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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礼看到穿了一身李寻欢衣服的罗婴,真的是英姿飒爽,好似翩翩美男子。
她本来就是长相秀美中带着英武,如今一身男装,更是英姿勃发。
贺礼笑道:“不知道你是天生英气,还是性格影响面相,你如今这一身打扮,可是把李探花也比下去了!”
罗婴白了他一眼:“哼,那当然,你运气好。”
贺礼不由得哑然失笑:“分明是你运气好,遇到了我,不然呐就冻死在外面了,怎么变成我运气好了?”
罗婴嘟了嘟小巧的樱唇:“你当然是捡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儿,所以运气好啦!要不然那,看你长得也不算英俊,真怕你打一辈子光棍。”
这句话说得三分娇嗔,三分试探,还有四分真情,纵然是外面赶车的虬髯大汉也听出来了,顿时马车中一片响亮的笑声远远传开。
而罗婴羞得又把头埋在了胸前,不敢抬头看人了。
也亏得她山峰巍峨,脖颈修长,能把一张秀脸结结实实地埋进去。换做旁人,怕是很难做到。贺礼甚至都怀疑她会不会闷到自己了。
看一眼林仙儿,发现她正在悻悻地盯着罗婴的胸部看,看样子心中颇为不服。
女人,果然永远不会放弃比较。纵使自己真的已经绝美,其实心里还想把所有其他人的美丽也夺过来。
马车粼粼,不一会儿虬髯大汉就发现了前方有车辙印,大声询问李寻欢如何走法?
李寻欢环顾四周说道:“今天我们所有人都是绝处逢生,可以说是难得。但是更难得的,是能够认识知己好友。
既然阎王都不收我们,反而让我们千里相聚,那岂不是上天眷顾,让我们肆意人间?
我提议,不管前方是什么人,咱们都跟上去瞧瞧,如何?”
大家纷纷点头。
李寻欢与阿飞是功法有问题,命不久矣,却巧遇贺礼而得到导引之术化解了功法的缺陷。
贺礼这具肉身也是被李寻欢搭救才从冰雪中复苏。
林仙儿自恃美貌竟然想把李寻欢玩弄于股掌,却发现李寻欢与贺礼都能轻易取她性命,心中确实冷汗淋漓,自己也觉得是鬼门关走了一遭。
至于罗婴更不必说,差一点就惨死街头,而且是死后还被剥光了衣服,简直是最丢脸的死法。
所以李寻欢这么一说,众人皆是心有戚戚。就是跟在马车后面徒步奔跑的洪汉民、孙逵、蔷薇夫人,并不入马车里众人之眼,李寻欢说的“知己好友”自然不包括她们。
但是他们都是在生死边缘走了一遭,听到李寻欢的这句话,也忍不住心有戚戚。毕竟人若是能够死了一回又活过来,很多事情就看得开了。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死里求活固然很难,但是在这个世道里,得一知己朋友才是最难。
众人一致决定跟上去瞧瞧。人确实是个神奇的动物,只要聚在一起,胆气就足,若是还能和朋友们在一起,那便什么都不怕了。
他们一路沿着痕迹,发现前面的车辙印进入了一处岔路。这路两旁,古柏森森,还有石翁仲,显然是通向一个富贵人家的陵墓。
既然这条路是墓道,那自然然是条死路!
一辆比李寻欢这辆马车更加宽敞的大车就停在巨大的石陵墓前,拉车的马已不见了,三个穿着羊皮袄的大汉,也都倒毙在雪地上。
车厢里斜斜躺着一个身穿重裘,面色惨白,年纪虽已有四十左右,但胡子却刮得干干净净的中年人。
罗婴见到这个人,牙齿咬得格格响,伸手提起脚下的短矛就扔了过去,直接把那人穿了个透。
但是那人却一动不动,因为他已经死透了。
虬髯大汉说道:“此人必定就是金玉堂的败家子潘大少。想必就是偷袭罗姑娘的人吧?”
罗婴恨恨地说道:“没错,就是他,这么早死了,真是便宜他了!”
李寻欢说道:“当初看那个短矛上面缠着金丝银线,镶着翡翠玛瑙,我就知道必然是这个人,因为武林中在没有比他更豪奢的了。”
贺礼笑道:“比他更豪奢的男人或许没有,姑娘倒是有一位。”
罗婴一听就知道他要拿自己开涮,连忙跳起来捂他的嘴,贺礼连连闪避,嘴里却是不停:“那姑娘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正是我们的千手罗刹,罗婴罗姑娘。
哎呀呀,听说罗姑娘穿的衣服都是金丝银线,缀着珍珠玉石,那是一等一的千金小姐。可惜啊,衣服被人偷了,哈哈哈…”
罗婴终于追上了贺礼,用白嫩的手掌去捂他的嘴巴,两个人闹成一团。
李寻欢此时才见到贺礼的活泼模样,不禁也笑了。
这刚结识的两位朋友,虽然都是少年,但是一个老成持重,一个严肃自律,李寻欢反而觉得他们和自己同龄。
如今贺礼终于露出了少年应该有的青春活力,让李寻欢不禁也怀念起自己的青春,自己的青春里,那一道倩影挥之不去,让他心中一痛。
“李园啊李园,还有诗音,我终究要回去一趟的。”李寻欢喃喃自语。
那边罗婴已经把贺礼摁倒在柔软的马车地毯上,像一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