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马“咴咴”地打着响鼻,四条腿剧烈颤抖着,如果不是畏惧骑士手中的枪杆抽打,早就匍匐在地不肯起来。
再怎么神骏的良驹也总归是血肉之躯,自身的体能也有极限。
虽然经过训练的马,比普通人家牲口更耐驰骋,可也架不住长时间冲刺式奔跑。
这个过程中为了保证速度,有的骑士甚至不惜以刀枪锋刃戳刺马臀。
这种剧烈疼痛确实能刺激战马疾驰,代价就是对身体的巨大透支,一旦停下来就必须长时间休息,很难马上再高速奔跑。
这还是好的,如果身体差一些的马,在这个过程中随时可能毙命。
马匹在这种情况下,最需要的是休息以及骑手关照。
有经验的骑兵,则会把随身带的油饼之类用油炸过的食物喂给坐骑恢复体能。
可惜现在这些战马的主人,已经顾不上自己的脚力,或是倒在战马旁边剧烈喘息或是玩命喝水,又或是紧张焦躁地看向四周,总是觉得不知从哪里就会杀出一支伏兵。
他们身上鲜亮的盔甲已经歪斜,许多人的战袍也被扯破,狼狈不堪不成样子,丝毫看不出不久之前的威风。
曾经的他们已经把自己视为后备御林军,如今却是只想着活命。
至于御林军又或者开国元勋,注定就是个梦不可能实现。
他们的战旗在逃跑过程中已经丢弃的七七士,在需要骑马时都会脱下来换上窄袖胡服以求方便。
从战场一路亡命而逃,到了现在这衣服已经不成样子。
襥头早就不知道掉到哪里,衣服在奔跑的过程中因为受风严重影响速度,李密亲自挥剑把碍事的部分割去。
现如今披头散发衣衫褴褛,一只靴子也不知去向。
堂堂瓦岗之主,不久前还想要一统天下登基为君的李密,现如今的模样和落难乞丐几乎毫无分别。
这也就是在军中所以显得扎眼,若是把他扔到现在的洛阳,往那些等着领粥的难民队伍里一扔,保准想找都找不到。
望着眼前东倒西歪的军士,李密又忍不住回忆起上一次洛阳兵败的情景。
和前此相比,似乎这次更惨。
毕竟自始至终,自己就没见过洛阳城的样子。
而且杨玄感直到死的时候,依旧像是个英雄,几曾像自己这般狼狈。
这样子若是被他看到,肯定是一鞭子抽过来,再怒骂一声:“混成这样为何还要活着?
怎么不去死?”
那是个爱面子重于性命的男人,所以他最后宁可选择像英雄一样死去,也不肯听自己的话,化装成流民混在人群里争取一线生机。
若是今日换成是他,肯定是宁死也不走。
多半还要披挂上马提起大槊和徐乐分个死活。
若是自己也那么做……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
李密心里转过这个念头,但是随即又摇摇头:自己绝不会像杨玄感那么蠢,留下来等着送死。
十万大军都败了,自己带着八千人又能管什么用?
再说乱军之中自己的大旗又格外显眼,很容易被他顺着旗号找过来直接索命。
连那个如同神魔一般的男人都死在他手里,自己又不曾多长个脑袋,拿什么和他争斗?
陈智略脚步蹒跚着走了过来,手中还拿着一双战靴。
来到面前将战靴放下,低声说道:“主公请换了靴子,再换一身甲胄披挂。
现在这个样子太惹眼,玄甲骑中听说有梁亥特部落的神射手……”李密听到最后这句话,就像挨了一记鞭子,一个机灵站起身形,二话不说便弯腰脱自己脚上残存的那只靴子,同时朝陈智略吩咐道:“还愣在这干什么?
赶快去找甲胄!等等……要一件寻常的就好,不必太惹眼。”
从六合城开始跑,到这里差不多十多里的行程。
这个过程中由于光顾着逃命,什么都顾不上,连气都喘不匀就更别说换衣服。
这是众人第一次休息,陈智略的提醒说来也不算晚。
但是李密心中,已经给他记了“怠惰无用延误军机”的黑账。
现在才说,早干什么去了?
若是这一路上真的被神射手盯上,现在早就被射成刺猬了,你再提醒有什么用?
酒囊饭袋就是酒囊饭袋,这些许小事都料理不明白,和王伯当那帮人简直就没法比。
到这个时候不得不承认,人与人之间确实存在着巨大差距。
也不用说军国大事,就是这点小事就能看出差距。
如果是徐世勣处理,肯定能妥妥当当,既不让自己遭遇危险,也不会让自己丢了面子。
堂堂瓦岗之主,当着众人面换上士卒衣甲,这颜面何存?
只能等过了眼前这关,再把今日之人逐个发落。
好在……人也不是太多。
本想着八千内军绕着六合城布阵,撤退的时候把他们带出来不是难事。
可是真到跑起来才发觉,事情比自己想象中困难多了。
说来自己也是马上天子,从追随杨玄感起事,再到加入瓦岗,也是一路厮杀过来的。
虽然自己独立领军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