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张若澜,见到林宇穿上这些儿时的衣服后,眼中不由露出莫名的神采。
片刻后,她忍不住掩口,发出了“噗嗤”一声轻笑。
“怎么了呀,有这么好玩吗?”
林宇见到张若澜忍俊不禁,不由无奈地摊了摊手道。
他知道这些衣服,款式都比较老土了,甚至还有几件是山寨的,但是却代表了林宇的童年回忆。
毕竟那个时候,自己家里是真的穷啊,唯一的收入就是母亲出去干活,或者帮人洗衣服,辛苦赚一点钱,来让娘俩生活还有供林宇读书。
那时候,家里是真的没有什么钱。
然而,却是林宇最为快乐的一段时光,容不得任何人去说三道四。
“没有,我只是觉得,这才像是你呀,永远那么单纯善良,充满了阳光,是一个令人放心的男人。”张若澜看着林宇笑道。
听到张若澜的评价,林宇不由愣住了。
他原本以为,张若澜是因为嘲笑自己老土,才笑出了声,虽然说林宇看在夫妻一场,加上张若澜确实是在大城市里面生活时间久了,对于这样的乡间生活不会很适应的缘故,才发笑。
如果是这样的话,林宇固然是不会说什么的,但是肯定这件事会在林宇的心中留下芥蒂,就如同一颗还没有发芽的种子,平日里不会长出来,但是一旦遇到合适的场景,遇到阳光和水,是肯定会蓬勃发展的!
但是,林宇没有想到的是,张若澜并没有一点看不起自己的意思,不仅如此,张若澜的表情中甚至对林宇,还有着一种欣赏之意。
这让林宇不由自主,感到了几分羞愧,挠了挠头。
看样子,自己最近真的是太敏感了,居然会觉得张若澜嘲笑自己,夫妻二人之间若是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的话,谈何爱情,谈何在一起过日子呢!
事实上,张若澜是真的觉得,这样的林宇还是挺帅气的。
就如同一种少年感一般,充满了青葱阳光的味道,和后来林宇工作了,给人那种小白领的普通样子完全不一样。
这样的林宇,虽然一切都是最普通的,长相也一般带点小帅,衣服也是最一般的,甚至气质也说不上出众,但是这么多普通的事物集合在一起,就给人一种非常舒服的感觉。
就如同,在外面上班奔波累了一整天的人,很多时候往往并不是打算去住多么高档的总统套房,去吃什么米其林的豪华套餐,他们所想要的很可能只是家里面那样,温暖舒服的小床。
又比如,在外面打篮球一上午,口渴的不行,任何饮料喝下去,其实都比不上盛夏的一杯凉白开!
总而言之,生命的本质,或许就是返璞归真吧。
这一刻,在林宇的身上,张若澜体会到了这种本质的力量,这个看上去普通的男人,却是给了他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心感。
或许,这才是林宇的魅力所在吧!任何一个男人,只要长时间接触林宇,必然都会喜欢上他,觉得和他在一起非常适合,非常的舒服。
“小宇,若澜,吃晚饭啦!”
这时候,正好母亲韩冬梅的声音,在厨房的位置响了起来。
“来了妈!”
张若澜非常自然地喊了一声,然后就温柔拉着林宇的手说,“走吧,林宇,咱们去吃晚饭,先去洗一洗手。”
“晚饭?”林宇一愣,看了看时间,刚刚自己回来就已经晚上七点多了,再加上现在这么一来二去一顿折腾,已经到了晚上七点半了。
张若澜和韩冬梅,居然都还没有吃晚饭?
这也太夸张了,或许放在城市之中,晚上七八点钟吃饭还是正常的,毕竟大家都是有应酬的,搞不好还要经常在大都市996,弄不好吃饭的时间会搞得更晚!
但是在乡下,比如药王村这种地方,其实村民们还是很闲的,基本上都是白天出去种地或者放牛,到了天刚刚有些黑的时候,就会回来。
基本上,正常情况下五点多钟就吃完饭了,就算再晚,也是没有超过晚上六点吃饭的。
毕竟,大家伙吃完了晚饭,稍微出去溜达溜达,个别有兴致的还会凑两桌麻将打一打,之后就要回去睡觉了。
七点半,这个时间,正常情况下,都应该睡觉了!
早上,也是以鸡叫作为起床闹钟的。
这种原生态的生活,固然是乏味,程序化了一点,但是长期坚持的话,对于身体的锻炼和保持,还是非常有好处的。也正是因为这样,经常能够见到六七十岁的农村大妈,能够扛起一百多斤重的东西,甚至比城市里面强壮的小伙子还要有力气,这都是和这样良好的生活作息,分不开的。
哪怕从《青囊经》的角度,也是应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
“那个……我也劝过妈,早点吃饭的,但是妈坚持表示,一定要等到你回来,说咱们三个人在一起,才是一家人,不能先吃饭了。”
张若澜摇摇头,温柔说道。
“这……”
林宇听了,顿时心中充满了温情和感动。
张若澜倒是还好,毕竟张若澜平日里和自己一样生活在城市里,吃饭的时间也是比较晚的,不饿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