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盛有些诧异:“三天前你还否决得那么坚定,改变心意这么快?”
余笙笑了笑:“总归赶不上时间的变化,你尽管去跟那个人说就好,余家已经派人前去派对,但切记要他们隐瞒,我也不会从正门进场。”
“怕见不得人?”
“时机不对,我并不能暴露我的身份,因为这会影响我想要看到的结果。”
姥爷在一旁忽然开口:“笙儿,宋瑾今日有过来过。”
余笙故作轻松地笑了笑:“是吗?我竟然不知道。”
余盛似乎想起来什么,对姥爷颔首抱歉道:“我要带小妹去外边买一些东西。”
姥爷摆摆手,无所谓地说:“去吧,你姥姥还在厨房里熬汤,估计没个一时半会儿也熬不出来。”
江南苏州的夜晚,只有水声的潺潺,他们有些人喜欢在门外的那棵大树底下吃饭,邻里邻间还会交换自己的饭菜,他们有说有笑,孩子们在一边聚着玩游戏,一条大黄狗懒洋洋地趴在地上,等待着人们的喂食。
“我前些天参加了一场盛名在外的拍卖会,”余盛在自己身边开口:
“拍卖会都是有私人隐秘性的,也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竟然在会场上看到了宋瑾。”
余笙没有说话,宋瑾一般很少出现在拍卖会这些场合,他有和自己说过,拍卖会的流程太过麻烦,他最是不喜,麻烦的事情。
大哥继续说着:
“他拍下来一件很漂亮的黄宝石项链,起拍价是五百万,最后他三千万的价格成功拍下。”
余盛从手机里给她找出来那件黄宝石项链的图片,给余笙看。
这串项链果然漂亮极了,璀璨的黄宝石就跟一颗明月一样,周围是钻石与黑钻缀饰,余盛告诉她,这项链的名字叫做永夜,是已经过世的卡拉索设计的首饰,曾经被亨利伯爵夫人所珍藏。
余盛在这里待的时间并不长,在得知余笙会参加宴会后,又匆匆赶飞机回bj,临走之前,难得展现出了一番关怀:
“在苏州这里好好待着,我可不想再从bj飞到苏州来给你收尸。”
姥爷本想给她请一些造型师化妆师来给自己点装,又遗憾地说这里没有那些高定礼服,还想让司机载着余笙去珠宝店把镇店之宝给买下来。
余笙笑着拒绝了,给自己挑了一件素雅的淡青色旗袍,最近天寒,又是小雨连绵,又在外披了一件白色绒毛披肩。
旗袍上绣着瑞祥的桃花,用金线缝制出桃花的边线,又加以白色的线缝制出形状,显得素雅至极。
她用一根白玉簪随意地绾了一个发型,连妆都没有化,而是呈现出一种大气素雅的大家闺秀的气质,红唇微抿,眉眼如黛,一股清雅的韵味从中而生。
姥爷欣慰地点点头:“不错,这才能看得出来,笙儿是我们苏州的孩子。”
余笙则有点担心,这样的装扮是否太过招摇,一旁的司机感叹地说道:“小姐生了这样一个倾国倾城的模样,无论是穿什么,哪怕您就简单地披一个麻袋进场,定能艳压四方。”
她没有从正门直接入场,而是选择了小门,主招待人在那里早已等候自己多时,她是一个挺漂亮的小姑娘,但并非是举办这场宴会的主要人物。
“是余笙余小姐对吗?我是这场宴会的主要负责人,我来带您进入会场,请随我来。”
她并不想太过招摇,从暗门进入后,就一直在一个较为阴暗的角落处,举着盛满威士忌的酒杯,像是一个紧盯着自己猎物的猎人,安静地巡视。
这场宴会很有特色,与以往自己所参加的那些金碧辉煌,绚烂璀璨的会场不同,这个会场是以黑白色简约风为主,中心处摆着一架钢琴。
自己还是来得早了,她是掐着点来的,宴会早已开始,可自己要等待的人物还没有出现。
其中来过不少熟人认出她的身份,来到这里和她热络会谈,其中大多都是谄媚讨好的话语,余笙很有礼貌地一一回应。
又等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她的内心不免有些雀跃,还有几分自嘲,自己还是太过大意,竟然是轻信了温阮的话。
这场宴会的主办人是一位名叫苏沐的人,据说他是电竞队出身,竟然转身经商,倒是不可思议。
余笙找到他,他是一个很有礼貌绅士的人,得知余笙要离开后,还送给余笙一份伴手礼。
余笙笑了笑:“像苏先生这样的人,日后的某一天必然会成功,飞腾黄达也是迟早的事情。”
苏沐也回以一个淡雅的微笑:“那就静候余小姐的佳音了,余家能够前来,是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荣幸,能够接待你们这样的贵客。”
“不必去划分三六九等,你日后也能成为这样的人,”余笙缓缓说道:“这场宴会,我在等一个人,可是还未曾等到。”
就在话落下的那一刻,会场的大门突然被人打开,所有的灯光都聚集在门口,给予主角最为闪耀的光环,在场的所有人无不表现得十分热情,都想要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