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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神都鬼影二十一(1 / 2)

肖志远看着头上插着草标,极力要把自己卖掉的于潇雨,跟好友调侃道:“你让这小东西把自己卖了,属实有点难为人吧。就像先前那牙婆说的,谁家会出钱买个盲人回家当佣人啊。”

沈庭轩容色淡淡道:“正因为如此,才能帮我们排除掉大部分无关紧要的人。”

肖志远略一沉吟,恍然道:“原来如此。正常人家是不会出钱买个瞎子仆人回去的,因为不能干活儿。”

沈庭轩修长白皙的手指转了转茶杯,“所以会买一个盲人回去的,就一定不是为了当下人使唤。”

肖志远点头,“不错。会来买这小东西的,回去就是为了……”

“吃。”

肖志远一脸受不了地看着自己的好友,“你能不能别用吃甜点的语气说这么惊悚的话?”

沈庭轩轻轻笑了笑,“当然,除了吃以外,还有另一种可能。”

二人正说话间,就见又有一名牙婆迈步上前。

牙婆乙环着双臂绕着于潇雨转了一圈,上上下下地将她打量了一遍,最后又用手抬起于潇雨的下巴端详了片刻,“嗯,瘦是瘦了些,不过皮肤光滑白皙,骨相均匀纤细,眼睛虽然不中用,但五官轮廓也算少有的清秀了,待年长一些,再精心拾掇一番,应该差不了。”

被人品头论足,就差扒开嘴看一看牙口的于潇雨登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向后撤了一大步,“那个……这位妈妈,我只想凭力气吃饭,不想,呃,做那种吃软饭的活计。”

牙婆乙听到于潇雨的话,好笑地嘲讽道:“吃软饭?少年还没吃过,怎知软饭香?话说回来,就你这小胳膊小腿小身板的,你也太抬举自己了。不过男娼馆吗,倒是可以试试……”

男娼!?WTF!

于潇雨抽了抽嘴角:“我这人天生是干活儿的贱命,躺着赚钱,真不适合我。而且……不敢欺瞒妈妈,其实我……”她说着,附到那牙婆耳边低低地耳语了一句。

牙婆惊道:“什么!?你不举?!”

肖志远:“……”

沈庭轩:“……”

于潇雨生无可恋道:“自从母亲过世后,我的继父,他就,他就……所以我已是个废人了……呜呜呜……”留下一串惹人遐思的省略号后,于潇雨便开始不胜委屈地抽噎起来。

_(:3」∠)_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一时间,“畜牲”、“禽兽”的骂声在周围此起彼伏。与此同时,本打了相同主意的几个牙婆,一听她已是个“废人”,便都讪讪的走了。

有人见她哭得可怜,忍不住出言问道:“你这娃儿是怎地落得如此地步?”

于潇雨闻听此言,立刻可怜兮兮地皱巴起一张小脸,用袖子按了按眼角,“不瞒大娘。当年我还小时,我娘亲带着我和先父的家产,改嫁给了后来的继父。那时我们家境殷实,也算过了几年安稳日子。谁知天算不如人算,就在两年前,我娘亲不幸病故、撒手人寰,就这样丢下我和继父。我继父足足小我娘亲九岁,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娘亲过世后,他便开始日日流连烟花之地,没多久,就败光了家产,还对我……呜呜呜……就在前不久,继父又看中了一位男妓馆的花魁,非要娶回家给我当小爹。可是家里钱财有限,继父便想将我卖了换钱。”

看热闹的众人听到她竟然有这么个寡情无义的继父,不仅纷纷出言斥骂。

于潇雨声情并茂地吸了吸鼻子,抽咽道:“而且继父还限定我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把自己卖掉,给他筹钱,否则就把我卖到煤窑里去。”

“真是禽兽不如啊!”

“喝忒!畜生都比这样的人强!”

“娃儿,你要不要报官啊?”

报官?

于潇雨摸了摸鼻子,估计就是捅到三法司,也没有哪个官有胆来抓沈禽兽吧(ノ ̄▽ ̄)……

完全沉浸在小人物意淫式泄愤状态中的于潇雨这会儿飙戏飙得正嗨,颇有点收不回来,于是她佯装慌张害怕地连连摆手道:“我继父现在就在对面看着我呢。若是我敢报官,他非得打死我不可。”

“什么?!那人渣还跟着来了?”

“哪呢?是哪个?”

眼覆布条,目不视物的于潇雨伸出右手食指,凭着听声辩位的独门秘技准确无误地指向对面正在嗑瓜子喝茶水的肖志远,“那是俺爹,旁边是爹要娶回来的小爹。”

肖志远一口茶水全部喷了出去……

沈庭轩则只是含笑挑了挑眉。

有道是:神鬼怕恶人,更何况是寻常百姓。

当众人闻听那“恶父”就在旁边时,刚刚还义正言辞的声讨气焰登时矮了一节,纷纷盯着对面生得人模人样却不办人事的那两位小声议论。

沈庭轩起身离座,顶着围观群众如刀似箭的热情目光,从容淡定地走到于潇雨的身前,“儿子,来。我们不卖了。跟小爹回家。”

于潇雨听到沈禽兽的轻声细语,登时激灵灵打了个冷战,说都不会话了!

“小,小,小爹……”

沈庭轩伸手牵起于潇雨的手,“嫣然一笑”道:“乖,跟小爹回家。小爹疼你。”

于潇雨没用地双膝一软,扑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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