此乃我给你信物,若将来你被萧权逼得无路可走,去北方的终南山找我。”
“我不需要!”魏余怒喝:“你滚!”
“你很快就需要了。”黑衣人眼神一沉,说罢,黑衣人身形一闪,消失在魏余面前。
“什么神经病!”魏余一根白眼,用脚一踹,将那金簪十分潇洒地踹入了花园的鱼池里。
“咕咚咕咚”,金簪缓缓沉入鱼池,魏余摇头晃脑:“下次再敢来,我将他轰出去!”
“王爷,轰谁呀?”这时,朱公公笑眯眯地出现在他身后,吓得魏余一个激灵:“你走路没声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