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向文静已经一个人过了十几年,她也从一个无知的孩童,长成了一个朴实少女。
这天,她依旧蹲在城隍庙门口,手里拿一碗,向人乞讨着。
有好心人会给她吃的,也有坏人会抢夺她所处的位置,觉得蹲在这里的油水比较多。
她从来不跟这些人斗,觉得没有必要,她也无心做这样的事情。
“你是傻子吗?”有人居然骂她。
她抬眼,只见一个长得很高的男子,穿着一身白衫,三千黑丝就如瀑布般垂直下来,脚上也没有穿鞋。最重要的是,他居然是一抹魂魄。
每个人,都有三魂七魄,而他就只出现了一抹魂魄。
向文静站起身,才发现他比自己高出一个头,“你知道什么?”她离开了。
游魂男子跟着她,就像是发现了稀世宝贝般:“你看得见我?”
“虽然你没有死,但是我想,你应该离死也不远了。”
魂魄都已经出窍,只怕真要呜呼哀哉了。
男子伸手拦住她:“小屁孩,你真的看得见我?”
“难不成,我跟猪在讲话吗?”她穿过他的手,有些好奇:“你快回去吧,好歹也跟家人多呆一会儿。”
家人,是她期盼的,却又是她要不起的。
既然家人不要她,向文静觉得,一个人也挺好。
男子又跟着她:“我叫厉宇辰,今年二十二,你叫什么名字啊?”
“向文静。”
厉宇辰跟她并肩走着,“你要去哪里啊?刚才,不是在乞讨吗?不过,你这人也太奇怪,明明那个位置是最佳的,怎么还拱手让人了呢?你是笨蛋啊!”
“我又并非真的乞丐,再说了,我初来乍到,也不想惹是非。”
强龙况且都不压地头蛇,更何况,她一个外来客。
“我看你不止笨,而且蠢,没看见刚才那个老头是化了妆的吗?他根本就是一个年轻小伙子。”
“你聪明,你厉害,行了吧!”她白他一眼,“既然这位兄台如此厉害,就不要再跟着我这个笨蛋了。”
“因为你是笨蛋,所以我要守护你啊!”
“切!”向文静无语,还真有如此狂妄之人。
“向文静,你真的那么穷吗?看你身上这衣服,都长跳蚤了,能不能换换啊?”
“老娘喜欢咋了。”
这人不仅毒舌,还傲慢。
“向文静,你说,你是这里的过客,那你可是要往哪里去?”
“四海为家。”
向文静没有跟他说的是,自己要去京城。因为前几天,自己在看那枚玉佩的时候,有个鬼大叔跟她说,光看这做工,还有用料,也只有京城里几家大的商铺才有这样的手笔。
为了搞清楚自己的身世,她只身前往。
一路上,帮人捉捉鬼,生活倒也不至于太落魄。
“那我跟一起啊!”厉宇辰还是步步紧逼。
向文静停下脚步,此处这是她每天晚上歇息的地方——破庙:“厉宇辰,你还是快点回家吧,免得家人担忧。”
“担忧?”他冷笑几声:“只怕他们个个都盼着我早点死吧。”
看他眼中闪过一丝狠戾,真的是即快又狠,只怕这人清醒的时候是一个狠角色。
“既是如此,那你更要早点回去,等你醒了,好好教训那帮人。”
“我也想啊!”他定睛看着她:“只是我现在发现了比我醒过来还要有趣的事情。”
“跟着我?毒舌我?”
“向文静,你还不算笨嘛!”
向文静没有理他,而是进了破庙,里面还有好几尊佛像在,希望可以压制这个无知的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