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苍蝇馆子能有啥好吃的?”
那是个年轻男子,看起来也就二十岁出头的样子,穿着打扮一看就不是什么便宜货,浑身气质和这种破旧老巷子里小饭馆完全不搭,此时正头戴耳机似是在跟人打电话,声音不算大,但因为就在吴大嫂身后,她听得还是很清楚的。
嘿,这还来了个跟自己一样的,这才是正常人嘛!
听着小伙子电话说完了,吴大嫂才回过头搭话:“小伙子,你也是第一次来啊?”
“啊,是啊。”男青年有些
惊讶,也并不是很想说话的样子。
但吴大嫂却很是健谈,毕竟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同道中人,当然是抓紧时间给这种真正的顾客说一下这店里的情况。
“我也是第一次来,说实话,看到这情形真是给我开了眼了!你说咋就能有这么多人呢?还排队,这不耽误时间呢吗?”
“唉,听说是最近有点红,我儿媳妇啊,非说这饭馆很火,还说公司搞团建要来这里,我就先来看看,这地方也太小了。”
“不就是家常菜吗?谁家不会做啊?能有多好吃生意居然这么好?”
她一句句的很快就抓住了男青年那点叛逆心理,倒是搭上了话:“我也觉得,这种搞起了网红的店真不能太相信。家常菜也就那些味道,又没有什么特色,就是为了下饭,哪里能算真正的美食?”
这男青年不是别人,正是赵云诚的表哥宋鑫,作为大学毕业初入社会的打工人,他家庭条件不错,现在自己也是个小白领,平时生活就很讲究小资情调,出去吃饭不说去高档西餐厅啥的,也得是个环境好又有特色菜的地方吧,情调和美食至少得有其一。不然出去吃饭干啥?就为了吃饱肚子,都现代社会了还缺零食吗?
而这种苍蝇馆子,还是做家常菜的,那不纯纯是那种图实惠就为吃饱饭的地方吗?这种完全就是为了饱腹的存在,也能算美食吗?
真正的美食应该是一种味觉享受,
而不单纯只是为了吃饱。
反正宋鑫就是这么认为的,而且身边人越是纠正他,越是反驳他,告诉他这家店的饭菜特别美味,他就越是心生叛逆。这回也是被女朋友罗倩闹烦了,没得法子才过来排队的,当然,他也绝对不会在这种地方吃,他顶多就是帮女朋友打包带过去。
嗯,没错,他们一伙人真正聚会是在另一个地方,而他却还得苦逼的过来帮女朋友打包这里的吃的。
女朋友是自己的,不能怨,怨谁呢?那肯定就怨这家店了呗!明明就一家小破饭馆,以为说什么苍蝇馆子是爱称不含贬义就很厉害了?还整噱头搞炒作,真是一个个的,要把这心思花在提升手艺上多好!
两个同样对小饭馆抱有成见的人,虽然是陌生人,还是一男一女一老一少,就因为臭味相投了,结果说的那是越来越投契,只觉得可不就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