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尘封十年的旧信,纸张摸着都有些发硬了,宋天恩小心翼翼的把封口撕开,取出里面的信纸,慢慢展开。
他坐在了廖云杉的办公椅上,这个位置采光很好,暖洋洋的太阳照在他的背上,为这段无人知晓的内心剖白增添了几分温度。
信是许志安写的,收信人是廖云杉,落款日期是2012年的6月13日。
这封信很长,许志安的文化水平不高,但是信纸上的每一个字他都努力写的工工整整,就连字间距都相差无几。
无疑,这是一封非常郑重的信。
宋天恩逐字阅读下去,思绪也仿佛跟随着信的内容回到了十年前的夏天。
——
十年前。
一个刚刚从县城到大城市里来打工的男孩子,他不熟悉这里快速的节奏,也不善社交,虽然辗转做过许多工作,但没有一份工作做得长久。
他是一个廉价的劳力,也许他的每一任老板都是这样想的,总以学习和适应作为幌子,让他拿的比别人少,干的却要比别人卖力。
他开始不明白,后来才知道并不是每一分付出都会有同等的回报,回报也分三六九等。
他开始做快递是因为有人告诉他,这个就是计件的,做得多,拿得多,他觉得这是个希望,所以他一干就干了三年。
虽然每收发一件快递的报酬都很微薄,但许志安却很开心,他终于找到了一个相对平等的工作。
认识廖云杉是在第二年的三月,初春的天气,苏市里到处都是盛开的栀子花,他骑着电动三轮,走一路就能闻一路的清香。
那天因为还有几单没有送完,所以他赶的急了些,在街拐角和一辆轿车发生了碰撞,轿车没事,但他的三轮翻了,他的腿也被三轮压在了下面。
轿车里的人出来看了一眼,发现是个快递员就扔下了四百块钱走了,许志安费了很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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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才把自己的腿从三轮车下挪了出来,有星点血迹滴在路上,他却更担心自己的车。
车的把手果然摔弯了,他把车挪到路边就一瘸一拐的开始捡自己的包裹,这样的事故偶尔也会发生,他都已经习惯了,但是那一次,有一个路人却跑过来帮着他一起捡包裹。
许志安就是这样一见钟情的。
廖云杉的长发比栀子花还要香,她帮他捡起了所有包裹,然后执意要看看他的腿,他被扶到了路边撩起裤腿,那个美丽的女人就皱起了眉。
她说被铁皮划伤的地方必须要处理,还要打破伤风针,否则容易感染。
许志安还要接着送快递,女人没办法就用矿泉水先帮他清洗伤口,然后指着一个方向说她就在那里上班,让他送完之后就去医院的急诊室找她。
许志安一路心里都是暖暖的,可是等他送完天都已经黑透了,他不确定那个女人还会不会等他,但他还是去了,去了就看到急诊室里只有她一个人还坐在那里。
她说她还在实习,但她帮他处理伤口的手法却非常纯熟,那是许志安最恨自己的一次,因为他直到走时才想起来,他还没有向她道谢。
又过了三个月,让许志安最开心的是他以后要开始负责吴兴区的快递配送了,那间医院就在吴兴区,也因此,他终于从别人口中知道了她的名字。
廖云杉每个月都会从网上买很多东西,每次拿到她的快递,许志安总是很激动,他会很幼稚的把她的包裹单独放,也会很好奇里面装了什么,但他从来不敢打开来看。
一个送包裹,一个收包裹,这就成了他们两人之间唯一的联系,许志安每次送快递时都会努力把自己的字写清楚,虽然这样做也没有意义。
廖云杉不会记得他,但他却像是一个影子徘徊在她的生活之外,停在不远不近的距离,观察她,试图去了解她,然后疯魔了一般的爱上了她。
许志安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的,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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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他会偷偷的拿走廖云杉放在桌上的工作笔记,然后像收获至宝一样开始模仿她的字迹。
他甚至会拓下她的字,然后怀着激动的心情给自己拼凑出一封信来,收到信时简直是他最开心的时刻,可等开心过后他就会又哭又笑的把信烧掉。
廖云杉仿佛活在云端之上,而他卑微的挣扎在泥里,他连触碰她的资格都没有,每次当他鼓起勇气想做一些引起她注意的事情时,最后都会以他的怯懦收场。
送出去的花,看见她收了,他很开心,但看见她抬起头在寻找送花的人,他就躲到了墙后。
一间一间书店找过去找到了她想要的书,擦拭干净,包装精致,然后鼓起勇气寄给她,最后自己在派送时又因为自卑划掉了上面的名字:许志安。
就这样一年的春夏秋冬过去了,他被上头更换了负责区域,他慌了,他拿出了自己所有的存款,换取继续留在那里的机会。
他已经上瘾了,他无法活在没有她的世界。
变故是那一年夏天发生的,他才知道她是有男朋友的,他的男朋友高大帅气,西装革履的来接她去看电影。
那一天,他们正好擦肩而过,一个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