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 灯火绵绵,人声逐渐消失。
万物静谧,身下的兔子花却开得艳烈, 为了避免岸上的行人惊觉, 魏殊恩把呼吸压得很轻, 偶尔溢出一两道漫长的破碎的低吟。她的发髻本就蓬松,那草青色的丝绦被他挣扎时扯掉, 乌发更是如墨云般,松松坠了下来,鞭打在他的脸颊,香气疯狂逃逸。
他的眼底晃着她的眉眼, 随着起伏,似水波一样晃了起来,她发上、脸上、衣上沾着的兔子花,粉紫的, 嫣红的,斑驳晕染成了一片。
他急促地笑了一声。
她顶着满脸的软兔耳朵,“笑什么呀?”
魏殊恩软着声调,“笑你,像个兔子似的,吃了也不擦嘴。”伏在这花草地里, 咧着三瓣唇儿, 津津有味采着他。
绯红思索片刻, 认真回复, “兔子吃了会擦嘴的, 我也会。”
魏殊恩胸膛动荡, 笑着溢出了一个嗯。
天子兴致很高, 又将他采食了一遍。
她似乎怎么也玩不腻他的身体。
以前他觉得这是耻辱,是施舍,现在通了心意,反而愈发珍惜她的索取。
魏殊恩见她又要低头,架起双臂挽住她的腰肢,带着一种哄小孩的语气,“灯会都散了,我们该回去了。你明日还要早朝呢。”
她满脸不舍。
魏殊恩说道,“你若不上朝,朝臣便会懒惰,不给你干活,他们不干活,咱们的国库什么时候能充盈起来呢?国库颗粒无收,你怎么震慑诸国群雄?还有那南溟奇甸,仗着自己族人会巫,不肯臣你,你得有兵有马有粮草,才能硬撼他们,不是吗?”
等绯红听完他这一番话,衣衫被对方穿好,松垮的发髻还被他用手指掠了,重新系起葡萄花鸟的丝绦,灵俏极了。
而她脸上、身上沾着的兔耳朵花,魏殊恩一片一片摘了下来,兜进自己的袖子里藏好。
所有情意,无论浩荡还是细微,都该被妥帖收藏。
“那我们回罢。”
绯红捡起了那两只鲤鱼灯,鱼身也沾着兔子花,她抖了一抖鱼尾,那花瓣就漫天飘了起来。魏殊恩眼尾的泪痣殷红,还蒙着一层水汽,遮掩了几分锋利,他低下头,牵扣住她的手指,爬上了河岸。
他们边走边聊,气氛前所未有的融洽。
天子还故意捉弄他,“咦,这两条鲤鱼,都是雌鱼呀,怎么交尾呀!”
魏殊恩也望着她笑,“嗯……这可如何是好?要不要让鲤鱼修仙,修个男身,再娶小娘子?”
而在河岸的另一侧,另一只青色鲤鱼灯孤零零漂浮在黑暗中。
“爹……不是,观主,咱们还不动手吗?”
童子提着一盏仙鹤咬莲灯,满脸纠结之色。方才多好的机会啊,他们无声无息融于人群当中,还跟暴君搭上了话,正好趁她不备,要她性命!
可惜他被少观主拧着耳朵拎走了!
那年轻父亲仰着头,看着青鲤鱼的整齐细密的金鳞,里头的灯芯也是灿亮的。
所以……还缺了什么呢?
他比魏殊恩还缺了什么呢?
当他起了这念头,就难以遏制自己想得更多。魏怀慈出身极贵,生来便是天子王侯,御极四方,哪怕他兵败被俘,至多也不过是被暴君锁进她的深宫里,日日承欢受宠。
不公平。
不甘心。
“观主!”
童子叫他,“您在想些什么?”
应戮仙猛然回神,脸色糟糕透了。
他方才在想些什么?
他竟然羡慕被俘虏的魏怀慈?
他疯了不成!
而另一边,大臣们发现,自元辰之日后,帝后愈发如胶似漆,跟连体婴儿似的,恨不得日日都黏在一起。宫人们偶尔吃醉了酒,透出一点口风,说是天子极为眷宠君后,跟小儿喂食似的,揽到膝头,还把吃食亲手送到君后的嘴边,吹凉了才喂。
君后穿的,吃的,住的,都是天子一手操办,事无巨细,极致妥帖。
潜伏在新朝的魏氏心腹也收到了他们国君的回信。
大致意思是,你们送来的东西我都试了,一点儿也不管用,御医都来看诊了,言明我与天子身体极好,所以不是我们的问题,是药、图册和你们的问题,下次花点重金,找点靠谱的,别浪费我与天子的时间。
心腹们:“……?!”
元辰建起的琉璃鳌山一直持续到元宵,而这一天晚上,帝后亲至外城的承露门,点燃天灯,与民同欢。
朝臣们都穿得喜庆隆重。
帝后一袭红服,联袂而来,看得众臣又是艳羡又是惊奇。
他们窃窃私语。
“这日倒像是大婚之仪。”
“谁说不是呢?这两位主儿可算消停了。”
“消停好,消停好,我这把老骨头总算不怕散架了!”
他们自然而然想起了三年前那一次天地大婚,场面实在惊骇,丧事都比这场婚事来得活泼!他们还记得君后那一张冷若冰霜的面孔,眼底泛着死气沉沉的灰败,赴宴的大臣们都害怕极了,生怕婚事生变,血溅三尺。
好在,一切都进行顺遂。
转眼间到了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