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浅捏了捏林娇娇后又将目光转向了雪梅,雪梅愣了一瞬后脸迅速爬上了红色,赶紧将自己举着要打人的鸡毛掸子拿着在旁边扫了扫。
气氛一时间有一些尴尬,林娇娇赶紧站起来,将陈浅拉着往窗边去,坐下后问道:“姐姐,你是一个人来的吗?”
雪梅赶紧倒了一杯水给陈浅。
陈浅喝了两口,摇了摇头,说道:“我跟我哥一块来的,我哥现在林府呢,他说什么要给你送了拜帖才能见你,我等不及了,就自己来找你了。”
“姐姐你这是打哪来?怎的穿成这样?”林娇娇倒是没有什么嫌弃的意思,还好奇地伸手摸了两把毛茸茸的衣裳。
虽然看起来不怎么样,但手感却极好。
“我这衣裳奇怪吗?”陈浅俯视了自己两眼。
她摇了摇头:“不奇怪,就是有些像北楚那边的款式。”
北楚地处寒冷地带,是个连夏季都不会热的地方,大部分地方都荒凉得很,那边的人因没有棉做布,便会用熊皮来做衣服过冬。
“你倒是识货,我就是跟我哥到北楚国行商时买的,这一穿就是三年了,暖和着呢。”
陈浅说罢又想起了什么,赶紧从怀里摸出来一个小布包,边打开手绢边说道:“我这回去幺儿国可寻见了一样好东西,知道要来京城,我就把它做成了一对镯子。”
随着手绢打开,里头真是一对镯子,且这镯子很不一般!
“这是!”面对陈浅向她递过来的手镯,林娇娇一时间还有些不敢接。
陈浅挑了挑眉,嘴角勾笑:“怎么样?喜欢不喜欢?”
“福禄寿。”林娇娇小心翼翼地接到手中,这福禄寿,指的是手镯中具有三种颜色。
这其中最为合衬的是红、绿、紫三种颜色,这也是手镯中很难得的三种颜色。
最普通质地的福禄寿手镯都价值千两,更何况是这清透如水,颜色极正的。
不仅水头好,颜色相融之处不显突兀,这么一对镯子,想必整个大南都找不着这么好的。
估价起码有一千两黄金,价值连城啊。
“姐姐,这太贵重了。”林娇娇本想推辞,谁想陈浅已经直接拿起镯子给她带上了。
青葱玉白的手腕,配上这镯子正好。
陈浅满意地点了点头,笑说:“不贵重的东西我能拿来送你?”
她的娇娇表妹就适合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毕竟表妹从小就爱美,更喜欢漂亮东西。
桌子都带在了属于它的主人身上了,陈浅不得不说这镯子来历。
“我跟你说,这来的可不容易,当时我把这镯子原石开出来,结果你猜怎么着?”
林娇娇听得认真,顺着话问:“怎么着?”
“有人眼红,通知了幺儿国的国王,这国王想拿钱来买,说是要进贡给咱们的皇帝,我没同意,那国王还想强抢。”
“然后呢?”不仅林娇娇想知道,连雪梅都睁大了一双眼睛盯着陈浅。
陈浅轻挑眉梢,点了点林娇娇的眉心,笑道:“然后我打了幺儿国的人自己跑了呀,我又不傻,幺儿国拿那么一点银子就想买我的东西,我可不做亏本的买卖。”
林娇娇下意识地咽了咽喉头,她倒是忘了,表姐自幼习武的,且不弱。
所以表姐和表哥一起行商,看似是表哥照顾表姐,其实是表姐保护表哥。