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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六十一)(4 / 4)

,二生三,三生万物”,或”易有太极……八卦生大业”)。

李觏在《删定易图序论·论一》中批驳刘牧易图说时有此说法:“初太极之分,天以阳高于上,地以阴卑于下,天地之气,各亢所处,则五行万物何从而生?……夫物以阴阳二气之会而后有象,象而后有形。象者胚胎是也,形者耳目鼻口手足是也。…天降阳,地出阴,阴阳合而生五行,此理甚明白,岂有阳与阳合而生阴哉?”

在《删定易图序论·论五》又说:“始者,其气也。通者,其形也,宜者,其命也。干者,其性也。走者得之以胎,飞者得之以卵,百谷草木得之以勾萌,此其始也。胎者不殰,卵者不殓,勾者以伸,萌者以出,此其通也。人有衣食,兽有山野,虫豸有陆,鳞介有水,此其宜也。坚者可破而不可软,炎者可灭而不可冷,流者不可使之止,植者不可使之行,此其干也。《乾》而不元,则物无以始,故女不孕也。”

从这说法看,李不仅把自然界一切生物都看作是由“气”产生,并在“气”的作用下,逐渐萌发、生长、壮大。单从这种说法,却属朴素唯物主义观。但李觏另一面并不否定占卜(占卜实则是一种通神巫术),如在他的《删定易图序论·论三》里对本属筮法的”大衍之数”的论述:“圣人揲蓍,虚一分二,挂一揲四,归奇再扐,确然有法象,非苟作也。故五十而用四十九,分于两手,挂其一,则存者四十八,以四揲之,十二揲之数也……所谓七、八、九、六者,盖取四象之数也……揲蓍之法,止可用五十,故取其整数而已也。”

这是论述”大衍筮法”用数起筮方法,李觏批驳别人的错误说法,认为自已的说法正确。在他的《删定易图序论》诸论中,不凡用前人的”象数”说,批驳”象数”说。从原创《周易》思想来说,”象数”说《周易》本身是个错误说法。故以象数批驳象数者,无疑有点五十步笑百步。

虽李觏一面能引用震古烁今的《周礼》里那些杀罚之语,如引用《周礼》:”《王制》曰:执左道以乱政,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却另一面又对”大衍之数”筮法的解释。这充分说明其矛盾的世界观,这正是帝制里社会化过程中的影响所致。

若单从李觏的《易论》开篇所论:“圣人作《易》,本以教人,而世之鄙儒,忽其常道,竞习异端。有曰我明其象,则卜筮之书未为泥也;有曰我通其意,则释、老之学未为荒也。昼读夜思,疲心于无用之说,其以惑也,不亦宜乎?包犧画八卦而重之,文王、周公、孔子系之辞,辅嗣之贤,从而为之注。炳如秋阳,但如大逵。君得之以为君,臣得之以为臣。万事之理,犹辐之于轮,靡不在其中矣。尔欲闻之乎?”和他的《删定易图序论·论六》结尾所言:“后之儒生,非史非巫,而言称运命,矫举经籍,以缘饰邪说,谓存亡得丧,一出自然,其听之者亦已荒矣。”《王制》曰:执左道以乱政,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为人上者,必以《王制》从事,则《易》道明而君道成矣。”

从这说法来看,无疑是理性之声。李觏论《易》(有今本《周易》,也有《易传》文),却乎是他所言”急乎天下国家之用”,“是为了医国救民,经世致用。因此,他极为反对那种成天”疲心于无用之说”,借以欺世惑众的”易学”。李觏极力驳斥世俗鄙儒、宗教信徒,他们利用解《易》和注《易》,来宣扬神学迷信思想,借以自欺欺人,迷世惑人,对国家和人民有害而无一利。李靓主张对这种危害甚大的异端之学必须坚决予以废止,对那些”非史非巫,言称命运”的人,必须禁止他们的非法活动,使之改邪归正。”

李觏却是释《易》而论说国家人事之道,却没有玄谈天命之道。

从《周易》中引申出务实思想用以指导修身、齐家、治国、安民,和除邪、救弊之道。这却是李觏的理性与可贵之处

可《周易》一书的文本,在先秦本是由史巫篡改过的,变成卜筮格式,后世面对卦爻格式《周易》,又以讹传讹产生出庞大象数易学。故以《周易》言卜筮,言象数,实乃积重难返,也不可能有李觏以象数批驳象数,又不能彻底否定圣人卜筮之说,岂能扳回卜筮说《周易》呢?最好的例证,到南宋的朱熹彻底把《周易》注释成占卜书,还得到帝制后期的重用,即纳入科举考试读书之列。而为何李觏的理性《易论》之说而不能彰显于后呢?正如帛书《易传·要》文里伟大孔子所发出的理性之声被埋葬于地下不传于后那样。封建帝制里不需要理性,更不可使民众开智,要的是愚民而更好的行统治之术。也是与神道没教的封建帝制不相符,故李觏《易论》并没收录于《四库全书》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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