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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天书(1 / 2)

柳山坳,金明微听说过,位于丹阳西南,是一片地形的总称,下辖十几个县,扬江流过,水灾确实频繁。

秀秀续道:“去年夏秋季节,柳山坳水灾频繁,农田被淹了,房屋倒了,死伤数百人,但是官府没一个人管,反而忙着烧毁尸体,把我们幸存的人监视起来。”

金明微一愣,有这事?

水灾,无论放在哪个国家,都是大事,尤其是死伤数百人的大水灾,还接连夏秋两季?汴都作为近邻的郡,却一点风声都没听到?

况且,去年夏秋,差不多这个时间点——

正是丹阳天书现世!

迎天书,是“魏家要自立为王”的流言兴起后,吴国王室承头的一项举国之力的大事。

简单来说,天书,就是各地官民发现的带有上天“旨意”的吉祥物,比如刻着“天命在钱”字样的龟壳,口衔紫藤花的“九色神鹿”,都是玄而又玄,如同天降至凡间的“神迹”,被统称为:天书。

各种神迹从物件,书卷,到瑞兽,五花八门,但不变的就一条:都是力证钱家王室上承天意,下顺民心,是当仁不让的吴国之主。

而这些天书现世后,会被从发现地,浩浩荡荡的迎到京城,王室会祭祀,供奉起来,祈求国运昌隆,千秋万代,整个流程会持续一到两年,称为“迎天书”。

这一次的天书,便是在去年夏秋,出自丹阳,听说是一片龙鳞,也是玄乎得很,如今正在从丹阳,被一路迎接进京,就快要到汴都了。

再多具体的,金明微就不清楚了,因为迎天书每隔几年就有一次,几乎是上一次迎完了,新的天书又现世了,一来二去,她只觉得折腾,上面敲锣打鼓,下面就要歌功颂德,生意都不能好好做了,不在此细提。

……

金明微压下杂乱的思绪,还有一股隐隐的凉气,迎天书是吴国王室,还有整个江南官场的大事,她一个小庶民,没必要多操心了。

这时,秀秀的声音传来:“你现在进东厢房,榻头有个柜子,钥匙在枕头里的暗格里,你去打开柜子,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

金明微看了眼泪汪汪的东临,再次没有选择,听话的进了屋,取了东西出来,拿到院里展开,发现是一卷万民书。

成百上千的签名和红手印,触目惊心。

“我们选了十三个有见识的人出来,携万民书进京,告御状。没想到途径汴都,便被路行善拦下了,他说让我们稍加修整,给我们提供住处,饭食。他要走我们的黄籍,说是先进京禀报,免得我们千里迢迢的,扑了场空。我们也没多想,毕竟他是郡守,是父母官,我们交了黄籍,住进了这幢宅子。后来,我们的黄籍就要不回来了,再后来,路行善也再没出现过。”

秀秀语调不稳起来,更咽的一吸鼻子:“金姑娘,你知道没有黄籍,意味着什么么?”

金明微点点头,黄籍就是良民的身份证明,没有黄籍,乡下也就罢了,但在城里,简直是寸步难行,找正经的工难找,碰上巡逻的官差,说不定还能被当成逃犯给抓走。

而告御状,没有黄籍,更是飞蛾扑火,脚还没踏进御史台,随便栽一个间谍的名头,头能掉得悄无声息。

“你们没脸回去,毕竟柳山坳数百条人命,都指望着你们了。你们就在宅子里住了下来,阿黄想来也是那时,找到了路行善,为他办事,一来赚钱,养活十二口人,二来估计也和路行善达成了交易,到某一天能拿回你们的黄籍。”金明微略一思索,猜到前因后果。

“我想的也差不多。”秀秀苦涩的笑笑,“我知道我父亲或许两手沾血,但如果秤杆的另一头,是柳山坳的父老乡亲,还有大水灾的真相,我如果处在我父亲的立场,我也会和路行善交易。”

顿了顿,秀秀的目光迷茫起来:“我父亲是柳山坳十里八乡闻名的郎中,悬壶济世,治病救人,他上京前曾说,医术再好,也救不了水灾里丧命的百姓,是这个世道病了。他卖了田地房产,想进京赌一把,所谓的父母官们,还有没有救。可惜,蚍蜉撼树,最后他们病了,他也病了。”

金明微表情复杂,这里有个道德悖论,人命是不能以数量来衡量的,不能说柳山坳的灾民更多,芦苇荡的四十三个孩子就该死。

她只是在合适的地方,做了一件合适的事情,比如杀了阿黄。

不过,如果柳山坳的大水灾是被故意瞒报,那秀秀至少说对了一件事:该死的,不止是阿黄,更不止是路行善,柳山坳的灾民和芦苇荡的四十三个孩子,有共同的仇人。

“昨晚来灭口的人,估计是那些瞒报官员的走狗。因为路行善死了,没有人看着我们,我们就可能把事情捅出来,只有死人的嘴巴才是最严的。”秀秀语露嘲讽,“案子已经报上去了,郡里的仵作也收了尸体,但估计也是石沉大海,新任的郡守听说姓陶,和姓路的能有什么两样?”

“既然官府已经介入,你且看看后续,再做打算。”金明微劝她,话锋一转,“所以,你让我杀的人到底是谁?那些瞒报官员?这种大水灾的瞒报,应该涉及官员不止一个,我自问没……”

“丹阳都水官,施狮。”

秀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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