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被这个叫福尔摩斯的侦探迷住了。
以至于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空间。
她平日里在工作时间是绝对不会看闲书的。
在她的理念里就是工作的时候,就只工作,不能做一点跟工作无关的事情。
她还不到三十岁的年龄,能够管理好这么大的一家公司,并且把公司管理的井井有条,除了工作能力外,还有一条就是高度自律。
安琪对自己要求严格,对员工的要求也会很严格。
严格并不是没有人性化。
在可控范围内,也会装聋作哑。
比如刚刚吕青发书的时候,其他员工们也会聊一下闲话,她并不在意。
刚刚她原本也只是想翻看一下。
可没想到,这一翻看就一发不可收拾。
完全停不下来。
在其他同行眼里只看到了眼睛可以看到的血渍,字迹和一些遗留下来的物件。
福尔摩斯的眼睛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细节。
当别人还在找一个叫瑞契儿的女人时。
他已经可以分析出……
“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很可能是个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仅仅是几点迹象,但是这些对于你们两位也许有些帮助。”
嚣张!
难以想象?
但是安在福尔摩斯身上又那么的自然。
这就是他!
安琪似乎都能看到福尔摩斯那两个同行面面相觑,又不可思议的表情。
同行似乎还不死心,他们想要用更加难回答的问题问倒福尔摩斯。
“如果这个人是被杀死的,那么又是怎样谋杀的呢?”
他们以为自己的问题够刁钻,以为福尔摩斯会说自己还没有想到答案,这样他们就可以尽情嘲笑,从而推翻他之前的全部推论。
可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怎么会给他们这样的机会。
“毒死的。”福尔摩斯简单地说。
安琪眼前再次浮现出那两个同行震惊又如同小丑般的样子。
你以为在这里爽点就完了。
怎么可能?
霸气侧漏的行走的装逼机器怎么可能就这么轻易放过愚蠢的同行。
“还有一点,雷斯垂,”福尔摩斯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说,“在德文中,‘RACHE’这个字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别再去浪费时间寻找那位‘瑞契儿小姐’了。”
讲完这几句临别之言,福尔摩斯转身就走,剩下这两位敌手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
太刺激了。
太牛逼了。
这特么才是推理啊。
细节观察无敌。
而且这个逼装的太高级了。
一向稳重高雅的安琪在办公室里拍着桌子爆着粗口。
她把整个人的重量都交给了人体工学椅。
去他娘的工作。
老娘今天一定要把《福尔摩斯探案集》看完。
现在的安琪就非常想知道,为什么福尔摩斯可以观察出这么多。
而她自己其实也只是随着华生的视角看到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
华生果真开始质疑福尔摩斯。
因为我们有上帝视角,知道福尔摩斯就是全书的主角。
但是书里的华生并没有上帝视角,他也在现场,也看到了现场的一切,可是他却什么都没有发现,而福尔摩斯似乎像是眼前有死者生前画面一般,说出那么多不可思议的细节。
他有所怀疑也并不奇怪。
“你刚才说的那些细节,也不见得像你自己假装的那样确定吧。”
“我的话绝对没错。”
安琪的肾上腺素开始飙升,她知道福尔摩斯绝对确定自己的分析,但是到底是怎么判断出来的呢?
她不知道。
所以非常期待福尔摩斯讲出来。
“一到那里我便看到在马路石沿旁有两道马车车轮痕迹。由于昨晚下雨以前,一个星期都是晴天,所以留下这个深深轮迹的马车一定是在夜间到那里的。”
安琪突然想起来,前面书里有描写,福尔摩斯在距离案发现场有段距离的时候就让马车停下来,应该就是为了避免破坏现场。
而且她还记得福尔摩斯询问了那两个同行有没有乘坐马车来。
妙啊~
安琪为福尔摩斯的机智轻轻拍了拍桌面。
“除此以外,还有马蹄的印子。其中有一个蹄印比其他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这就说明那个马蹄是新换的。这辆车子既然是下雨以后到那里的,同时根据葛莱森所说,整个早上又没有车辆来过,由此可见,这辆马车一定是昨天夜里在那里停留过。因此,也就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那里去的。”
这一点安琪也想到了,他不是提前想到的,是在福尔摩斯说出前面马车推论时,她沿着这个思路以上帝视角想到的。
华生信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