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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终于还是回家了(1 / 2)

李北牧想去找清荷。

要是能有她给自己化个妆,去哪都能方便许多,就算被抓了,也没人认识自己。

但现在就不一样了,李北牧这张脸,在百凤楼还是挺有名的。

要是被婶婶知道自己昨天刚拿到钱,今天就去百凤楼睡姑娘,还是去睡花魁……她估计会疯吧?

坐在马车上的李北牧瞬间打了个寒颤。

真要被发现了,该不会真把自己赶出去吧……不行不行,要不今天算了?

可是能白嫖呢!

白嫖是不变的真理,于是李北牧就这么一路纠结的到了百凤楼。

天色近晚,两人按照白日里的安排,将马车停在了百凤楼的花魁园。

水影阁。

院门大开,两盏大红灯笼高高挂,里头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看门的是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面容姣好,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人对他们强人所难。

多半是有,毕竟他们还有个耳熟能详的名字。

两人也是花丛老手,各自一枚五两重的银子抛入少年怀里,便大大方方地走了进去。

里头已是嬉笑丝竹声悦耳,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李北牧竟有一股发自内心的舒坦。

感觉……就跟回家了一般。

两人大致打量了一眼,便知道打茶围已经开始了。

水影阁待客的地方在一楼,门帘掀起,通风对流,十几个客人坐在酒屋里头,谈笑饮酒,好不风流。

一位白衣侍女将李北牧两人领了进来,众人纷纷扭头,瞧见面容之后,无不带着诧异。

无他,都是同道中人,谁不认识谁了。

就像在场的人中,要么是临安与姑苏两院的学子,要么则是官场老手。

“哟,这不是李公子和唐公子吗?你们不是都在百凤楼上潇洒吗?”

说话的人眼中带着一丝不屑。

呵,都是买海鲜的,谁看不起谁呢……李北牧置之不理,只是和唐安歌寻了空位置坐下。

坐下之后,李北牧的目光便落在了那充当“酒纠”的落香姑娘身上。

面目含春,眼神欲迎还拒,样貌极佳,肤色白皙。穿着薄纱衣裙,香肩半裸,裹胸上罩着一层粉纱,凝聚出一道深渊。

这女人很奈斯啊……阅片无数的李北牧也被惊艳到了。

有沟必火,她能当花魁,是有原因的。

至于姿色,单从五官样貌来说,便是不弱于婶婶的,也怪不得李北牧会这么想。

翻遍记忆,能在样貌身材上比得过婶婶的,还真没有。

就连自己的大老婆左瑶瑶,都只能说是各有千秋。

落香姑娘充当酒纠,用上辈子的话来说,就是玩剧本杀里的dm。主要负责主持行酒令,也是酒桌上的气氛组。

这种花活,也就只有花魁玩得来,一来是只有这才有场地,二来也是她们才有这么高的文学素养。

这么看来,她们x价高也是有道理的。

坐了一阵,李北牧便明白了,此刻玩的是对对子。

一轮下来,很快便是轮到了李北牧上家,是个手持折扇,翩翩风流的青年男子。

只见他不屑地看了看李北牧,一手端酒,沉吟片刻,笑道:“古木枯,此木成柴。”

话音刚落,旁边就有人吹捧起来了,“阮兄,多少有点欺负人了哈,人家李公子只是童生,你怎么能出这样的上句。”

“哎,邓兄此言差矣,你怕是不知道吧,李公子前些天可是有首大作传出呢。”

旁边议论纷纷。

落香姑娘听了,也终于多看了李北牧一眼,但这并不妨碍她对那阮公子的上联一阵吹捧。

后者听了嘴角不断上扬,显然十分受用。

这就是为什么要有点文学素养的女子,才能混的上花魁了,没点水平,拍马屁都拍不出来。

点评完毕,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李北牧身上。

对对子我不太行,但抵不住脑中装着一个图书馆啊……李北牧往后一仰,凝视落香姑娘的深渊,淡淡笑道:“女子好,少女更妙。”

“好!”

坐在对面的公子叫好道。

更有甚者直接鼓掌,此联工整暂且不说,重点是极其应景。

果不其然,李北牧再看去,只见落香姑娘已经脸色红晕,微微低头,无限娇羞。

呵,倒是此中老手。

至于别人,再看向李北牧,脸色倒是和善不少,算是把他当成了同水平的玩家,至少不会掉链子。

落香姑娘照例对他的下联一阵夸赞,句式还不带重复的。

忽然,李北牧只觉有人拿棍子戳了戳自己,吓得他一阵恶汗,扭头一看,才想起自己带了个拖油瓶。

唐安歌察觉到众人的目光纷纷落到他身上,饶是他,也被尬的脸色通红。

这个时候接不上,就和买海鲜付不起钱,是一样的道理。

憋了一阵,唐安歌只好硬着头皮说道:“一去二三里。”

席中顿时响起一阵爆笑,但这也正常,基本上每次打茶围,都有那么一两个低层次的玩家。

于是坐在他下家的,很自然捡了个漏。

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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