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晟一把抱起尉崇翰,便往后面走。
顾南笙牵着君君的手走在后面。
城堡后面,有一个马场。
这是欧晟建造的马场。
他平日素爱骑马,因此,也养了许多名贵马。
尉崇翰一见到是马场,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
他素来冷静,然而,他也特别喜欢骑马。
尉家也有马场,但没有这么大,没有这么宽敞。
尉崇翰特别喜欢骑马的感觉,在他心目中,马儿是特别有趣的生灵,每一匹马,都有自己的脾气和个性,他最享受与马儿建立起默契,最后成功将马儿征服的那种成就感。
马场里,欧晟吩咐马夫:“去把kincsem牵出来吧。”
“是。”
“kincsem?”
尉崇翰一听到这个名字,眼睛里就有无数星星在闪动了。
“嗯?”欧晟一见到他的反应,不禁来了兴致,“你知道它?”
“嗯,我知道……”
kincsem是一头尤其漂亮的纯血马。
它固然不是世界上身价最贵的马,但在尉崇翰心目中,kincsem是已知最漂亮的纯血马。
因为,它已经被私人所有,并没有参与拍卖。
但它倘若参与拍卖,它的身价,绝对是世界第一的!
目前所知的世界第一纯血马,身价在六千四百万美金。
但kincsem比那只纯血马更漂亮,更矜贵!
kincsem竟然是欧晟的?!
尉崇翰有些不敢置信。
直到,马夫牵着一只黑马朝着他徐徐走来,尉崇翰小嘴失控得张大了。
“kincsem!”
天啊!真的是kincsem!
kincsem可是他梦想的马。
他之所以喜欢kincsem,是因为所有马中,他尤其偏爱黑马,kincsem的毛发是真的漂亮,黑的发亮,体格健硕,肌肉有力,姿态优美,跑得也如闪电一般快。
尉崇翰承认,他激动得有些浑身发抖了。
难道,这是太外公的马,如今,这是要将kincsem送给他了?
欧晟见尉崇翰如此心驰神往的神容,心中也满意得不得了。
看看,他这是什么运气?
送了两份见面礼,都送到小宝贝的心坎里去了!
“你会骑马吧?”
“会!”
“拿护具来。”
马夫拿来护具。
欧晟亲自为尉崇翰穿上,尉崇翰的眼神,却全程在kincsem身上打量,一直盯着它看,已然跃跃欲试了。
欧晟道:“这礼物虽然是给你的,可是,也要看你能不能驾驭才行。kincsem性格有些烈,与我都不算亲近。”
“越好的马,越有自己性格。”
顾南笙在一旁担心地道:“崇翰,起码很危险的,这么烈的马,你真的要骑吗?”
“妈咪放心,我从小就学习马术的。”
“……”不贵是贵族之子,从小就学习马术。
尉君衍在他身上花费的心血也不少。
尉崇翰换上了帅气的骑马装,便走到kincsem面前。
kincsem很高,以至于,尉崇翰不得不踮起脚,轻轻摸它的鬓发。
“kincsem,你好。”
尉崇翰的小手轻轻地摸在它的鬓发上,kincsem立刻高举前蹄,嘶啸了一声。
“咴——!”
气势如虹的声音,却没有吓退尉崇翰。
他微微避开它的前提,给它冷静的时候,小手在它的身上轻轻抚摸,“我们以后是好朋友了,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