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委托给别人去照顾你,这个估计谁也不敢说吧,假如他们是没有这个资格没有,这个权利将大熊猫托于他人的话,那这个协议从本质上面说来就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另外一点就是这个饲养费了,照顾这个野生大熊猫一天需要30万吗?按照法律上面来说,这个30万到底合不合法?
还有就是说这个大熊猫如果它不愿意跟着别人走,就不能带走,这个就稍微有一点点离谱了,这个野生大熊猫,就算他是国宝,它也只是一个动物一个野兽,它能有自主的意识吗?那就算它有自主的意识,人类还要按照他们自主的意识,需进行下一步行动吗?
总部的人还要听畜生的吧?
所以说呢。
这一份委托协议具体写的是什么,并不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