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生个男孩
清晨,秋日的阳光洒在窗棂上,偶尔从树梢中露出一缕,在拥挤的房间里游荡,很快又消失无踪。
郅牧拿起厕所中找到的刷子,正努力清洁着地板上的痕迹。
“哈……哈……”郅牧数着拍子,半蹲在地上,汗水止不住的留下来。
“我……我才来了没二十分钟!先是、先是帮自己扫厕所,又要帮别人倒咖啡,现在,还特么要给前女友收尸!”
“物品栏已经失效,无法将沾血的被子收进去,地上的血迹也不好清理……听说在刑侦手段上,血液的痕迹会保存数年而不消逝,只要使用鲁米诺试剂并在黑暗环境下观察就能还原现场。还有,这尸体可怎么办?让我藏在哪?”
不得已,郅牧只能跟据某些电影中的桥段,将女友的尸体用保鲜膜密封起来,塞到了衣柜里。
“我并非有意亵渎尸体,还望见谅……”在查阅了手机信息后,郅牧了解到这位就是自己的初恋,也是仅有的一个恋人,她的名字叫秦小露。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聊天记录上也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应该属于和平分手,思考了一会儿,郅牧顺便将落在床上的那把匕首也藏了进去。
然而,就在郅牧关上柜子的门并转过身时,却突然感受到一股来自于背后的恶意。
“谁?”他猛地回头,但只能看到在保鲜膜中若隐若现的苍白皮肤。
【感知】技能正在疯狂预警,似乎下一秒四面八方就会有无数敌人出现。郅牧不得以,在物品栏无法使用的情况下,只能重新拿起匕首,警惕的看向四周。
“似乎是同一把,但既然我现在还活着,那就说明我的自杀……应该是自杀吧?是在这段时间线的后期,这预示着什么?”
等待了良久,直到那种四面楚歌的绝望感逐渐退去,他才重新坐在焕然一新的被褥上,从女友的枕头下取出了一本棕色封皮的、沾着血污的厚本子,这应该就是主线任务需要用到的那本日记了。
“10月4日,晴”
“今天,对面新搬来了一户人家,是一对夫妻带着两个八九岁大的女孩。”
“男人看上去孔武有力,女人则挺着大肚子。应该是开放二胎了,他们想再要一个孩子吧。”
“一家人看上去非常和善,但唯独女孩似乎对我不理不睬,或许是因为即将失去独身子女的地位吧?(捂嘴笑)”
日记的起始就从这里开始,大量篇幅都是这些家长里短,以及生活的见闻,字迹也非常工整,像是有一定文化素养的人写出的,联想到张九六的大学生身份,似乎也说得过去。只是,故事从接下来开始,就逐渐朝着诡异的角度不停滑落了。
“9月28日,阴”
“新来的小姑娘已经和我熟悉了,我们有时会在楼道里遇见,聊上两句。”
“她是个淘气的小家伙,常常一个人跑出去,在小区的水池旁玩耍。”
“她说,自从他妈妈怀了小弟弟后,爸爸妈妈都不怎么关心她了,这让她很失落。”
“可惜我从未生养过孩子,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不过,我难得有个朋友,想着还是尝试帮帮她吧。”
字迹从这里逐渐变得潦草,似乎是没墨了,日记主人又换了红色的中性笔继续写道:
“这天,我加班回家,又看到了这个可怜的小女孩。”
“她正在一个人孤独的玩着水枪,我连忙去便利店买了一些糖果,哄好孩子后,把她送回了家里。”
“她说不要吵到妈妈休息,对我露出‘嘘’的表情,然后用脖子上挂着的钥匙打开了房门。我在目送她回房间之后,也打算离开了。”
“然而,我却看到了某个诡异的黑影一闪而逝。”
“不好!是不是进贼了?他们家人有危险!”
就在这关键的部分,后续的剧情却被一片血迹遮盖住了。而郅牧的意识也逐渐被血红的日记本吸引,再次失去了身体的控制权。
当郅牧又一次张开眼皮时,发现视野四周都被赤红的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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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充,稍微远一点的物体都看不真切。窗外似乎阴云密布,而他的手中正拿着一把水果刀,面前则传来微微的鼾声。
那是一对夫妻正在床上睡觉。月光从窗帘的缝隙投下来,被刀身反射在女人隆起的肚子上。
“啥?我不是来救人的吗?为啥我的手上有刀?还救到他们卧室里面来了?”
“难道我就是那个贼?如果主线任务是要我不由分说就杀掉这些陌生人,那我肯定不能干。”郅牧残留着的道德感和伦理心开始反抗这种行为。
“【完成日记缺失的结尾】……等等,乐章的用词从来都是相当考究。缺失,也就是遗失,或目前不存在的某一部分。但是,这篇文章位于日记开头,它们一直都在,只是被血迹遮盖住了!也就是说,至少现在,我不必顺着日记的意思来!”
郅牧收起水果刀,正准备慢慢退出房间。但就在这时,从两人的被窝中却突然爬出了一个婴儿。它似乎还没有发育完全,细长的眸子里被染成一片血红。它先是看了郅牧一眼,看得后者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