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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神都鬼影十九(1 / 2)

清晨,厨娘大妈端上了热腾腾的早饭。

沈庭轩向于潇雨示意了一下,“坐下一起吃吧。”

已打起十二分精神准备小心应对的于潇雨听到大人让自己坐,低声谢过后,小心翼翼地挨着桌边坐下了。

沈庭轩往她碗里夹了一个包子,“可还住得惯?”

于潇雨实话实说道:“比小人原来的住处好多了。”

“那就好。喝点粥吧,暖胃。”

面对如此和蔼可亲的沈禽兽,于潇雨开始有点不会玩了……

按正常人的思维模式来说,自己今天早上“才”见到原本应该在府衙留宿的沈庭轩,多半该是关心一下的。

ヽ( ̄w ̄〃)ゝ对,关心一下。

于是于潇雨喝了一口粥后,试探着问道:“大人昨晚什么时候回来的?”

“大概亥时左右吧。”

“那么晚才回来啊,大人真是辛苦,在府衙办公到那么晚。”

“也不是很辛苦啊,昨晚看到了些很有趣的事。”

“哦?大人说的有趣的事,是什么呢?”

“看到了一条爱洗澡的小狗。”

“!……”某小狗勉强挤笑,“爱洗澡的小狗啊……那,那还真是很有趣呢,哈哈哈……”

(╯‵皿′)╯︵┻━┻你爷爷的!

愉悦的(误!),充满和谐的(大误!)主仆二人组共进完早餐后,于潇雨就跟着上司大人一起坐马车前往了皇城司府衙。

沈庭轩看了眼从出门后,就一直在马车外跟着陪跑的大黄狗,饶有兴趣的问:“你养的这条大黄狗很听话啊,之前还看你牵着它为自己引路来着。”

于潇雨老实点头,“是,小人眼睛不便,就想训练这狗儿做导盲犬,方便小人出行。”

“恩,导盲犬,不错,挺有新意的。”

“狗儿天性忠诚,若训练得当,可以作为工作犬,帮主人做很多事。”

沈庭轩侧头微笑,“哦。原来是作为工作犬,本官还以为是单纯的同类相助呢。”

“同类……相助?”

“恩。你和它。”

(*`皿′*)?┬─┬?ノ┻━┻?你奶奶的!沈禽兽!有完没完啦!?

不得不说,皇城司的办事效率不是一般的高。

在沈庭轩吩咐下去的第三天,新的遇害者的尸体,就给寻到了。

当接到通知的于潇雨赶来时,沈庭轩正在下属的陪同下一期勘验尸体,见到于潇雨来了便招呼她一起过来查验。

今天,陪同在沈庭轩身边的,还有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经过简单的介绍后,于潇雨才知道,这位竟是宁远候家的二公子,也是沈庭轩的至交好友,肖志远。

这位小侯爷是京中赫赫有名的纨绔子弟,有事没事的时候就爱到皇城司来溜达,最近听说了这件名动京城的食人恶鬼案后,就跑来凑个热闹。

于潇雨依礼见过肖志远,“小人见过小侯爷。”

肖志远饶有兴致地上下打量了一下于潇雨,然后用扇子遮着嘴,以周围人都能听到的“耳语”向沈庭轩问道:“这……就是你最近新养的宠物?”

U?ェ?*U 宠物?

于潇雨愣了一下,随即就反应过来被打上“宠物”标签的正是自己。

你妹!你才是宠物,你们一家子都是宠物!这厮能跟沈庭轩凑一起,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禽兽配畜生,王八看绿豆!

肖志远看到对面的小人僵住的脸皮、抽了抽嘴角,忍不住笑出来,“呦。炸毛了,真可爱。八成在心里骂我呢吧?”

沈庭轩伸手摸了摸炸毛的小动物的头,轻笑道:“侯爷爱开玩笑,别理他。去干活吧。”

于潇雨借着低头领命的动作,不着痕迹地躲开沈庭轩的手,“是。”

“被讨厌了呢?”

无视好友送过来的凉凉眼风,肖志远欠揍的笑声再度响起。

于潇雨小人有大量的决定不与那两头变态一般见识,转头开始工作。

死者是一名年约十二三岁的女孩,与之前的受害者一样,也是被撕咬、吸食鲜血而亡的。

于潇雨轻嗅了一下尸身上的味道,“尸身已经有轻度的腐烂,按这个时节来算,死亡时间大概在五到七日左右。”

她一边说,一边用带了手套的手,摸索着检查了一下尸体的双掌,“双手半截手掌和上面的手指已经没了,应该与之前的受害者一样,都是被啃食净了。”说着,于潇雨又轻轻捏了下尸体的脖子,凭借着敏锐的听觉,听到了那不易察觉的骨骼错位声,“在凶手吸食血液的时候,喉骨就给咬断了。颈骨也呈粉碎性骨折,应该是在吸血时被捏碎的。看来凶手的力气很大,不是常人可及。”

沈庭轩还是第一次见到她这种奇怪的“验尸”方法,不禁点头赞道:“不用观察,只凭听觉和嗅觉就能判断出这些,不错。还有什么别的发现吗?”

随即,就见于潇雨伏在尸体身上,上下左右的仔细嗅了嗅。

众人远目:还说自己不是狗……这本事是狗子吧,明明就是狗子啊……

已经被划归为犬科的于小狗仍在心无旁骛的工作着。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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