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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会是你喜欢的类型(1 / 2)

余笙震惊地看向姥爷,什么玩意儿?姥爷还寻思着把自己丢出去,让宋瑾成为自己的亲外孙?不带这么玩啊,还教导?这是把宋瑾往自己的事业上推啊。

于是她认真地摇了摇头:“姥爷,我觉得我挺聪明的。”

这话一说,某个人在后面直接笑出声来,余笙回过头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转过头乖巧地对姥爷说:“您瞧,笙儿可是什么都会呢。”

爬树抓鱼打人样样精通,琴棋书画嘛,如果自己有兴趣的话,也是可以精通的。

姥爷摸了摸自己的胡子,意味深长地对余笙和宋瑾说:“那行,今日姥爷给你们布置一个任务,不知你们两个可否能完成?”

余笙摆摆手,拍着胸脯保证绝对没有问题,宋瑾也是点点头,示意可以。

白色胡子之上,姥爷的嘴角泛着笑意:“不如就背诵一下李白的《长干行吧》,给你们一个下午的时间,怎么样?等我上完课回来,我就检查。”

背诵啊,这可难不倒她余笙,她喜滋滋,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姥爷给他们发布的任务,她的记忆力,那可是公认的完美无缺,上到长歌行,孔雀东南飞,下到木兰诗与春江花月夜,背诵这些东西,余笙向来实行就扫一眼的准则。

读上那么一遍,就能倒背如流,于是她也不着急了,把玩排在心中第一位,就这么被宋瑾坑去给他做免费的苦力。

而到现在,余笙头一次忘记了自己要做的事情,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今天下午……睡过头了……然后就给忘了。”

在一边的宋瑾忽然悠闲开口:“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他看了看余笙,又继续说出下一句:“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

挑衅啊,赤裸裸的挑衅啊,余笙看着宋瑾的目光,不由得恨恨说道:“这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会!”

幸好她的记忆力不止是过目不忘这一个神奇的特点,别人说的一字一句话,她都能清楚的记得,于是,她很干脆的把宋瑾刚才所说过的话都重复了一遍。

姥爷欣慰地看着他们两个:“不错。”

宋瑾也淡然一笑,看着余笙:“余笙很聪明,竟然能把这首诗给背下来了。”

余笙回以冷笑:“多谢,你也一样。”

每一次去姥爷家的时候,宋瑾总是能抢去姥爷对余笙的疼爱,虽然说平日里姥爷压根就没疼过余笙,但苍蝇再小也是肉啊,平日里姥爷从大学里下课回家,总会给余笙带几块好吃的桃花酥的。

但宋瑾一来,这可好了,桃花酥全都落到了宋瑾的肚子里不说,自家姥爷还总有一种想把余笙给废了,让宋瑾成为自己的亲孙子的想法。

后来的后来,余笙向宋瑾埋怨问道:“怎么每次去我姥爷家,你就喜欢坑我,然后自己独享其成?而且,为什么你在我姥爷面前的表现……”

她沉默了几秒,然后缓缓吐出:“就跟个……绿茶一样?”

宋瑾只是宠溺地摸了摸余笙的头发,轻吻在她的唇畔:“真是个笨家伙,我那是为了能入赘你们家所打下的基础。”

巴黎的街道依然下着淅淅沥沥的雨,宋瑾撑着一把透明伞,独自行走在落寞的街道中,他们没有挂电话,余笙欣赏着夜色美景,顺便弄着有关花儿的资料。

而宋瑾就悠闲地多了,白日阴雨的巴黎,总是格外有一种阴郁感,他穿着黑色的风衣,耳机里是余笙那边的风吹潇潇。

而余笙便听见,宋瑾那边雨落滴答,两个不同的地点,感觉又好像是在眼前,只要伸出手来便可触及的地步。

“不知宋瑾在法国有没有遇到心仪的女孩?”余笙敲打着键盘,漫不经心地问他:“若是有了,那我可好奇她会是什么样子。”

“不用好奇,余笙。”那边的脚步声似乎停了,然后传出宋瑾好听的说法语的声音:“给我来一份三明治,谢谢。”

然后又用中文和余笙继续说着:“会是你喜欢的类型。”

余笙觉得莫名其妙:“你交的女朋友按我喜欢的类型干什么?”

宋瑾笑了笑:“若是我找的女朋友不符合你的口味,你再一个不如意,伤害她怎么办?我可不敢保证,她是否能有这个实力,敢和你们余家抗衡。”

余笙不屑地嗤笑一声:“放心吧,就算是你喜欢的女孩把我们余家给烧了,有你在她的面前,我们余家也不敢动她一根毫毛。”

宋瑾若有所思地说着:“这倒也是,你们余家不敢动她一根毫毛。”

嗯,对,余家不敢,但余笙敢,如果宋瑾喜欢的女孩子真的把她给惹了,余笙不会去在意她背后站着什么人,哪怕宋瑾指名道姓让余笙不准伤害她,余笙也不会手下留情。

毕竟这世界上,从未有能让她感到恐惧与威胁的存在。

“已经快要十二月份了呢,宋瑾,可是bj的初雪一直都没有下,我期盼着冬天,也厌烦着冬天。”她把手头的工作放下,闭上眼睛躺在摇椅上:“我喜欢冬天的雪,可雪一下,那些温室里的花朵必然会受到影响,香味也会因此改变。”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你倒不如往好一点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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