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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二世祖(1 / 1)

叶芷不由得好奇母亲的发小,小头颅伸到面前追问:“后面呢?”

“唉。”

叶氏叹了一声气。

“后面我写信过去,也没有收到回信,她跟那书生走时,没有带走府上一锭银子,走得匆忙。

我也没有想到,那次是最后一次见她,只赠给她一个镂空莲纹羊脂白玉镯,要她有困难可以拿去典当,日后有难,也可以拿着到府上寻我,我赠她镂空莲纹羊脂白玉镯的意义就在于此,是一个信物。”

一旁的明嫣已经在叶府习惯了。

把叶氏当成了自家主子,开口安慰:“夫人心善。”

叶氏陷入回忆之中:

“我们从小关系很好,遥记得九岁那年,我跟丫鬟上街,路过巷口时,一条疯狗发了疯似的向我追赶,我哭着跑了,恰巧遇到小燕,她跟叶芷一样,都惧怕小动物。

那年,她也九岁。”

“大人们都没有反映过来,她却收起了手上的油伞当武器,拼命驱敢那只大疯狗,大人们反映过来后,也纷纷拿起武器,最后,那条疯狗被打死。”

“小燕也抱着我哭了好久。”

“我就在想,以后她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帮她,她跟书生走得突然,我也想过去寻她,后来我嫁了人,生了阿芙,时间一拖再拖,竟忘记了。

如果不是刚刚听到奉郡二字,我都想不起小燕来。”

顾家之女顾燕,家里财大气粗,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偏的为那书生,与家里闹翻。

“阿玲,我不后悔,此去一别,不知何时相见,他日我穷困潦倒,阿玲可会嫌弃我?”

这个是小燕当年对她说过的话。

历历在目。

叶氏悲从中来,两滴清泪从眼眶盈出,多年手帕交,我怎会嫌弃你。

小燕的女儿,应该也有十五岁了吧。

十五前寄的最后一封信,就是得知她在奉郡,生了一个女儿,取名鹿荷。

叶芷见母亲落泪,着急掏帕子拭擦,细声安慰。

……

奉郡。

坐标江南,地处水陆要塞,东接壤汴梁,西接壤阜阳。

四季如春。

奉郡很大,物产丰饶,名传大庆。因地域问题,很多人从商,并且在发展风尖口上赚得第一桶金,后面更是蒸蒸日上。

赵府就是其一,经营着茶叶、金器、丝绸等生意。

直到现在,越来越大,家大业大,已挤身进入富甲榜第三名。

第一名是孙家、第二名是李家!

赵天有三个儿子,大儿赵均、二儿赵景龙、三儿赵齐。

龙生九子,各有各不同,在赵家算是用上这句话了。

为什么这么说?

且听慢慢道来!

赵家大儿败家二世祖,吃喝玩乐,不务正业。

二儿赵景龙、与三儿赵齐,总算是苗子没长歪,吟诗作对、出口成章,不枉赵家老爷花了大价钱栽培,赵景龙与赵齐长相好看是好看。

但是却比不上自家二世祖老哥!

三兄弟井水不犯河水,一人一个大院子,倒是没有出过什么幺蛾子,算得上所谓的相亲相爱。

赵家老爷秉着手心手背都是肉的心态,倒也没有克扣大儿赵均的例钱。

照样发,一个月也有一千两,让他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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