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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争权(一)(2 / 2)

全属非法。凡是牵涉到这三个部门人员的月银发放、粮仓的收储、司狱内的日常开支全要经过府尹批示后才行,不然属于私授。

章子俊上来就抓住一个财权,一个司法权,一个粮食权。能不能抓住是一回事,抓不住的话,也起到了一个申明的作用,那怕祝同知及顾同知十万个不愿意,又能如何,而且这两位在没有府尹这四年里,相互争权夺利,闹的很僵,面对这一次碰到了一个“共同的敌人”,团结起来了。

一个府衙能不能办事,取决于手底下的衙役们支持,而这些最低层的衙役所奉行的宗旨是谁给好处多就偏向谁。正所谓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所不变的就是这些衙役了,衙门里的官,任期一到就会调往它处,要么升官,要么免职,而这些衙役全家生活在这里,世代不变。

对章子俊来说,真正难搞的是三位通判,在地方上岗位职责是执掌钱粮将兵和户籍地方税,包含刑狱起诉必须协助知府管理方法,为什么说他比知府的权力也要大,由于知府要想下达文书激发将兵钱粮都必须通判的印章才可以起效,尽管通判的官阶比知府要低,但他的权力却不比知府少。通判是古代的官名之一,多指州府的长官,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

官府用通判来监管知府,那么通判又该有由谁来监管,官府想想一个方法那便是把通判的官阶降低一些,一般的知府全是正五品或是从四品,而通判则是以正六品,进而做到互相牵制的实际效果。

章子俊目前要抓在手中的权力,其实全部来自三位通判的配合,在这三位通判中数吴蕴中的权力最大,也最年轻。另一位盛弥已到了致仕的岁数,却跟同是通判的王芿峤纠缠不清,这二位不对付,相互之间咬来咬去,章子俊采用拉拢吴蕴中,暗中支持王芿峤,送高帽盛弥的办法来平衡权力,原因是盛弥为官时日不多了,现在就是依老卖老到处数落着,连吴蕴中也惧怕三分,能躲就躲。

在章子俊没到任前,祝同知也是利用通判间的相互争斗揽权在手,而顾同知丈着盛弥的支持跟祝同知暗斗了四年。可以这样说,庐州府目前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在官场上表面上大家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好,私底下你踩我一脚,我踢你一跟斗。

以府尹大人为首的一帮有吴蕴中,原因是吴通判年轻,还有在仕途上再进一步的欲望,章子俊的到来,看到了能当京官的希望,因为章子俊是翰林出身,是京官下来担任庐州知府的,而且很特别,人家的知府品轶是正五品或是从四品,而章子俊是正四品,还有一个身份是南京工部侍郎的虚职,另一个身份就看不懂了,布政使,虽只是挂个名,毕竟是一省的上宪,专门是节制总督的,虽然总督是正一品大员,就跟通判节制知府一样,还能享受从二品的排场及待遇,这就让人不得不遐想了。不伦不类啊,想不通朝廷为什么要这么做,渐渐地吴蕴中看章子俊的眼光变的神秘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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