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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好东西和坏东西(1 / 2)

她这次前来没有报备,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份,只以为是一个普通的看客,要了高昂的票费之后,就把余笙给放进去,不过售票人看向余笙的目光,总是带着几分淫邪的笑,毕竟自己在他们眼中只是一个娇弱的女人,进入这个充满暴力血腥的地方,让人难以想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不过余笙对这一切并不在意,这里的危险性对她来说很小,这些年以来,这里不再收泰拳高手,而是给的钱足够,就能够充当这个地方的学生。

所以这些年来,这里的学员多都是一些只会绣花枕头的花花公子,战斗值低得几乎为零,就连apep都已经放弃了这里。

她走进去,里面都是令人想吐的汗臭味和血腥味,她鼻子灵敏得不行,刚才从医院出来那些名贵的香料也无法给她挡住让人晕沉的味道。

周围都是光着膀子的壮汉,他们虎视眈眈地看着余笙,就像是在看一个落入狼窝的羊羔,只是他们不知道,这个羔羊也只是披着羊皮的狮子,伺在暗处,搜寻着自己的猎物。

余笙开始后悔自己没能拿一瓶味道烈性的香液来,起码能冲淡这里让人作呕的味道。

她对着票找到自己的座位,周围的座位都已经坐满了,可是让人意外的是,只有余笙和她身边的座位还留有空闲。

今晚有一场比赛,不过说是比赛,也只不过是富人消遣时光的游戏,他们兴致勃勃地,和身旁人描述自己所见过多么血腥残忍的场面,轻描淡写地把生死的搏斗说成一场游戏。

余笙的座位前面是几位印度籍的泰拳手,他们时不时地回头看余笙一眼,目光里满是放荡的笑,叽叽咕咕地用印语说着什么。

余笙皱了皱眉,她厌恶这样的目光,但是这股难闻的气味已经消耗掉了她现在所有的精力,也不好在这里惹是生非。

这样的场景,难闻的味道,总是将她往美好的方面拉近,小时候自己也很少来这些暴力的地方,作为余家的千金小姐,平时去的地方都是自家产业下的娱乐场所,高尔夫球她不喜欢玩,国外的景色都看腻了,也不想出国玩。

那时候她还是喜欢跑到宋家去,悄悄把宋瑾给抓出来,骄纵地像是一个小郡主:“哎,带我去个有意思点的地方,我可不想再去那些文邹邹的地方了。”

宋瑾莫名其妙地看着她:“你家祖上学文,一般去的地方不都是茶馆藏书阁这些地方吗?”

听到这话,小余笙不乐意了,她瞪了宋瑾一眼:“你家祖上经商,怎么我就不见你天天往银行跑啊。”

宋瑾好笑地看着她:“我为什么要往银行跑?宋氏集团有专门负责这一块的人,再说了,我还没继承那公司呢。”

余笙不想再和他纠缠下去了,她抓着宋瑾的手,赌气说道:“我不管,你要是不带我去好玩的地方,我就不让你回家,到时候宋爷爷知道你半夜不回家,看他训不死你!”

宋瑾惊奇地看着她:“你威胁我?”

余笙骄傲地仰起头:“废话,我还能惯着你啊?”

当然,那时候的余笙在宋瑾面前还是比较有权威的,毕竟自己的二哥怎么说也算是个人,宋瑾他就一个人,压根玩不过余家兄妹。

但是宋瑾带她去的地方,余笙失望不已,以前就常常听保姆杨妈妈说过,企业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余家虽然说也是经商的,但也是近两代才开始的,余笙应该算是好东西。

宋瑾可就不一样了,他家祖祖辈辈经商,族谱甚至还能追溯到唐朝,这么说来,宋瑾从上到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她以为不是什么好东西的宋瑾,带她来的地方,一定是很刺激的,说不定还能看到那些电影里很有意思的场面。

很有可能是受余笙这个好东西的影响,宋瑾竟然带她来到一个很没有意思,极其无聊,人还特别多的海边!

余笙气得都快炸了:“全世界的海我都看过了!你还带我来!”

宋瑾无辜地看着她:“这海起码和文学不沾边吧?”

余笙还是很气,她掰着手指头,和宋瑾算了将近一天有哪些古人,世界上哪些大文豪写过海边,她连最喜欢吃的甜糕都没有吃,全落宋瑾肚子里了!

以至于从那天开始,余笙对任何有刺激性的场景,都没有了感兴趣的念头。

一想起当年的事情,原本就不太好的心情又是差到不行,她冷眼看着预备上场的人,那些人的身材虽然有着魁梧,但相比之前专业的人来说,根本就是娇弱。

这个泰拳馆本来不是她的,是师父送给她入门的礼物,余笙也不是很明白,调香的人,竟然也会和这些暴力的东西有关系。

“这场比赛,怎么看都是没有意思。”旁边一道磁性的嗓音忽得传来,余笙还被场内熏人的味道逼得脑子都是空白了,一时间没有听清楚如此熟悉的嗓音。

直到那股熟悉的铃兰花向入鼻,消散了原本让人恶心的味道,给了她无限的清静与安宁。

抬起头,就看到了许久不见的那双眼睛。

那双如星屑一样的眼睛,那双只有自己的眼睛。

差一点,她就要站起来,差一点,她就会是全场瞩目的人,差一点,她就会深情抱住自己日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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