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王春晓也就那样,并没有多少感情,孩子他想要,但孩子的妈,说实话,他其实看不上。
就算是和张洁离婚了,他也不会和王春晓结婚的。
他之所以想和张洁离婚,就是怕这孩子沾不到家里的光,自己也到时候也得被张洁一并扫地出门,才想着索性先下手为强。
但是律师这一科普,他算是听明白了。
不仅他要分张洁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就连他跟被人生的孩子要分张洁的财产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李寻一开始只想着自己能分多少钱,张洁会不会隐瞒财产,但是王春晓却出了个更好的主意。
让李寻把他们俩的孩子领养了,给他跟张洁做孩子,那以后这个孩子大了,家里的东西不就都是他的了吗?
王春晓对李寻也就那么回事,要不是想找张饭票,她就是再其貌不扬,也看不上这个比自己大20岁的男人。发现这个老男人,居然不是富豪而是个老白脸的时候,王春晓肠子都快悔青了。
好在按照律师的说法,李寻跟他老婆是正经领了结婚证的,他老婆赚的钱,他也有份,王春晓这才安心了。
等再一听说,不是亲生的孩子也能继承爹妈的全部财产,王春晓心里都快乐疯了!她怀这个孩子图的啥?不就是钱嘛!她难道是图李寻年纪大,图他体力不行啊?
她从一开始就是奔着钱来的,可是当皇后哪有当太后舒服。从男人手里拿钱,哪有从自己亲儿子手里拿钱那么理直气壮啊?
跟李寻可是没名没分的,但是自己的亲儿子可就不同了。自己现在跟李寻要钱,等自己以后年老色衰了,那孩子长大了,继承了财产,自己正好再去找儿子要钱。
在王春晓看来,不管这个孩子是吃谁家的饭长大的,他也得养自己这个亲娘。
当然,这些心里话王春晓肯定是不会说出口的。这些小心思到了她的嘴里,就成了是不想破坏李寻的家庭,想给孩子更好的条件。
反正一口一句,都是为了李寻和孩子着想,专门为人,毫不利己,好像她是个舍己为人的圣人似的。
李寻倒也不是全信了她这套,但他觉得她说的也很有道理。
一半的财产,哪有全部的财产好?
抱着这样的想法,李寻也就不想离婚了。但他是不想离了,张洁想离啊!
于是在李寻又把当年照顾张洁父母的事情翻了出来,说得那就一个声泪俱下,把他自己都给感动得够呛的。
李寻觉得自己对张洁那可是太好的,张洁但凡要是有点良心,就应该把离婚的念头给打消了。
结果没想到,张洁是打消了离婚的念头,却又起了领养的念头,还要领养给十六七岁的男孩子。
这么大的孩子,哪里养得熟啊?人家领养都是找三四岁的小娃娃,超过5岁都嫌大了,张洁个疯婆子,居然要领养个十六七的大小伙子,这不是上赶着给别人送钱吗?
李寻第一反应,就是觉得这婆娘怕不是脑子出毛病。
要是真让她领一个大小伙子回家,那自己的钱可不就都要进了外人的口袋吗?
王春晓说得也对,与其这样,那还不如离婚,先把自己的那一半拿到手更稳妥。
虽然是这么想,但是李寻难免还是有点不甘心。明明就有拿到全部的机会,谁又能甘心只拿一般呢?
李寻可不觉得家里的钱原本就是张洁赚的,跟他并没有多大的关系。他已经把家里所有的财产,都当成自己的,而自己那个还是胚胎的孩子的。
张洁?
是原本前些年他们一直生活的不错,他从前对张洁也不是完全没有感情的。
但是张洁隐瞒了她婚前跟别的男人乱搞还堕胎的事,这跟骗婚有什么区别?
倒不是说当初只要张洁说了自己曾经跟别人好过,李寻就会头也不回地离她而去。
但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张洁当初没说啊,在李寻看来,这么重要的事情她瞒着没说,那就是骗婚!
一想到自己这么多年,对她这么好,把她当成仙女一样捧着,家里的活一样没让她沾手,结果弄了半天,自己捧在手心里的,居然是别人穿过的破鞋!
一想到这个,李寻就满心的愤恨!恶心!巴不得能让张洁净身出户!
但是他已经问过律师了,这是不可能的。
也是迫于无奈,李寻才想维持这段婚姻。但现在看来,继续这段婚姻也行不通了。
李寻在听张洁说要领养一个十六七岁的大小伙之后,跟律师聊了很久,却始终有些犹豫不决。
然而两天之后,张洁给他发了几个男孩子的照片,让他看看领养哪一个好。
李寻终于下定了决心。
如果不能让自己的孩子继承全部财产,那他还不如立刻离婚,落袋为安更好。
很快地,双方又敲定了会面。
这次急着离婚的人变成了李寻,而不想离婚的人却变成了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