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
李北牧都不得不承认,李广盛在天赋这一方面,要比他强多了。
无论是小时候读书,还是学习一些别的技能。
他都学的很快。
就像是悟性这一栏被点满了一般。
而捉迷藏可以说是他和李北牧玩的最多的游戏,也是他天赋最高的一方面,基本上就是只要他想藏。
无论如何,李北牧都是找不着他。
恐怖的是有一次捉迷藏,他自始至终都光着脚,躲在李北牧身后。
李北牧到哪,他便到哪。
而当李北牧认输时,他从其背后缓缓走出,可是把李北牧吓了好久。
这次,就像是两人小时候玩的捉迷藏。
李广盛藏,李北牧找。
与少时不同的是。
李广盛依旧是那个李广盛。
李北牧却不是那个李北牧了。
所以李北牧觉得,他能找到李广盛。
这种自信,源自于他思考方式的不一样。
李广盛说过,捉迷藏的最高境界,是要把自己忘掉。
李北牧觉得,这是一句假话。
至少不是当时的李广盛能说出来的。
李北牧之所以敢肯定李广盛不会出海,是因为对他的了解,他既然能喊来别人对李府下手。
那么他就必然不会急着出海。
要走,他也会看到自己死了之后,才走。
这是他对自己的自信,也是自负。
至于他没出海的去处……李北牧只能靠着少时的经历,去猜。
李广盛到底会去哪呢?
一号觉得自家公子肯定是知道的,因为他带路很有指向性,径直是朝着城东的方向去的。
而李北牧为何会躺了一晚上,就知道了李广盛的落处,一号也不觉得奇怪。
因为这是自家公子。
在他身上,一号已经见到了太多神奇的地方。
无论是一开始的酒水配方,还是那恍如天罚的火药秘方。
亦或是那如大江大河般汪洋四溢的才气。
更或是那常人难有的境遇。
“下马。”
是一条寻常的街道,左右两侧多是一些狭小破旧的民居,皆是一楼的店面,二楼才住的人。街面上走着三三两两的人影。
清一色的灰黑色调,因而李北牧一袭锦衣华袍站在这,就显得极其突兀。
与城中心的光鲜亮丽不一样的是,这里住着的人,都显得有些慢。
慢腾腾的走着,慢腾腾的说话,甚至连抬头看李北牧的动作,都是极为缓慢。
骑马过来的,只有李北牧和一号。
但李北牧知道,肯定有大批的星盘成员跟在自己身后周围,尤其是昨晚还发生了刺杀事件。
“嘿,这位公子,找人还是?”
一个拉客的牙人弯着腰,走到了李北牧面前一米的位置,点头哈腰地询问道。
李北牧没去看一号,因为有问题的话,一号是不会让他安然无恙地走到自己面前的。
“带我去这附近的书店。”
李广盛小时候说过,他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家自己的书店。
自己能坐在书店里头,什么都不用管,饿了吃饭,困了睡觉,其他时间都拿来看书。
李北牧说话间,一枚碎银落到了牙人手上。
后者急忙在身上擦了擦,欣喜地往怀里一塞,“嘿,公子这边请。铜里弯这道道啊,公子找我黑狗就算是找对人了,这附近几条街的,就没有我黑狗找不着的人。”
“公子别说是一家书店,就是这铜里弯里头飞进来了只新的苍蝇,都别想瞒过我黑狗。”
牙人走在前面,自顾自吹嘘道。
为的便是让李北牧知道,他的银子没有白花。
对于这些富家公子,黑狗也算是了解,别看他们光鲜亮丽,但其实背地里啊,比谁都抠呢。
黑狗以前就招待过一个。
对方给了一钱银子让他找人,结果找着之后,对方还要回去了半钱银子。
说他找的太快,不值一钱银子的价钱。
所以这一次,黑狗决定得多绕些路。
至少不能让对方那么快就把所需要的书店找着了。
所以黑狗把李北牧带到了一个,在他看来最不可能有问题的书店里头。
这书店,是黄阿皮开的。
黄阿皮是铜里弯这块地里头,出了名的抠搜小气,比如说他从不用蜡烛,无论刮风下雨,只要天黑看不见了,他就关门睡觉。
又好像在他店里头,买书从不让人翻阅,看中那本就买那本。
他家往上数好几代,都是这铜里弯的本分人家。
所以在黑狗看来,黄阿皮肯定不是这富家公子要找的人。
李北牧两人跟在黑狗后头,进了黄阿皮的书店。
依旧是灰黑色调,所以哪怕这家书店的门窗开的都不算小,里头依旧显得有些昏暗。
一个花甲年龄的老头,窝在柜台后头。
瞧见来人,只是淡淡地瞥了一眼,就不再多管。
尤其是看到黑狗的时候,眼神之中的厌恶更是不加掩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