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开车的速度很快,街边的风景已经形成残影,余笙扫了一眼车速,不高也不低,每次刚好踩着限速线的一到三之间。
“不晕车?”慕藜依然在认真地开着车,还不忘和她笑谈:“真稀奇,你是头一次坐我车不晕的。”
“我平时开车的速度远比现在要快,当然不觉得晕。”余笙缓缓说着,慕藜却瞥见了她颈上戴着的天鹅坠链。
赞叹地说道:“很漂亮的项链。”
提到这个项链,余笙的表情不可察觉地一松,微笑道:“这是我……朋友送给我的。”
慕藜看出了她的思绪,笑了笑,没有戳破,只是慢慢说着:“这个朋友,很重要吧。”
慕藜的神色有了些恍惚,余笙明显发现,在她的眼角,有一滴泪欲垂,余笙实在不想打破她的思绪,但在开车的时候,尤其是车速这么快的时候,还是要狠心一点。
“慕小姐?”她加大了音量,才把慕藜唤醒。
“余小姐,你长得这么漂亮,已经婚配了吗?”
“真正聪明而优秀的人,绝对不会摒弃她一身的才华,甘愿贬低自己作下堂之妇。”余笙淡淡地回答慕藜的话:
“我希望别人见到我的第一眼,会说有关于我个人的话语,而不是问是否已经嫁为人妻,这是当世纪女性的悲哀。”
慕藜摇头否决了余笙的这句话:“你若是遇见真正喜爱的,不会去思考这些,满心只会想着若是能与他在一起,那该有多好。”
余笙讽刺地笑了笑:“这么愚蠢的行为,我不会去做,我凭什么要抛弃我满身的荣誉与金光,去依附一个男人。”
“你是一个清醒的人,余笙小姐。”慕藜轻轻地说着:“你与我之前认识的一个人,性格很像。”
“我就是我。”余笙不紧不慢地说出这五个字后,继而回复慕藜的上一句话:“我并非清醒,而是提前认识了这个道理,这是一个基础,任何人都应该明白这个道理,为了爱情抛弃自己本身的价值,只会让你在尘埃中陷落,再也不会抬头。”
更何况,自己心爱的那个人,也是想让自己遵循这个道理。
“很久很久以前,我深深爱着一个男孩子,为了他,我情愿抛弃所有,只求默默陪在他的身边,后来,他的身边出现了别的女人,我嫉妒地发狂,不顾一切,用我的势力,逼的那女人失去了一切。”她轻声说着:
“但我还是失败了,后来我才知道,我深爱的那个人,只是把那个女人当作替身,对她没有任何爱意,我有幸与那个他真正爱着的人见面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根本比不过她。
同时我又在后悔愧疚,我家世代信仰文风,我却做出那么残忍的手段,把那个女孩子害成了那幅残败的模样。”
余笙沉默了半晌,才说了一句:“二人实力相拼,是她输了,没有那个能力抵挡你,优胜劣汰,没有必要愧疚。”
慕藜这才发现,表面上这个平静淡然的女子,不仅有着倾城的美貌,而内心却远比表面上的还要狠,甚至……远比自己认识的那位故人,更要狠决。
她微微一笑:“也许是报应,后来我深爱的那个人,对我越来越冷淡,其实他原本对我的态度就不怎么好,可自从那个人出现后,便直接无视了我。”
余笙随意地问了一句:“那他和自己所爱的那个人琴瑟和鸣了?”
慕藜摇了摇头:“他死了。”
余笙握着衣角的手一紧,她看着慕藜,可慕藜好像没有太伤心的表情,她平静地说着:
“我爱的那个人,亡于二十八岁,死于十七岁。”
余笙没有追问太多,只是轻声说了一句:“愿他安好。”
回到这个熟悉的宅院,余笙总觉得哪里变得有些不一样了,这才发现,那个桃树底下多了一个小秋千。
姥姥还在厨房里做菜,望着余笙回来了,拿着丝帕擦了擦手,走出厨房笑着说:“小笙回来了。”
然后摸着她的手,仔细瞧了她半晌,才说了一句:“瘦了,白了,高了。”
余笙笑着说:“这么久没吃姥姥做的点心,能不瘦嘛。”
往后看了看:“我姥爷呢?”
姥姥摆摆手说道:“他啊,还在学校里上课呢,估计得等个三小时左右才会回来。”
余笙不可思议地说着:“他的亲外孙女与他有五年多没有见过面,难道他一点都不想念我吗?”
姥姥笑眯眯地说道:“你姥爷啊,临走之前和我说过,看你是几个人回来的,如果是两个人的话,就叫我给他打一个电话,不管他做什么,都会尽快回来瞧瞧你。”
然后姥姥继续慢悠悠地说道:“可如果你是一个人来的话……他会按照平时一样的时间回家。”
姥姥眯着眼睛想了一会儿,缓缓说道:“一般来说,他给学生上完课,都会去北边的梨园听曲,然后再去西边的茶馆里喝上一壶茶,再买一束花回来。”
余笙呵呵笑了一声:“直接说他想让宋瑾回来就是,亲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