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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神都鬼影十五(1 / 1)

沈庭轩唔了一声,“这一点本官倒是疏忽了。用不用吩咐人帮你在就近找一个住处?”

于潇雨连忙摆手,“大人不必为小人费心。”

皇城司坐落在京都最繁华的地段,这里的房舍都是崭新的,街道是整洁气派的,于潇雨是租住不起的……

玩个剧本也只能做小市民的苦逼谁人知啊谁人知T_T。

不过话说回来……这沈庭轩对手底下的人还真是不错呢,对自己够信任,还关心自己住的地方……

就在于潇雨沉浸在“这位沈大人其实是个不错的顶头上司”的思绪中时,就听御史大人接着道:“或者你也可以住到本官那里……”

于潇雨诚惶诚恐道:“不敢叨扰大人清静。”

沈庭轩哂笑,“当然不是让你白住的,你每日需得洒扫庭院,伺候本官的衣食起居,就权当食宿费了。”

于潇雨:“……小人可以不去吗?”

“那一千五百两……”

“搬!小人立刻就搬!哪个不识好歹的说不搬的!!?小人体格小,好养活,吃得少,干的多!绝对比一般的仆人好用一百倍!”

“嗯,甚好。”

特么!老子收回之前的话!丫就是一斯文败类,衣冠禽兽!啊呸!是禽兽不如的禽兽!

(╯‵□′)╯︵┴─┴

御史大人的指令是明确的,皇城司办事是高效的,小人物于潇雨是反抗不得的……

妈的!禽兽……呜呜呜……~~o(>_<)o ~~

于是,当天傍晚于潇雨就背着个不大的小包裹,牵着大黄正式入驻到了沈禽兽,啊不是,是沈大人的府邸。

出乎于潇雨的预料,她本以为御史大人执掌着皇城司,可以随意在朝中欺压百官为所欲为,又是堂堂的当朝四品,其住处说是肉林酒池或许夸张了些,但怎么着也该是穷奢极欲的吧。

然鹅……当她在沈宅溜达了一圈后,于潇雨才有些意外的发现,沈庭轩的府邸或许地段是不错,就比邻着皇城司衙门,但是却远没有她想象中的奢华,其实连“府邸”这两个字都担不起,顶多是个稍微大点的宅院罢了,而且佣人也少得可怜。除了那位领着她熟悉房子的门房兼官家外,还有一位收拾卫生的大妈兼厨娘,以及一个贴身小厮兼车夫(其实以上三位还是老两口加儿子的一家子)。整个沈宅,包括沈庭轩在内,算上于潇雨这新入门的一只,笼统不过五个人……

没有如土的珍珠、如铁的银,没有白玉为堂、金做的马,更没有如花美眷,悄婢成群……

这,这,这与她想象中的作威作福的奸官形象也相差得太多了吧,简直是……有些寒酸。

不过无数反腐题材的电视剧教育我们,很多贪官不是贪在明面上的,比如钱是可以砌进墙里的,而金子也是可以沉入池中的。所以,于潇雨还是坚信沈禽兽一定是深藏不露的……

其实这也不能怪于潇雨总往歪了想,实在是那块价值一千五百两的玉牌使得她不得不往歪了想(`‐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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