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乞丐吸了吸鼻子,接着道:“后来听邻居说我是被买来的,刚买回我一个月,养母就死了,养父性情大变,把所有的错都归结在我身上,总拿我出气!
身上总是旧伤未愈,新伤又起…
就这样熬了不知几年,我实在受不了,就索性趁他醉酒逃了出来,一直到今日。”
这段话使李思琪既欣喜又心疼。
欣喜的是,这孩子很有可能是之前那个茶摊老爷爷丢失的孙子,心酸的是,那么小的孩子却受了那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苦。
她只觉得眼睛鼻子都酸酸的,难受得慌。
平复了下心绪,李思琪引导着问:“你对特别小的时候的事有记忆吗?比如一个小片段?一个人?或者一个小物件?”
小乞丐冥思苦想了一会儿,忽然点头,“嗯,你这么一提,还真有,我的记忆深处隐隐约约有一个模糊的花灯,嗯~好像是个兔子的形状。”
花灯?是了,那个孩子就是上元节的时候丢的。
李思琪激动到更咽难言,眼含泪花,一把握住他手,“竟然是你!”
小乞丐被她的反应吓到了,手缩了缩想抽回却没能成功,“你…你怎么了?”
“我认识你的家人,我能带你回家!”李思琪激动道。
“回家?”小乞丐喃喃重复了一遍,好似对这个词无比陌生,眼神里有茫然亦有向往。
“是啊,你家在京城,自寻不见你之后,你爷爷一直在你丢失的地方摆摊儿找你,他说你就是三岁那年看花灯时丢的!”李思琪不紧不慢地解释。
小乞丐似有所触动,眼睛里有晶莹闪动,“我有家了?我原来也是有家的!”
李思琪也颇为感动,祸福相依,果然不假,都说塞翁失马,焉知祸福,自己在这次劫难中竟可以帮助茶摊老人找到孙子,也是不幸中的幸事了。
她点了点头,附和:“是啊,你是有家的!”
小乞丐强忍着泪,兴奋地回握着她的手,“这位姐姐,我什么时候能回家?”
李思琪哭笑不得,“那么心急,也不怕我是拍花子的?把你拐卖了吗?”
话音落下,对方用怀疑的眼光上下打量了她一圈,抿了抿嘴,欲言又止,那眼神仿佛在说,“就你?拐卖我?我拐卖你还差不多?”
李思琪看出他未说出的含义,不服气道:“怎么?我不像?”
小乞丐嘿嘿笑了几声,“确实不像,你看,我偷了你的钱,你不仅没有惩罚我,反而还给我治病,怎么说,都不会是坏人。”
李思琪:……
好吧,算你走运,若不是你在这个节骨眼上晕倒,看我会不会饶你!
心里这般想,嘴上却道:“算你小子火眼金睛,会识人,既如此,你就先随我去买几身衣裳,咱们且在客栈里住着,等我这边的事忙完,就带你回京城,这样可好?”
小家伙儿岂会说不好,一下子从乞丐变成了京城丢失儿童,这种感觉比意外多讨到几枚银钱的喜悦还要大得多,那是连连点头,一口应下,还毛遂自荐主动带路。
李思琪自是答应,两人边走边聊。
刚走两步,途径一卖叫花鸡的摊铺,小乞丐再也挪不动脚,咽了咽口水,眼睛像长在那刚出锅的鸡子上似的。
李思琪好笑的摇摇头,到底还是个孩子,一不小心吃货的本性暴露无遗。
上前买下一只,递给小乞丐,笑道:“吃吧,先垫垫,待会儿带你去正经的饭庄大吃一顿。”
小乞丐接过来,看着叫花鸡,又咽了咽口水,却不吃,将荷叶包好,往怀里紧了紧,“还是先买衣裳吧,换了衣裳再吃。”
李思琪认真地看了他几眼,调侃道:“人不大,倒是挺有仪式感。”
小乞丐也不问什么是仪式感,岔开了话题。
两人继续边走边聊。
李思琪欣慰看着他,就像自己的孩子失而复得了一般,亲切叮嘱:“为了路上方便,以后咱们就以姐弟相称,你可以叫我思琪姐,也可以直接叫姐姐,都随你,对了,光顾着聊天,我都忘了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乞丐扯了扯补丁摞补丁,小了半截的险些衣不蔽体的破裳,有些不好意思,“打我记事起,就不受待见,哪有什么正经名字,跟着养父捱日子时叫铁蛋,逃出来后我就改名儿叫强子了,平时也没什么人叫,无非就是我那些乞丐小伙伴们喊喊罢了!”
话听起来心酸,但是他的脸上没有一丝怨天尤人,反而带着无所谓的淡然。
李思琪拍了拍他的肩,由衷地赞道:“强子就是打不倒的小强!”而后又趁势提点,“我知道你生活不易,能够自力更生最好不过,不过夺人钱财,偷鸡摸狗的事可做不得!”
强子猛点头,“嗯,我之前从没有偷过,我的那些伙伴们有的会结伙偷钱偷东西,我都会阻止他们,但有时候大家实在饿得慌,也是没法子。
今日我偷你钱袋是因为我的好朋友虎子乞讨时被马车撞了,伤得很严重,怕是不行了,他最想吃的就是叫花鸡,我想满足他的心愿,让他死前吃上一口……”说到这里,强子难过得低下了头,再也说不下去。
擦了擦泪,他抱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