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抹秋季晚败的桂花在寂寥无声的黑色绽放它最后的悸热,零丁嫩黄色的小花自桂冠上脱落,沾到一旁含苞待放的梅花树上,晚风吹过,它似是经不住寒冷,又落下了几盏小花,埋葬在冰冷的土地中。
余笙醒来的时候,便一眼就瞧见了那抹孤寂的桂树,它高昂地耸立在泥土上,旁边的杏树早已褪去了青绿色,光秃秃的一片中唯他光彩照人。
“回家了。”宋瑾帮她打开车门,轻语:“余笙,还记得这里吗?”
她那双眼睛安静地看着宋瑾,没有过多言语,只是淡淡说道:“我从小就住在这里,怎么会不记得。”
她睡了好久,梦里的余笙就很喜欢和宋瑾在这一片天地去闯荡探险。
这是一片百果林,是余老爷子特意种下的,余笙爱吃甜,余老头就给她种了这么一片百果园,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果树,每逢春季盎然,这里赫然就会变成一座花园。
春日赏花,夏日烧烤,秋日摘果,冬日雪人,遥看这华丽亮眼的人生,他们也喜欢去做普通的事务。
只不过秋天的时候,有的树太高,她爬不到,都是宋瑾在上面摘,她一个人匆匆在下面跑来跑去去接宋瑾扔下来的果子。
宋瑾在问,她是否还能记得那样年少时的美好。
记得啊,当然记得,她会永远记得百果混合在一起的香甜,还有宋瑾手背上为帮她摘果子划下的伤痕。
“兜兜转转,我还是最喜欢这里,”她慢慢说道,如秋水般明媚的眼眸中含着几分柔和:
“当时余老头给我建这个百果园的时候,可是牵扯出来不少的诗言名句,你仔细去看,每一处景观都有着属于它们的诗句,我觉得很神奇。”
桃花灼灼有光辉,无数成蹊点更飞。
那年桃花迎面,在春雨的浇拂下显得有些娇弱,粉红色的花瓣撒在溪流水面上,那溪水底下还埋着女孩从家中匆匆带来的瓜果。
阳光照在粼粼水面,折射出来的光线弹在女孩粉嫩的裙摆处,女孩骄傲地举着自己找到的一块奇特的鹅白色的大石头。
少年神采奕奕,乌黑的碎发下难掩他高傲的姿态,冷哼一声,接着转身去寻找更为有趣的东西。
天已经黑了,百果园里虽然有着路灯,但大多数果树都已经落败,里面潺潺溪水大抵也已在秋初时被佣人暂时抽干。
“宋瑾,”她轻声喊着:“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成长这种东西夹杂着太多太多,他们已经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追寻以前的日子。
“会啊,只要你想见,我就会来。”宋瑾显得是那样不以为意,余笙在美国曾听及余盛谈过许多他的事例,大多都是以一个心狠手辣,做事果决的形象来描述。
可余笙与宋瑾相处了那么些年,哪怕分别五年重新相遇,余笙依然觉得,宋瑾没有太多的变化。
可以这样说,宋瑾并没有把他最为真实的颜面展现给余笙,亦可以这样去想,宋瑾给余笙展示的那一面,一直是他最为真实的模样。
“说话算话?”
“这是约定,亲爱的余小姐,我不会食言。”
余笙轻搭上他的肩膀,慢语轻聊:“如果你食言了呢?”
“我不太推荐你用诅咒这一类方法,因为那很不实用,笙笙,我个人比较推荐录音的方式。譬如这样……”
他低下头,轻揽住余笙,纤细的腰肢被他一把握住,二人相隔着层层衣料,余笙还是感受到了他掌心的滚烫:“我,宋氏集团副董事长,持有宋氏集团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在多个国家有着可观的房产。”
他声音慢极了,低沉的嗓音在黑夜的熏染上格外赋有磁性,他一字一句慢慢说道:“如果我在余笙余小姐需要我的时候未能及时出现,那么我自愿将我宋瑾所有,全部赠予余笙余小姐,并自愿为她偿还一切债务。”
她脸滚烫得不行,这一刻,他们好像真的成长了。
“我先回家了……我大哥会说我的……”女孩有些支支吾吾,慌忙把那件黑色的外套卸下丢给了宋瑾,逃似得想要蹿离。
“慢着,”宋瑾却忽然在后面叫住了女孩,女孩顿住脚步,缓缓转过身,他轻笑一声:“定个时间吧。”
女孩似乎还是不太明白愣了一会儿,问了句:“什么?”
“如果你害怕我们不会再相见的话,不如定个时间,春天怎么样?余笙。”
他缓慢说道:“在第一场春雨之前,我会带你去江南。”
江南女子,最为温婉,余笙的母亲就出生在江南,小时候每逢暑假时期,她都会跟着母亲回江南姥姥家那里度假。
她同宋瑾说过,世界千般万般的景色,最终都会被束缚在江南温绻的湖水中,那时她还调皮地骗宋瑾,春日的初雨,夏日的初光,秋日的初雾,冬日的初雪都会去江南。
世界旅游很多次了,见识过各种奇异的景象,可依然是这块地方,载着幼时的记忆,把她绊在了这里。
你说要带我去看春日初雨前的江南,那夏日的初光,秋日的迷雾,冬日的初雪,我都要你陪我去看。
看着宋瑾消失在黑暗中,余笙盯着那边注视了好久,才缓下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