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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风波(1 / 2)

洪六子最终驻足在最里的一处厢房前,恭恭敬敬的垂手:“班主,金姑娘来了。”

“酒温了,正好遇故人。快请进。”门被婢女从里打开,镜子前站着一位杨柳姿的佳人,噙笑回过头来。

他只着戏服,还未扮相,明黄色的贵妃凤袍绣蝶穿牡丹,水袖边缘露出两根青葱指,行动间分花拂柳,莲步踏雪无痕,明明是男儿身,却比女儿还多风流几分。

目光往上,这身戏服上面是一张书生般俊秀的脸,十八岁的郎君,笑起来坦坦荡荡,看人的目光,都带着能称之为优雅的干净。

“见过朝老板。”东临倒吸一口凉气,极为客气的俯身一揖。

“你是金姑娘的朋友?那便是我的朋友了,初次见面,你尽管随意些。”朝生霞的声音也是坦荡的,丝毫没有作态。

“朝老板,他是我父亲收的学徒,唤作东临。”金明微打了招呼,就自然的坐到酒垆前去斟酒,“朝老板的酒,那可真得尝尝!上次喝了那盅剑南春,差点没醉在这儿!”

“朝老板喝酒?”东临下意识的惊到。

朝生霞点头:“但凡成角儿的,谁上台前没点嗜好?我别的不好,就好一口酒。说起来,金姑娘也算我半个酒友了。”

“今儿我是带了其他任务来的,朝老板休想把我灌醉在这儿!”金明微笑道。

她认识朝生霞很多年了,算起来是某次洛川班来汴都开场,戏台子坏了,请金鸣去修,她听说朝生霞的名声,偷偷跟了金鸣去,想瞧瞧比女儿还风流的男儿,到底是如何。

当时金鸣修戏台,没空管她,她溜到后台,正好瞧见朝生霞准备上台,在温酒来喝,她来都来了,便也闯进去,指着酒垆来了句。

“有好酒,岂可独占?”

要知道她当时只有六岁,朝生霞也不过十岁,两个小人儿大眼瞪小眼。

“呔,兀那小子,酒分我一盅如何?”她装出大人的做派,就要去斟酒,结果走到烧炭火的温酒炉前,滞了很久,最后尴尬的回头来。

“……要等这酒煮开?”

“温酒就是温,不需沸的!”朝生霞看着她圆滚滚的脸,笑得直不起腰,酒是不敢分她,分了她糕点吃,唤人通知了金鸣,把她带出去。

那天的结局是:金明微回去就挨了打,然后觉得比女儿还风流的男儿,还是如渊哥哥最好。

前尘如烟,一晃故人如昨。

“金姑娘今日前来,所为何事呢?”朝生霞轻道,又半玩笑半正经的加了句,“金姑娘来不是为了见我,倒让我失望了。”

“待事情办完了,捧场还是要捧的!”金明微连忙解释。

“倒也不完全指捧场的意思……”朝生霞垂下睫毛,呢喃一句。

当然谁都没听清,除了东临,他眸光一闪,夺去金明微的酒盅:“姐姐,先办正事吧,家里又不是喝不起酒。”

“对对对,朝老板先准备吧,我去戏楼里先候着,期待朝老板开嗓了。”金明微虽遗憾,但也想起来的目的,她可不会像阿团,见色忘义的。

朝生霞眸底荡开欢喜,抿着笑道:“我唱折子会在二十四桥,从上往下看,池子尽收眼底,最适合《长生殿》布景。”

金明微谢了,领着阿团和东临告辞出来,来到二十四桥,已经老远的听到争吵声了。

池子,是红楼阁与阁之间围着的空地,因为四周廊腰缦回,檐牙高啄,空地就像塌陷下去的池子,故有此称。

“他就是我儿子啊!我是他父亲,哪有父亲会认错儿子的理啊!”一个男子捶胸顿足,哭喊声都嘶哑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他却满面通红,鼻涕都流了下来,也要死死的拽住某个男孩的衣角,任由旁人怎么扯都不松手。

金明微赶到,看到的正是这一幕,男子浑身脏兮兮的,一脸的沧桑和泪痕,看上去年纪不大,两鬓却都白了。

而他拽着的男孩七八岁模样,衣物单薄,露出的手和腿都是伤,他喉咙里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竟然是哑巴了。

另一个戴着绸缎幞头的男子,正拽着男孩另一边,拼命和那哭喊的男子争抢,一边怒斥着:“这是我儿子!你认错人了吧!放开,不然我报官了!”

众人议论纷纷的围观,但多是看戏的表情,红楼是勾栏,玩意多了,风波也多,有妻子找上门来,和外室理论的,有讨债的找上门来,去赌馆里大打出手的,甚至官差也会光顾,把偷了钱的犯了事的抓走的,总之黑白两道,众生百态,多得是热闹。

“阿宝啊,他就是我的阿宝!那天我带着他去田里,我忙着割麦子,把他放到田垄上坐会儿,结果一回头,他就不见了!我变卖家产,田地,找了他三年了!阿宝,我的儿子啊!”

男子哭喊得更撕心裂肺了,堂堂一个七尺男儿,完全不顾形象,近乎疯癫的拽住男孩,就是不让绸缎幞头的男子把他带走。

“姑娘,这就是您说的办事?可要出手帮忙?那男子才是男孩的父亲!”阿团跟过来,在金明微耳畔低语,“您看,就算他想抢男孩,手也没敢用力,生怕把男孩伤着了。绸缎幞头的男子却拼命抓住男孩,男孩的手臂都掐青了。”

“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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