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
谭欢欢跟季长舟也进入后山多时,身上都有点狼狈不堪,是在抓鸡鸭兔子时弄的,好在麻袋里面都有抓住猎物。
此刻,正在跟其他人进行激烈的争吵。
谭欢欢头上梳着的双螺髻微微凌乱,娇俏的脸上沾上了些许污渍,手臂的衣袖被勾破一个小窟窿,也不甚在意。
发式又有髻、鬟之分,髻为实心,鬟为空心。
她怒目圆瞪着对面的黑衣小少年,厉声道:“这只兔子是我的,我抓住的,你凭什么拿我的?”
显然,对面的人也不是吃素的!
黑衣小少年眼睛和眉毛微微抬起,恼怒出声反驳:“他自己跑到我脚下的,我抓住他有何错?”
谭欢欢说得慷慨激昂:“我都打晕它了,谁知道它装死,一下子跳出去了,它那是回光返照,你要是不抓它,我一下子也能重新抓住。”
事情源自于一只白色兔子。
谭欢欢跟季长舟设好陷阱,只要抓住一只兔子,就可以过关了,季长舟的已经凑齐鸡、鸭、兔子各一只,欢欢只差兔子就可以凑齐!
终于,一只白兔连蹦带跳闯入陷阱,欢欢飞快从草丛处蹿出,按住用藤条编织的圆环锅形木篮,紧紧盖住兔子。
伸手抓住兔子大腿,丝毫不犹豫的往地上摔两摔,总算老实了。
因为没有用太大力的关系,抱起兔子时,居然被它大力一蹬,跳了出来。
好死不死,跳到别人的脚下,被人家捡到!
正是眼前拒绝归还的人,他目光锐利,鼻子扁阔,头发乌润,约莫七八岁,带几分疏狂的味道,让人感觉到凶狠。
谭欢欢性子刚烈当然不会如他所愿,便吵了起来。
岂料,对面的人也非省油的灯。
“我再问你一次,你还不还我的兔子回来?不然别怪本姑娘不客气。”
少女话中警告气息很明显,环顾四周,很好,没有闲杂人等。
想打架…
黑衣少年将麻袋扔在地上,斜眼看她,出言挑衅:“哦,你们两个一起上吧,别怪我手下不留情。”
他的模样嚣张至极!
很好,是你逼本姑娘的。
解开腰间装着鸡鸭的麻袋,顺便寄紧一点袋口,以防跑出来,轻放在地上,摆出一副要干架的模样。
季长舟一把拉回她,护至身后,“欢欢,你是女子,打不过他,我来。”
呃!
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能说他不行,这可是做为一个小男子汉的尊严,两人一起长大,长舟比欢欢大一岁,走的是文艺风,出身于书家世家,三代从文,别人三五成群,到处玩耍,他被困家中闭户读书,幸得欢欢偶尔去找他,才得以解救。
谭欢欢不同,家中从武,从小被抓住去练武。
在坚持练武的效果下,小小年纪,同龄人中算得上很能打的!
轻轻推开他,“我乃江湖中人,这个是我跟他之间的恩怨,你莫插手,你反而会碍手碍脚,影响我发挥,你上一旁看着去。”
小小娇俏的人儿,装作一脸严肃老成!
黑衣少年不耐烦了,口气凶狠,丝毫不让步,“还打不打?本少爷男女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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