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原笑着把合同递给秦洁过目:
“叶飞瑶的角色片酬定的是税后四万,你们看看有没有问题?”
秦洁心里早就有了准备,对于他给出的这个片酬,并不觉得有多意外。
一般业内比较重要一些的龙套戏份也就是两万至三万左右,但刘原却给了一个税后四万的高价。
要说这其中没有什么别的目地,她是不信的。
视线放在另一份合同上,余光不经意间扫了一眼,她这个方向只能看见林予初眼睫投在脸上的阴影,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
不出所料,刘导给这么高的片酬,是因为林予初弹奏的那首曲子。
说实话,秦洁也非常好奇她到底是怎么能猜得那么准的。
税后四万?
跟公司分成之后,她还能拿到三万二千块钱,林予初觉得很满意。
如果她和盛凰签的是秦姐给她的第一份合同的话,那么分成之后她只能拿到一万六。
这个片酬,对于急需要用钱的她来说实在是太低,所以林予初根本就没有考虑。
只能说有利有弊吧。
对于林予初来说,和盛凰签订对赌协议能获得的利,远比普通合同能获得的利更多。
而她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能不能在三年之内为盛凰挣够十个亿,无需去操心和公司分成之后,到手的片酬太少的问题。
甚至于身边的助理、经纪人、保镖的工资也不用操心。
刘原清了清嗓子,正色道:“是这样的,叶飞瑶大杀四方那一幕的bgm一直都没定下来,我觉得林小姐弹奏的古筝很合适,所以想要买下这首曲子,价格好商量。”
他虽然是对着秦洁在说话,但眼睛却注视着林予初。
秦洁并未擅自替林予初做主,用询问的眼神看了她一眼。
林予初陷入了沉思中。
刘原没有催促,静静等待着林予初考虑后给出答复。
他脸上看起来很平静,但其实心里非常紧张。
他是真的喜欢这首战曲,林予初弹奏出来的那种意境恰好与剧本中的场景符合。
珠玉在前,听过她的这首战曲之后,刘原觉得,再用其他的纯音乐的话会差点意思。
最重要的是,买下这首曲子,后期就不用配音了!
后期配音与在现场弹奏所拍出来的效果完全是天壤之别,那种意境能够带动演员,会让演员的演技变得更加自然。
光是想到这样的场景,刘原就激动了起来。
他一开始确实是抱着林予初不会古筝也没关系的想法,但现在有了更好的选择,没有道理还用更次的。
其实,林予初并没有那种用这首陪伴她征伐四方的曲子来赚钱是辱没了它的念头。
这首战曲能用来杀敌,当然也能用来赚钱。
从本质上来说都是一样的,最终的结果是她受利。
林予初并不自命清高,心里从来就没有过这首曲子不能用金钱俗物来衡量的想法。
如今的处境嘛,自然还是先把肚皮填饱再说。
不过……
她确实没有要把这首谱曲卖给别人的打算。
林予初抬头,一直注意着她一举一动刘原见状连忙询问道:“怎么样?你有决定了?”
她微微摇头:“我不会卖它。”
“你真的不再考虑考虑吗?我听说你现在很需要用钱,卖掉它会解决你的燃眉之急。”
林予初再次摇头,“不卖。”
刘原有些失望,正当他以为没得商量了的时候,林予初说话了。
“卖不行,但是可以把它授权给《烟雨行杀》使用,刘导付我授权的费用就好了。”
刘原愣了一下,然后仔细打量了她一眼,企图从她脸上找出一些蛛丝马迹来。
半晌后,他泄下气来,确定林予初确实是没有要卖的意图,仍然觉得不甘心:“真的……没有商量的余地了吗?”
林予初坚定地摇头。
他这才作罢。
不过由于林予初的这首曲子是她私底下自创的,还没有发行制作,网络上也搜不到任何与之相关的乐谱。
所以需要等到秦洁这边联系公司之后,进行相关的出品和制作以后才能把这首曲子授权给《烟雨行杀》剧组。
盛凰娱乐涉及很广,像是音乐这方便的内容也有所涉猎,故此秦洁决定就用自己家的资源。
这是正常的流程。
原本秦洁是建议林予初先把合同签了,这边可以先进行拍摄,等到她在《谪仙》戏份拍完之后再回公司那边进行出品和制作。
有这个“流程”约束着刘原,想来他们也不敢乱来。
但是林予初想今天就把叶飞瑶的戏份结束,然后空出明天一天的时间,飞回b市进行出品制作。
秦洁很惊讶:“你是打算直接用纯音乐出品发行,不准备填词吗?”
林予初摇头,“填词以后就不再是战曲了,就用纯音乐应该没有问题吧?”
“可是……如果这首谱曲填词以后能够大火的话,那么你也会跟着受益,增加知名度。”
这是秦洁第一次反驳她的意愿。
刘原也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